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4.2(271)"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01)06-0039-11 20世纪初年,清政府对川边藏区进行了以改土归流为核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内容的全面改革。这次改革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由于清政府所进行的改革是在武力威慑下所采取的刚性改革,而改革的主持者赵尔丰又是一个有着“屠夫”之称的封建官员,他自身也是在四川辛亥革命中被正法。因而对这次改革的评价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在经过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再来重新看待这次改革,有望能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一、改革产生的背景 要正确认识20世纪初年川边藏区改革的意义,首先需要了解改革产生的背景。虽然这次改革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但为了巩固国防,反对帝国主义对中国西南边疆的侵略,维护祖国在西藏的主权则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连接四川内地与西藏的川边藏区,地广数千里,山岭连绵,重峰叠嶂,大部分地区是荒芜的砂地和岩石,冬季气候酷寒,大雪冰封,寸草全无,人口稀少,道路荒僻,往往一二日的路程荒无人烟。川藏地区社会制度相当落后,长期处于土司封建割据状态,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牧场,为土司、头人、喇嘛寺所占有,生产极为落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自打箭炉而外,以至里塘,地塞雪草,遇陆地,只产青稞,更无水田可以种稻。清政府长期认为此地是所谓不毛之地,故并不重视对这里的经营、开发。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英、俄对西藏虎视眈眈,交替侵略和争夺,不仅造成了西藏出现严重的危机,也造成了川边藏区不稳定。四川与西藏土地相毗连,唇齿相依,西藏安危与四川息息相关。“英俄交窥藏地,蓄意已久,”“西藏久隶版图,远控藩部,近障川疆,形势最关紧要。近年英俄交相窥伺,情形岌岌可危。”“以四川而言,西藏直谓之四川之一部分,”因而“西藏之关系于中国前途固非浅鲜,关系中国者即先关系四川前途。”“英、俄之出西藏也,其眼光先注射我蜀,其争点将丛积我蜀,故经营西藏直谓之经营四川也。”欲取蜀,“必先收取藏卫。藏卫得,而坦然入蜀,居高扼险,”四川也就失去屏障,侵略者即可长驱直入。因此,西藏危机使清统治者感到必须加强对川藏的经营,以四川的人力、物力来应援西藏,进而经营西藏,以挽危局。故保全四川,进而保全西藏成为这次改革的重要动力之一。 川边藏区改革的直接导火线是“巴塘事变”。1903年清政府决定派官员督办川边,在巴塘招民屯田,以巴塘粮员吴锡珍为垦务委员,在巴塘开辟垦场,此为川边屯垦之始。1904年,清廷委任四川龙绵茂道候补道员凤全为帮办驻藏大臣,加副都统衔。凤全到巴塘后,即强制实行改革,遭到抵制。藏民在喇嘛、土司、头人的带领下,围攻凤全于土司寨,并在凤全撒退途中途埋伏,杀死凤全及随行人员。 “巴塘事变”的消息传到成都,川督锡良即派赵尔丰率军到川边后,督师亲剿,平七村沟、克桑披寺、攻占里塘,尽殊乱者,杀人无算,终于戡定动乱。在平乱的过程中,赵尔丰采取剿抚兼施的策略,对顽固抵抗者,则坚决镇压;而对愿意服从清廷统治的地方势力,则予以安抚,如德格土司多吉僧格表示愿意交出土地接受清廷的策封,赵尔丰即奏请清廷授以宣抚司之职,从而对其它土司归顺起了示范作用。 巴塘事变虽平,但隐患仍伏,为加强对川边藏区的管理和经营,川督锡良、成都将军绰哈布建议清廷设置川滇边务大臣,“驻扎巴塘练兵,以为西藏声援,整理后方为后盾。川、滇、边、藏声气相通,联为一致,一劳永逸,此西南之计也。”清廷同意所奏,委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 赵尔丰是一个非常干练的封建官吏,较有远见。赵尔丰在此之前,即对治理川边藏区有相当的见识,曾提出平康三策:1.“首将腹地三边之倮夷,收入版图,设官治理。三边地皆倮倮,界连越西、宁远诸番夷,山居野处,向无酋长,时出劫掠,边民苦之。然地多宝藏,产药材尤富,三边即定,则越西、宁远亦可次第设治,一道同风。”2.“改康地为行省,改土归流,设置郡县,以丹达为界,扩充疆宇,以保西陲。”3.“首宜改造康地,广兴教化实业,内固蜀省,外拊藏疆,迨势达拉萨,藏卫尽入掌握,然后移川督于巴塘,而于四川、拉萨各设巡抚,仿东三省之例,设置西三省总督,籍以杜英人之觊觎,兼治达赖之外附。”赵尔丰进驻川边后,对治理川边的看法更进了一步,提出了经边“六事”:屯垦、练兵、设官、兴学、通商、开矿。此六事较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其后川边改革的主要内容。清政府对赵尔丰所提出的改革主张基本赞同,拨银100万两作为边务开办经费,此后,川边改革逐渐展开。 二、川边藏区的政治制度改革 川边藏区地处高原,地广人稀,村落罕见,向为统治者视为不毛之地。清以来,清王朝加强了对西藏的联系,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大批清政府官员和军队经常经过川边康藏地区进入西藏,故清王朝开始对川边藏区实行直接控制,在政治上推行土司制。 土司制度是我国元朝以来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分封地方首领世袭官职为核心的一种政治制度。清承元、明之制,对川边藏区实行“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宣”的羁縻政策,对各部落首领按其势力的大小,封授不同等级的土司职衔,以统治当地的人民。川边藏区四大土司在名义上直接隶属于清王朝,各土司与中央政权保持定期朝贡、献纳贡赋和接受征调的一种封建隶属关系,但没有执行中央政权政令的义务,朝廷也不直接干预土司内部事务,因而土司对朝廷具有很大的独立性,逐渐形成了土司割据的局面。清王朝先后在四川藏区设置大小土司200多个。清代康区为四大土司的领地:德格宣慰司、明正宣慰司、理塘宣抚司、巴塘宣抚司,在四大土司隶属下,有安抚司、长官司、土千户、土百户等若干官员,形成了土司统治的行政网络。为了防止土司的尾大不掉,清王朝也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策略,实行“分土降袭”,并在大土司境内安插小土司,在正、副土司之外设“额外土司”,从而使“其势既分,心既离异,日后纵欲鸱张,其中必互相掣肘”。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乾隆和嘉庆年间,四川藏区多次发生动乱,清政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平定了土司的动乱,消弥战祸,并在动乱地区废除土司,设兵屯驻。但大部份土司仍保存,因而分裂的隐患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