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为艺术”的讨论

作者简介:
王仲 本刊负责人 范迪安 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 王宏建 中央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原文出处:
《美术》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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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行为和艺术还是应该趋向健康和阳光

      行为,是人的思想支配身体产生的行动作为,他是活人的属性,并无什么神秘。一般的行为和艺术的行为的区别,是大多数有普通文化水平的人都懂的,谁也不会把淘气小儿的恶作剧划分到艺术领域里去。行为之为艺术,古往今来倒是有几项,如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统称表演艺术。以通常的符合形式逻辑的艺术分类学的常识来看,是不会把美术和表演艺术混为一谈的。近些年来,所谓的“后现代主义”的混淆性思维流布中外,居然荒唐地把淘气的大人小孩的恶作剧也归艺术和美术一类,并誉之为“行为艺术”。此举并无任何创造性,本身倒很有点自我嘲讽的“行为艺术”的味道。但玩闹归玩闹,在严肃的艺术分类学里,如果要从“表演艺术”中再分支出一个“行为艺术”来,还需要有点逻辑根据。什么都想挤到艺术行列里来,连小孩撒尿和泥玩也想申请“艺术”的名分,那恐怕是不行的。据说,这种在公共场所搞光屁股杂耍的“行为艺术”,是为了把艺术还给人民,好像还有点普及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崇高愿望似的。广大人民群众需要这种假恶丑的大展示大表演吗?!

      在西方资本主义铺天盖地的异化罗网中,知识分子所承受的各方面心理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存在主义老生常谈的“苦闷与孤独”,正是这种精神际遇的典型话语概括。人在苦闷和压抑到极致时,是非要想出点什么反常的出格的行为举措来排遣和舒缓自己不可的,这正是“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揭竿而起的社会心理学动因。许多外国美术史专家认为,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艺术具有反对资本主义的社会进步性,但这种“进步性”反了一个世纪资本主义,碰伤了一点资本主义的筋骨没有?马尔库塞认为玩世不恭的小资产阶级和胆大妄为的流氓无产者是社会解放的原动力,但用一群精神失衡的人去反资本主义,这无异于给资本主义调剂调剂单调的生活和舒舒服服地挠挠痒痒。假如“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艺术具有反资本主义社会的“进步性”,那移植到社会主义社会来又会有什么“进步性”呢?现在已经来到社会主义中国的“食人”、“割肉”、“放血”、“自杀”等“行为艺术”,它又具有什么“进步性”呢?

      一些画不出画而又找不到出路的艺术青年,既缺乏明确的人生目标和刻苦耐劳的敬艺练术精神,又焦灼于名利的诱惑,这自然就很容易加入到能够简易成名的“行为艺术”行列,这既能暂时舒缓心中的郁闷,又能期盼哪个国际双年展突然降来青睐。这使我想起隋唐禅宗简易成佛的一派(可说是禅宗的前卫派),不做仪式,不用念经,不要任何戒律束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既能享受人生的甘美之杯,又能不劳而获的成佛当大师,这岂不美哉!我认为美术界的理论家们和艺术院校的教授、导师们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要真正爱护艺术青年,引导他们“明明白白做人,老老实实从艺”,不要一味无原则地吹捧他们的“探索精神和牺牲精神”,以免误人子弟。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倾向支配的,有什么样的思想倾向,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而思想倾向基本上就是两种,一种趋向真善美,一种趋向假恶丑。不要以为只要是有“独创性”的行为,就具有艺术价值,就可以称之为“行为艺术”。德国法西斯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假恶丑行为最为极端的形式,他们那些花样翻新的杀人方式,不能不说是具有空前“独创性”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不要说能否沾上“艺术”的边,简直就是惨无人道的滔天罪行,将永远受到世人的谴责!“独创性”要用在正道上,要用在正常健康的心理上。人的行为或艺术行为,还是应该趋向人道主义的真善美,趋向人性的健康和阳光。那种认为只有心理变态、行为反常的怪异追求,才能再现人性的深度,才是新美学新艺术的未来发展方向,这是一种现代蒙昧主义。

      警惕“非艺术”的颠覆

      各种以“艺术”之名,行“非艺术”之实的行为一度迅猛,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因为它的危害性不在于针对某种艺术问题,而在于对整个艺术的颠覆。

      我们今天对西方艺术的过去百年里的发展历程已不算陌生。在西方现代艺术史上,有三个词是普遍被提及和运用的。一个是“现代”。这是西方艺术总体上顺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性质,其中积极的历史性成果已为我们所识并借鉴。另一个是“前卫”。它以超越形式语言规范的实验性为表面特征,更以在文化内涵上的探索性为根本特点。“现代”的艺术不一定都以“前卫”姿态出现,但“前卫”的艺术推进了艺术的“现代”进程,它本身良莠掺杂,只有经过历史选择和文化过滤,它有价值的精神方面和物态结果才成为文化总汇中的组成部分。再一个是“非艺术”。它经常与“现代”和“前卫”

      伴生并

      备真正

      混同于

       的现代

      其中,但

      精神和

      实质上

       前卫

      意并不具

       识,因为

      它以否定艺术的价值、特别是艺术的创造性价值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法和捣乱方式颠覆艺术。它要打破的并不是所谓艺术的“界限”,而是整个艺术本身,因此,它属于艺术之外的破坏性行为。对这三个词也即西方艺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种现象,我们不能混而视之,尤其不能把形形色色的“非艺术”行为视为“现代”“前卫”。

      在我们这里出现的“非艺术”行为,首先是对国外各种“非艺术”现象的抄袭和沿用。血腥的、残暴的、破坏的、敌意的、自虐的、施 虐的种种手法,在西方早已有之,这是“非艺术”行为不求其“新”、只求其“异”的基本特点,在某些行为者那里,甚至“异”得超过了西方的已有程度。这些行为的出发点完全不是建立在艺术发展史逻辑之上,也没有提出什么艺术问题或要解决什么艺术问题,其意义不在艺术之中,而是指向我们正在发展的艺术形式,向认真的、严肃的艺术创造进行挑战,以构成对艺术的颠覆。这类活动的策划人和组织者想必了解和熟悉西方艺术已走过的历史,知道这类“非艺术”行为的真正指向。让这类行为在中国发生,无非是针对正在朝着现代型态发展的整个中国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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