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1)03-0078-09 19世纪下半叶,中国大门被西方列强打开以后,清政府陆续向国外派遣使团、外交官、留学生的历史,已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然而,对于1887年清政府派遣12名游历使同时分赴世界四大洲二十多个国家考察之事,国内却至今尚未见到专门的研究。不仅各种中国近代史、外交史、中外关系史论著中均无记载,甚至各种研究近代中国人走向世界与对外认识的专著和资料集中也很少涉及。(注:笔者曾在拙著《近代中日启示录》、《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史》及拙文《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初探》中提及此事,但着重谈的是傅云龙的日本游历和日本研究。钟叔河主编的《走向世界丛书》中只收录了笔者标点解说的傅云龙《游历日本图经余记》。外国学者的有关论述,仅见日本学者佐佐木扬的《洋务运动时期清朝的外国事情调查》一文)。 笔者认为,1887年清政府派遣海外游历使之举,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打破了历史记录。首先,中国政府破天荒第一次为中央各部保举的出国官员举行了别开生面的选拔考试。其次,清政府第一次同时派遣12位官员分别前往亚洲、欧洲、南北美洲的二十多个国家进行为期两年的游历考察。其路程之远及所到国家之多,都是史无前例的。第三,这次游历考察所取得的外国调查研究成果也是空前的。游历使们共撰写了几十种对外国调查研究的著作、考察报告及海外游记、日记和诗集。其中仅傅龙云一人就撰写了游历日本、美国、加拿大、古巴、秘鲁、巴西等六国的调查报告(《游历图经》)、游记(《游历图经余记》)和记游诗共110卷之多。因此,笔者认为1887年清政府派遣海外游历使可以称得上是19世纪80年代中国人走向世界的一次盛举。它对近代中国人认识世界、了解外国、学习西方、推动改革以及加强中外关系、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等等,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影响。 本文试图根据游历使们的大量著述和各种档案、报刊、地方志及文集、笔记、日记、诗稿、书信等原始资料,对1887年清政府派遣游历使的由来,举行选拔考试与录取、派遣的经过,游历使在各国考察活动的实况及其调查研究的成果等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清政府派遣游历使的由来 自从鸦片战争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了中国大门以后,西方国家逐渐取得五口通商、公使驻京、内地游历传教等特权。西方的外交官、军官、商人、传教士、学者等不断以游历为名来中国沿海和内地活动,共收集中国各种政治、经济、军事情报。清政府内一些开明之士痛感中国对外情的隔膜和无知,也开始主张鼓励国人出洋游历。1866年2月20日,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恭亲王奕在上奏中指出:“查自各国换约以来,洋人往来中国,于各省一切情形日臻熟悉。而外国情形,中国未能周知,于办理交涉事件,终虞隔膜”,因此,“臣等久拟奏请派员前往各国探其利弊,以期稍识端倪,借资筹计”。正巧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要请假回国,总理衙门便派知县斌椿父子与三个同文馆学生随其赴欧洲游历,“即令其沿途留心,将该国一切山川形势、风土人情随时记载,带回中国、以资印证”。[1]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官派海外游历。1868年,清政府又派刚卸任的美国公使蒲安臣率总理衙门章京志刚、孙家谷等组成近代中国第一个外交使团出访欧美十一国。1870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奉命出使法国,就天津教案向法国道歉,这是清政府第一次派大臣出洋。1876年,清廷派郭嵩焘出使英国,就马嘉里案件向英国致歉,并出任驻英使臣,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位驻外使臣。清廷以后又陆续派出驻美国、日本等国使臣。1878年,四川总督丁宝桢曾派遣江西贡生黄楙材赴缅甸、印度等国游历,这是地方大吏首次派员出国游历。 追溯1887年派遣游历使之由来,则缘起于光绪十年(1884年)御史谢祖源的一个奏折,名为《时局多艰,请广收奇杰之士游历外洋》。他建议“今翰詹部属中不无抱负非常者,可否令出使大臣,每国酌带二员,给以护照,俾资游历。一年后许其更替,愿留者听,其才识出众者,由出使大臣密保,既备他日使臣之选,亦可多数员熟悉洋务之人”。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一日(1885年3月27日),总理衙门大臣奕劻等在议复谢祖源奏疏中,也指出“今外务日繁,诚宜广为储材,以收群策群力之效”。“是以欲周知中外之情,势必自游历始。”针对谢祖源的奏议,总理衙门认为“查出使各国大臣不乏差遣之员”,可以“随时分饬属员游历境内,考核记载”。同时提议“翰詹部属中,如实有制器、通算、测地、知兵之选,坚朴耐劳、志节超迈,可备出洋游历者,可否请旨饬下翰林院六部,核实保荐,并资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考核,再行奏请发往各国游历,由出使大臣就近照料”。(注:奕劻等《议复谢祖源奏请练习洋务人才疏》,见葛士濬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一二○,谢祖源原奏内容是该疏第一段所引。)这个意见虽然得到皇帝批准,并通知了翰林院、六部及驻外使馆,但具体实施却一直拖了下来。直到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十(1887年1月3日),光绪皇帝下旨:“前据谢祖源奏请饬保荐出洋人员,经总理衙门议覆,请由翰林院六部核实保荐。现在几及两年,尚未据保荐有人。着该衙门传知翰林院六部迅即查明有无可以保荐之员,限三个月内咨覆该衙门,勿再迟延,钦此。”[2] 在皇帝严旨催促下,六部开始陆续保荐本部官员,总理衙门也于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1887年5月18日),特别拟定了《出洋游历章程》,“缮呈御览”。这个章程共十四条,是一份派遣游历使的具体计划。章程第一条规定派遣游历官员人数,因受经费限制,只能以10-12人为定额。第二条规定采取考试选拔方式,由各衙门先推荐保举,然后由总理衙门“定期传集考试,以定去取。其考试所取专以长于记载叙事有条理者入选”。第三条规定游历期限,“以二年为限,往来路程均在限内”。逾期停发薪水,改作自费游历。第四条规定游历使的薪水待遇,“每月银200两,伙食僕役一概在内”。另外,“每员准雇请翻译生一名,月薪50两”,可在同文馆等处选择。第五条规定往返船票及在各国游历火车票,准其开支公项报销,但是只能坐二等舱。第六条规定各游历使可以预支六个月薪水和公费银一千两,以备应用。如果途中不够,“准在各使署暂行借支”。第七条规定旅差费报销细则,“均须逐日细载,无许含混以杜浮冒”。第八条建议游历使在确定各国“可游之处”时,预先询问驻外使领馆,“以免虚糜”。第九条规定调查考察的任务。“游历之时应将各处地形之要隘、防守之大势,以及远近里数、风俗、政治、水师、炮台、制造厂局、火轮舟车、水雷炮弹,详细记载,以备考查”。第十条鼓励游历使学习西学,对“各国语言文字、天文算学、化学、重学、光学及一切测量之学、格致之学”,如果曾经留意或选择学习,“亦可以所写手册录交臣衙门以备参考”。第十一条规定游历使回国后应向总理衙门汇报“学习何业,所精何器,所著何书”,并由总理衙门“择其才识卓著人员,奏请给奖”。第十二条规定出洋游历人员由总理衙门发给文牍护照,“写明由驻扎各国出使大臣领事官随时照料”。第十三条规定各游历使领到文牍护照后,“即行出洋,不必齐帮同行”,以免耽误公事。第十四条规定了请假制度。如有保送后因父母老病不愿出洋者,仍准呈明,“免其成行”。[3](总理各国事务庆亲王奕劻等遵拟游历人员章程事)这份规定相当周密的《出洋游历章程》,经光绪皇帝硃批“依议”之后,派遣游历使计划正式进入考试与派遣的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