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14X(2001)01-0063-05 20世纪是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烈变革的时代,孙中山是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主要贡献,是“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在“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注:黄彦校订:《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00页。)的基础上,精心描绘出以三民主义改造中国的蓝图,并为之实现而奋斗了一生。虽屡经挫折,但他终究以自己的言行推动了中国社会变革的进程。因此在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史册上,孙中山是一位被荆斩刺的开拓者,而不是一位功成名就的胜利者。 孙中山主张以国民革命促进社会变革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他所领导的国民革命却始终未能解决作为革命根本问题的政权问题,因此导致“革命尚未成功”、社会尚未根本变革的结局。 国家政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受制于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国家政权对于社会变革来说,可以起到加速或延缓的作用,而这则取决于国家政权掌握在那个阶级手里。清朝和北洋军阀政权尽管构成形式各异,但其阶级实质却是基本相同的,无不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统治,而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恰恰是中国社会变革的最大阻力。要想推进社会变革,就必须把国家政权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手中转移到代表社会前进方向的阶级手里,夺取国家政权是先进阶级进行社会变革的前提和保证。孙中山认识到国家政权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若夫最大权力者,无如政治。政治之势力,可为大善,亦能为大恶,吾国人民之艰苦,皆不良之政治为之。若欲救国救人,非锄去此恶劣政府不可,而革命思潮遂时时涌现于心中。”(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9页。)孙中山“取欧美之民主以为模范,同时仍取数千年前旧有文化而融贯之”(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60页。),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国民革命推翻清朝和北洋军阀两个恶劣政府、“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注:黄彦校订:《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57页。)的主张,然而孙中山却终生未能将其憧憬的政治理想变成鲜活的政治现实。 这种结局,并非偶然。个中原因,过去有关敌人强大、民族资产阶级软弱等等解释,虽正确不谬,但有失笼统,似应着重从孙中山的思想与实践中去探索。 孙中山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原则 近代中国,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主国家,而是一个半殖地的半封建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因此,中国革命的特点,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在中国要想从武装反革命手中夺取政权,就必须依赖于武装革命,“和平之法”只有依托并服从于武装革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孙中山由于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点缺乏深刻的认识,因而在革命历程中,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原则,在某些关键时刻,往往放弃武装革命,转用“和平之法”,结果屡遭重挫。 孙中山起初是以和平改革者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他在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教育以后,看到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封建制度的强烈反差,痛感祖国的衰微和同胞的苦难,因而立志“改良祖国,拯救同群。”(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9页。)他先是着眼于以医术“救人苦难”,继而倡导政治改革,主张“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注:《孙中山选集》,第17页。)他为此而决意“求知当道”,“为生民请命”,先后于1890、1894年上书曾任津海关道,驻美、西、秘三国公使的郑藻如和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企图依靠他们“步武泰西,参行新法”(注:《孙中山选集》,第9页。),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楷模,改革教育制度以培养人才,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以发展农工商业,从而使国家走上独立富强的道路。这两次上书都没有涉及改革封建专制制度及其经济基础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而只限于提供一种不必消除旧有统治阶级的主要基础的变革,即是同保存这些基础相容的变更(注:参阅拙著《孙中山劝李鸿章革命说质疑》,《历史研究》1991年第2期。)。 由于上书李鸿章被拒和清廷的倒行逆施,使孙中山“抚然长叹,知和平之法无可复施。然望治之心愈坚,要求之念愈切,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注:《孙中山选集》,第52页。),于是决定使用武力,倾覆清廷,创建民国。1894年兴中会成立和乙未广州之役,标志着孙中山从以“和平之法”请求清廷“倡行新政”转向了武装夺取政权、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从和平改革转向武装革命,并非意味着他从此就摒弃了“和平之法”,当时他只是想“稍易以强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