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庾信这位集六朝之大成的伟大作家的评价,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唐人崔涂《读庾信集》说:“四朝十帝尽风流,建业长安两醉游。唯有一篇杨柳曲,江南江北为君愁。”而同是唐人的孙元晏则云:“苦心辞赋向谁谈,沦落周朝志岂甘。可惜多才庾开府,一生惆怅忆江南。”李商隐说“可怜庾信寻荒径,犹得三朝托后车”,黄承吉则说“羁臣到死愁难尽”,“肠断江南日几回”。贬之者认为他出仕北朝对梁王室不忠,于大节有亏。褒之者认为他对梁王室有情且一直怀念故国。褒之者认为他的作品“篇篇有哀”。贬之者认为他无耻颂周,《哀江南赋》也应是假惺惺的自我表白。这两种截然相反、针锋相对的观点,至今余波未平。因此,亟待对其作出正确而客观的评价。 这种令人困惑的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庾信的行为和作品所表现出的复杂性和矛盾现象所造成。庾信这个南朝的臣子出仕北朝异族的文人,既受到过梁帝父子的宠幸,也得到过北周王朝的重视,更重要的是他既写过伤悼梁亡的诗赋,也写过歌颂北朝朝廷的作品。所以对庾信表现出喜好或憎恶之情的人都有自以为坚实的依据,其观点之难以统一也就在所必然。但是笔者认为,古今的论者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庾信在北朝有不同的处境,也就是说他不同内容的作品创作于不同的环境之中。因此我们极有必要对庾信在北朝的实际情况和其作品的写作年代作一番考查。 一 谈到庾信在北朝的经历。人们都是依据《周书·庾信传》的记载: 梁元帝承制,除御史中丞。及即位,转右卫将军,封武康县侯,加散骑常侍,来聘于我。属大军南讨,遂留长安。江陵平,拜使持节、抚军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大都督、寻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孝闵帝践祚,封临清县子,邑五百户,除司水下大夫,出为弘农郡守。迁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司宪中大夫。进爵义城县侯,俄拜洛州刺史……寻征为司宗中大夫。世宗、高祖并雅好文学,信特蒙恩礼。至于赵、滕诸王,周旋款至,有若布衣之交。群公碑志,多相请托。唯王褒颇与信相埒,自余文人莫有逮者。信虽位望通显,常有乡关之思,乃作《哀江南赋》以寄其意……大象初,以疾去职,卒,隋文帝深悼之。赠本官,加荆淮二州刺史。” 滕王宇文逌在所作的《庾信集序》中叙及庾信的仕历,则重点点出弘农郡守、司宪中大夫、洛州刺史、司宗中大夫四项,并说其刚入北就“戎号光隆,比仪台弦;高官美宦,有逾旧国”、“降在季世,秩居上品,爵为五等,荣贵两朝。” 如果仅从表面来看,人们也很容易认为庾信在北朝的确“位望通显”。但实际上,对于这些史书中笼统概括的叙述是要具体分析的。这是由于,不仅庾信在北朝的时间有二十八年之久,是否存在着一个一直“通显”的问题,而且,就是这些“高官美宦”也需要认真考查。 比如说,《周书》云庾信刚至北朝就“拜使持节、抚军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大都督,寻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这些看起来地位很高,实际上都是些空官衔。按《北史》卷三十所载,抚军将军、右金紫光禄大夫、大都督,相当于户二万以上州刺史、京兆尹,属于八命。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相当于雍州牧,属于九命。据《隋书·百官志》载,北周时下大夫属于四命,诸子六命,中大夫五命。而庾信一直到周闵帝践祚才“封临清县子,邑五百户,除司水下大夫”,也就是说庾信在江陵平后就有了相当于八命、九命的官衔,却直到周闵帝元年才正式授给属于四命的官职,终其一生最高也只是司宗中大夫,仅是五命,何以名实相差如此之大呢?《历代职官表·简释》:“开府仪同三司者谓与三司体制待遇相同,亦有官属,乃大臣之加衔,其本身必另有其他职务。”庾信正是于江陵平后没有授给其他职务,直到周闵帝时才授司水下大夫,可见所谓大都督、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者都是毫无权利的空头衔。所以,滕王宇文逌所说庾信初入北就“高官美宦,有逾旧国”并不符合实际。 再从经济收益上看,庾信在北朝的生活也很困难。事实上,这是从梁入北的文士的共同情况,并非庾信一人如此。从《隋书·庾季才传》、《周书·王褒传》等传记就可知他们这些人士基本上是靠统治者赏赐来生活的。庾信的作品中有大量《谢赵王赉丝布等启》、《谢赵王赉米启》、《谢滕王赉猪启》等等回信,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如他在《谢赵王赉犀带等启》中说:“奉教垂赉犀装带、钱十贯。”连十贯钱都要人送,其生活之拮据可想而知。当然,南朝文士一贯是善于用典和夸张,但是须知他在《谢明皇帝赐丝布等启》中说过“某比年以来,殊有缺乏”的话。这既不是用典,也不是夸张,当是实际情况。而且作于周武帝天和年间的《就蒲州使君乞酒》一诗还有“愿持河朔饮,分劝东陵侯”之句。东陵侯即秦之邵平,秦破,种瓜青门外。庾信用来比喻他们这些在北朝的南朝人士,说明其生活困难并非仅是初入北之时。 《隋书·百官志》载后周“其制禄秩,下士一百二十五石,中士已上至于上大夫,各倍之”;又“凡颁禄,视年之上下”,上年颁其正,中年颁其半,下年颁其一,无年不颁禄。吕思勉在《两晋南北朝史》中说:“盖行政经费,本在禄俸之外,而服官者当任职之时,随身衣食,悉仰于官,古人亦视为成法,则无禄者亦不过无所得耳,原不至不能自给。此凶荒之所由可绝禄也。”可见不担任实际官职便没有享有俸禄的机会,这便是庾信生活拮据的原因。又《周书·萧圆萧传》云:“以圆肃有归款之勋,别赐食思君县五百户,收其租赋。”《周书·萧
传》:“对以
有归款之功,别赐食多陵县五百户,收其租赋。”《周书》于这两传特别点出“收其租赋”,说明和其他人只是荣典的所封之邑不同。也说明庾信所封”临清县子、邑五百户”并没有多少实际利益。庾信的生活怎么能不困难,又怎么能不发出“从官非官,归田不田”(《伤心赋》)的感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