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上海报刊发表了许多题为《论南人忧虑北事》、《平北乱以定南方》、《南北主见已分途》、《南方不宜受北方指授》、《保卫南方商务》、《保全南方之法》、《筹南十策》、《使南方平安中国幸存》、《论东南人心》、《论赔款须视南方之力量》、《论宜迁都南京》等社说,以及其它从上海、东南和南方的视角观察时局和考虑对策的文字,凸显出一种“东南意识”。以往学术界虽曾将“有关义和团舆论”列为义和团资料,但迄今尚较少见到这方面的专门性论述。本文依据上海图书馆馆藏较为完整的《中外日报》、《新闻报》等报刊缩微胶卷和已经影印出版的《申报》等报刊资料,对上海庚子时论及其所寓含的“东南意识”作初次考察,以期有助于扩大义和团运动史研究的视野,并加深对义和团运动的历史影响的认识。 一 上渝“有不肯痛剿之意,沪上商人为之震动” 庚子年初,上海报刊舆论有两个中心,一是震惊和愤懑于“己亥建储”上谕的发布,一是开始对义和团运动兴起的关注,这种“愤懑”和“关注”逐渐深化和强化,并相互联结,推助了带有上海、东南和南方特征的“东南意识”的显现。 1900年1月24日(己亥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廷发布上谕立溥
为大阿哥,隐含废立之意。25日,电讯传到上海,“沪上人心沸腾”。上海电报局总办经元善暨寓沪绅商一千二百三十一人于26日联名电呈总署代奏,“请皇上力疾监御,勿存退位之思”。27日,《苏报》发表这份电文,并开列签名者中的五十人名单(注:虞和平编:《经元善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9页。),影响很大。《新闻报》的社说责问,“不废之废,何以告海内”。(注:《嗣统踈言》,《新闻报》1900年1月26日。(以下所引1900年的报纸,不再注年))《中外日报》则说此诏为“上迫于母后,下挟于权奸”所下,抨击“太后此举”是一种“日暮途穷,不为久常之计”的表现(注:《中外日报》1月26日。)。清廷为压制和转移舆论,除追捕经元善外,于2月14日再次发布缉拿康有为、梁启超的上谕,并悬列十万两银的赏格。(注: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中华书局版,总四四七○页。)《申报》连续发表迎合清廷旨意的社说,谴责康梁,对“远近流传”并“横肆议论”“废立之事”表示“深恶痛绝”,并例举“经元善之疯狂聋瞽”和各地的“闹教”,感叹“人心浮动之可忧”。(注:《靖谣言》、《论中国新机实被康逆所阻》、《论中国人心浮动之可忧》,《申报》2月5日、19日、22日。)《中外日报》为汪康年主办,他弟弟汪贻年任主笔。该报发表一种与《申报》不同的声音。它在《恭读十五日上谕书后》的社说中抨击悬赏缉拿康梁为“政府”的“不智之举”(注:《中外日报》2月16日。),还借西人之口,称赞“经某”“忠勇”,“虽已避匿,但已为皇上办一大事”,并警告,若逼皇上退位,“恐南省难免大乱”(注:《北京西人论中国近事》,《中外日报》2月25日。)。《新闻报》的语调较为缓和,但也借“西友来稿”的名义,说“康有为、梁启超当世之豪杰而变法太急”,发出“忠告”:“庶几圣朝宽大之恩可以网开三面,而不至于严密缉拿”。(注:《谠言篇》,《新闻报》2月16日。) 上海各日报间的持论不同还引发了一场笔墨纠纷。《申报》的反维新言论引起上海舆论界的强烈不满。1900年1、2月间,《中外日报》和《同文沪报》先后登载一则署名为“伤心客”的《普天同愤》告白,说:“中国顽固守旧,不能立于万国并立之世,致召瓜分之祸”,“斯时得千百报馆明达,大声疾呼陈利害于天下,唤起国民之爱力以维持国运,尚不克有成。乃有……某报馆主笔得鄂客某君洋三百元,以某君一家之私言公之天下,混淆黑白,是何肺肠,实堪痛恨”。最后呼吁:“勿使……其恶毒毒中国四百兆之人心”。(注:《中外日报》1月29日。)3月初,广学会一位牧师也投书《申报》馆馆主,说“《申报》系旧物”,“主笔黄姓受旧党贿洋三百元”,“《申报》不应谤毁康有为经莲珊诸人”。(注:《发明申报宗旨》,《申报》3月8日。)沪上人士深疑《申报》的言论与“鄂客”有关,以致宋恕在1900年4月从上海发出的家书中也述及:“两湖去秋后已禁阅各报甚严,惟受贿之《申报》许阅”。(注:胡珠生编:《宋恕集》下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01页。)在“群起而驳斥”的氛围下,《申报》发表专文进行辩解,并说对康有为“笔伐口诛”完全符合“本馆设报之宗旨”。(注:《发明申报宗旨》,《申报》3月8日。)固然,《申报》受贿说难有确证。但经元善的“聚众抗疏”和各日报对《申报》的这种“打狗”式的“驳斥”,实是上海公众舆论对后党废立阴谋的一种自觉抗争和一次沉重打击,这无疑是洋溢于上海庚子时论中的东南意识的前奏。 庚子年初,上海各报在震惊于“立嗣”上谕发布的同时,对义和团也间发议论。原先,上海各报只是对各地“民教不和之案”日益增多予以注意,态度比较平和,主张加强民教沟通,“以绝闹教之案”。(注:《论弭教案在融洽民教之性情》,《申报》1899年11月1日。)1899年12月以后,外国新闻传来许多关于山东平原、荏平、禹城等地反洋教的消息。1900年1月,《万国公报》发表山东庞庄公理会来稿《山东义合拳(或作义和团)匪论》,谈及义和团在平原县开展反洋教斗争的情况,抨击鲁抚毓贤“弹压”不力,“阳示护善而遣兵,阴实纵恶以泄忿。”(注:《万国公报》卷一百三十二,第二十四页,己亥年腊月。)这是上海报刊中最早在标题中称义和团为匪的文章。也是在1月,上海各日报纷纷开始刊发义和团的专题评论。《新闻报》和《申报》于1月5日和6日先后发表《山东教案感言》和《纪山东教案推而论之》等社说,担心“中国处此孱弱之时”,“教事一起,则西人必有借口”,主张“练兵防御”以资镇慑,不赞成所谓“惩乱民以重典”的意见。(注:《报纪山东教案推而论之》,《申报》1月6日。)1月12日(十二月十二日),清廷颁布处理“民教案件”的上谕,明确提出“会匪有别”的政策。(注:《发明申报宗旨》,《申报》3月8日。总四四六二页。)《申报》持完全赞同的态度,称“上谕祗问其肇衅与否、为匪与否,不论其教不教、会不会,可谓得治匪之原而保民之要策也。”(注:《恭读上谕谨注》,《申报》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