严复论妇女解放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九如(1963-),男,安徽桐城人。芜湖师专学报编辑部副主编,副教授,兼《中国近代史》教学工作。 芜湖师范专科学校 学报编辑部,安徽 芜湖 241008

原文出处:
《皖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严复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思想家,在黑暗的封建时代大声疾呼妇女解放,抨击种种残害妇女的封建陋习,宣传女子自由,把女子教育作为解放妇女的良策。虽然这种教育救亡思想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其为妇女解放鼓与呼的精神超出同时代进步的思想家之上。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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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6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35(2001)03-0078-04

      严复作为一代启蒙思想家,努力为挣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中的中华民族,寻求一条救亡图存的富强之路,他以其深厚的国学功底和从英国学到的资产阶级学说,批判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主张“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在严复诸多社会政治思想中,学术界对其妇女解放思想论及较少,究其主要原因是严复专文论此问题者不多,严复集中论及妇女解放思想的论文大抵有:《原强》、《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女子教育会章程》等,其余均散见于其它论著中。恩格斯说:“在每一个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一般解放的天然尺度”,同样,重温严复妇女解放思想,足见其启蒙思想之一斑。本文从抨击封建陋习、宣传男女平等、倡导女子教育等方面,评述严复的女子解放思想,并以此纪念这位近代启蒙大师逝世80周年。

      一、抨击封建陋习

      中华民族数千年悠久的文明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但传统文化中封建糟粕的积淀也给中华民族带上沉重的包袱,数千年遗存的封建陋习,使中国的女子比男子付出更多的代价。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极力提倡“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伦理道德,以此束缚人们的行为、禁锢人们的思想,正和严复揭露的那样,“中国妇女,每不及男子者,非其天不及,人不及也。自《列女传》、《女诫》以来,压制妇人,待之以奴隶、防之以盗贼、责之以圣贤”,[1]妇女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能处于社会最低层。

      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一文中指出:“侮辱女性既是文明的本质特征,也是野蛮的本质特征,区别只在于:野蛮以简单的形式所犯下的罪恶,文明都赋之以复杂的、暧昧的、两面性的、伪善的存在形式。”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则“想些野蛮书籍、礼法,行些野蛮压制手段来束缚女子、愚弄女子”,把妇女牢牢禁锢在奴隶的地位上,进行无情的残害,天长日久,使“妇女既不齿于人,积渐遂不以人自待。其愚者犷悍无知,无复人理;其明者亦徒手饱食,禁锢终身”。严复大声疾呼道:“孔子之教泽被寰区千余载矣,吾国之世风有所改善乎?此其所以败也。”他进一步分析到,“吾国未尝对女子以有思虑之伦相待,禁锢终身已习以为常,对强加于女子之贞操,吾人甚耻之……中国之社会过于苛戾,须有温顺且伦教之女子净化之。”“使国中之妇女自强,为国政至深之根本;而妇女之所以能自强者,必宜与以可强之权,与不得不强之势。”[1]因此,在如何解放妇女问题上,严复针对当时的封建社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革除危害妇女的种种陋习,如缠足、买卖婚姻、早婚、多妻制、买妾、女子守节、吸食鸦片等,这其中,严复认为“沿习至深、害效最著者,莫若吸食鸦片、妇女缠足二事。”[2](P5)

      (一)禁缠足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对妇女或视其为犬马或视之如花鸟,仅为男子掌中把玩之物,女子缠足正是为了满足男子欣赏病态美的好奇欲,不惜以摧残女子肉体和灵魂为代价。缠足陋习源于五代,风行九百余年之久。缠足女子成人后终日步履蹒跚,行走不便,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只得依附于男子,幽禁于闺门之中,隔绝于大千世界之外,驯服、软弱、自卑、屈从便成了女性的代名词。

      随着西方文明的传入,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观念也吹进了闭关锁国的封建中国,有识之士对女子缠足群起而攻之。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于1853年曾下令“着其放脚,妇女皆去脚带”,以适应作战的需要。到戊戌维新时期,反缠足的呼声更加高涨,广东、湖南、北京、天津、上海纷纷成立“不缠足会”。1897年,谭嗣同、梁启超在上海组织“不缠足会”,提倡天足;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帝上《请禁妇女裹足折》呼吁全国上下禁缠足,但均告失败。

      严复从强健国民体质,救亡图强的角度宣传禁缠足。严复早年留学英国,见欧洲人以“人种日下为忧,操练形骸,不遗余力”,充分认识到“一国言强之效,而以其民手足体力为之基”,提倡“鼓民力”、健肢体。而当时中国对人民体质“害效最著”者乃鸦片的泛滥和妇女缠足二事,使中国“种以之弱,国以之贫,兵以之窳”,陋习不除,“则变法者,皆空言而已矣”。[2]严复将禁缠足与国计民生、民族兴衰相联系,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严复认为女子缠足不是女子所乐为,肢体解放是妇女解放的前提,否则“妇人既无学问,致历来妇人毕生之事,不过敷粉缠足,坐食待毙而已。一家数口,恃男子以为养,女子无由分任”。[1]妇女只有解放了双足,而后才能操练强身,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劳动力,“国与国而竞为强,民与民而争为盛,”使女子担负起强国富民之任。

      严复认为禁缠足关键在于统治者转变认识,只要实行自上而下的禁令,缠足之风,便不难废止,他说,假如皇帝明诏缠足之害,并申令“自某年所生女子而缠足,吾其毋封。则天下之去其习者,犹热之去燎而寒之去翣也。”严复这一良好愿望直到1906年才得以实现,是年清廷终于下诏劝阻妇女缠足。

      (二)废妻妾制

      严复说:“然媒妁之道不变,买妾之例不除,则妇女无自立之日也。”[1]“男女平权之说,创自西人,而自今日观之,则此说之行,不知何日?我国暨突厥、印度、波斯诸国之妇女,其烦冤纡抑不待言矣。即欧洲之妇女,惟无妾一事,实胜泰东”。[1]在一夫多妻,妻妾盛行的社会中,女子无论在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人格上都无不依赖于男子,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历代的三妻四妾是为了男子一己之欲,男子广蓄妻妾被视为合法,妻妾成群成为身份的象征,女子多夫则视为淫乱。严复抨击说,男子“已则不义,而则事己者以贞,己之妾媵,列屋闲居”,而“女子既使夫亡,虽恩不足恋,贫不足存,甚或子女亲戚皆不存,而其身也不可嫁”[3](P1017)这是很不人道、很悖情理的事。严复并不是反对贞节观,只是认为贞节观应当约束男女双方,而不能仅限女子而不及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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