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政变之真相

作 者:

作者简介:
房德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邮编100875

原文出处:
《清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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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戌政变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一个分歧比较多的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袁世凯告密与政变的关系上,对此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认为袁告密引起了政变;一种认为袁虽告密,但政变时慈禧太后尚未接到密报,政变另有原因;一种认为袁告密是在政变之后。(注:前两种看法由来已久,第三种看法是戴逸先生最近提出的,见其《戊戌年袁世凯告密真相及袁和维新派的关系》,载《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我在1983年曾写过一篇《戊戌政变史实考辨》(注:论文收入胡绳武主编《戊戌维新运动史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持第二种看法。现在仍持这种看法,但是由于近年来陆续发掘出一批新史料,特别是档案史料,使我对整个政变过程有了些新的认识。其实政变经历了一个过程,其间事机杂出,几个看似偶然实则互相关联的事件促成了政变的发生和升级,使不必流血的训政变成了流血的政变,而袁世凯告密是其中的事件之一。

      一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下“明定国是”诏,开始变法,此后新旧党争逐渐加剧,至七月改官制时已成水火之势。七月十九日光绪帝令将阻挠上书的礼部尚书怀塔布等六堂官革职,二十日命杨锐、谭嗣同、刘光第、林旭为四品衔军机章京参与新政。这两项举措表明光绪帝要刷新中央机构,任用新人,以推进变法。守旧派为之震惊。慈禧太后立即在颐和园召见怀塔布,详询本末,并令他暂且忍耐。随后,怀塔布与内府大臣立山奉懿旨于二十二日赴天津见直隶总督荣禄,“有要商”(注: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1册,第339-341页,神州国光社,1953年。)。所谓“有要商”就是商量太后训政事。

      谭嗣同等进入军机处,使康有为等维新党人更加活跃。康有为与谭嗣同等商议,建议光绪帝开懋勤殿,令维新人士入值其中、讨论政事。光绪帝同意,并定于七月二十九日赴颐和园请示慈禧太后。康有为于二十七日得知光绪帝决定开懋勤殿,于当晚觅人缮折推荐维新党人入懋勤殿。宋伯鲁于二十八日上折(该折为康有为代拟),徐致靖、王照于二十九日上折。三折分别推荐康有为、康广仁、梁启超、黄遵宪、徐致靖、麦孟华、宋伯鲁等。朝廷欲开懋勤殿事很快传扬开来。《郑孝胥日记》八月初一日记,这一天他听严复说“将开懋勤殿,选才行兼著者十人入殿行走,专预新政”(注:中国历史博物馆编:《郑孝胥日记》,第2册,第681页中华书局,1993年。)。初二日天津《国闻报》登出《拟开懋勤殿述闻》:“近日又有拟开懋勤殿、令三品以上保举人材、召见后派在懋勤殿行走以备顾问之说,闻数日内当即有明发谕旨矣。”(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3册,第407页。)

      二十九日光绪帝赴园向太后请示,却遭到严斥。光绪帝次日即召见杨锐,赐一道密诏给维新党人,内中说:“近来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荒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尔其与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及诸同志等妥速筹商,密缮封奏,由军机大臣代递,候朕熟思,再行办理。朕实不胜紧急翘盼之至。”(注: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卷九,全州赵氏铅印本,民国十三年。)光绪帝此时竟发出密诏,说明形势已非常危急,危及到皇位。从密诏的内容来看,引起危机的直接原因是光绪帝欲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即开懋勤殿。当时维新党人也从开懋勤殿事觉察到帝后矛盾加剧。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中写道:“至二十八日(注:当为二十九日,因为光绪帝于二十九日赴颐和园请示。),京朝人人咸知懋勤殿之事,以为今日谕旨将下,而卒不下,于是益知西后与帝之不相容矣。”(注:丁文江、赵丰田:《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3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清代康熙、乾隆、咸丰三朝均曾在懋勤殿召对九卿科道。光绪帝企图以“前朝故事”来说服太后,实则想借开懋勤殿引入新人并且摆脱太后的控制。慈禧太后对此也非常敏感,对开懋勤殿事要查个究竟。据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随手登记档》载,七月二十八日宋伯鲁的荐折和二十`九日王照的荐折均当日“奉旨暂存”,这是因为开懋勤殿尚需征得太后同意。二十九日光绪帝遭太后严斥,这两折已无意义。但《随手登记档》又记这两折于“(八月)初二日发下”,并且由军机大臣“恭呈慈览”。这很可能是太后在调阅有关奏折。此时光绪帝进一步感到自己和维新党人处境危险,所以又发出两道谕旨,一为明谕,一为密诏,令康有为迅速出京赴上海督办官报。康有为不过一总理衙门章京,督办官报也是小差事,但光绪帝却发出一道明谕促行,并且还特别申明仅召见过康有为一次。(注:《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2册,第97页。)密诏则要康有为“迅速外出,不可迟延”(注:《初二日交林旭带出朱笔谕》,《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转引自汤志钧《乘桴新获》,第56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这两道诏书说明形势更危险了。康有为后来回忆说,他初二日夜晚见到明谕时即“知祸作矣”(注:《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第4册,第160页。)。他所说的“祸”是指八月初六日清廷发布训政诏和拿办康有为令,他当时和后来都不知道“祸”已作于初三日,从这天起光绪帝已失去了处理政事的权力,改由太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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