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业是指对自然资源进行采掘(采集)并进行粗加工的产业,主要包含农业(农、林、牧、渔)与采掘业(以矿业为主含林木等采运业)。第二产业是对农产品与矿产品进行加工生产的产业,因是对资源的再加工,故被称为第二产业,它主要包含制造业、建筑业(台湾称为营造业)与公用事业。第三产业是指各种工商服务、社会服务与个人服务业,它是非物质生产部门。主要包含商业贸易、金融投资、运输仓储及通迅、媒介、咨询、旅游、餐饮、政府服务等各种服务业。我国将采掘业亦列入第二产业而非第一产业,因而第一产业相当于农业,第二产业包含了工业(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供应业)与建筑业。台湾的三次产业定义与大陆有所不同,文中所指第一产业实质相当于台湾的农业,第二产业相当于台湾的工业(含营造业),有关第三产业定义两岸相同。 一、台湾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动 1952年,台湾人均GDP为196美元左右(注:李国鼎《台湾的工业化》,第144页,东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一产业净产值比重占35.9%(见表1),第二产业的比重为18.0%,第三产业比重达46.1%,第三产业比重已远远超出第一产业,是第二产业(18%)的2.6倍。可以看出,当时的台湾已非传统的农业社会,正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 表1:台湾的三次产业结构(净产值占GDP比重) 年份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1952 35.9 18.0 46.1 1955 32.9 21.1 46.0 1958 31.1 24.0 44.9 1960 32.8 24.9 42.3 1963 26.8 28.1 45.1 1965 27.4 28.6 44.0 1968 22.1 32.5 45.4 1970 17.9 34.7 47.4 1972 14.2 40.3 45.5 1975 14.9 39.1 46.0 1978 11.3 44.9 43.8 1980 9.245.0 45.8 1984 7.645.2 47.2 1985 6.944.9 48.2 1988 6.146.2 47.7 1990 5.543.1 51.4 1995 3.636.3 60.1 1998 2.934.0 63.1 资料来源:根据台湾经济研究院等有关统计资料 台湾产业结构变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50年代,主要表现为第二产业比值较快上升,而第一产业比值温和下降,第三产业比值则表现为稳中有降。从1952-1960年,第二产业比值由18.0%升至24.9%,上升6.9个百分点,第一产业比值则由35.9%降至32.8%,下降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则下降了3.8个百分点,期间台湾的三次产业比值表现为“三一二”的结构。(2)1960-1988年,结构演变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二产业与第一产业的相互消长,期间第二产业迅速上升,第一产业的迅速下降,而第三产业比值相对稳定。从1960-1987年,台湾的第三产业比值一直在42.1%-48.4%之间波动,大多数年份都在44%-47%之间;第二产业比值则稳步上升,从1960年的24.9%上升至1987年的47.5%,上升了22.6个百分点,增幅为90.8%;而同期第一产业则从32.8%降至6.3%,减少了26.5个百分点,下降了80.8%。1963年是台湾工业化的标志年,该年台湾第二产业比值首次超过第一产业,三次产业结构表现为“三二一”的结构,表明台湾已经正式进入工业化阶段。但“三二一”的结构特征并不稳固。1972年以后,台湾第二产业产值逼近第三产业,开始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3)1987-1998年,主要特征表现为第三产业与一、二产业的相互消长。这一阶段第二产业与第一产业稳步下降,第三产业稳步上升。1987年台湾工业化进入后期阶段。从1987至1998年,台湾第一产业比值由6.1%降至2.87%,下降了3.2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由47.5%降至34.0%,减少了1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则从46.2%升至63.1%,上升了16.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的“三二一”结构得以稳定与强化。表明台湾已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或后工业化阶段。纵观近50年台湾产业结构的演变史,可以看出台湾其产业结构转变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产业结构变化的一般规律有较大差异,台湾的产业结构转变中几乎未经历“二三一”的结构演变阶段。 二、第二产业内部结构的演变比较 (一)第二产业四大部门结构 第二产业包括工业与建筑业两大类别,工业又包含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供应业三大行业。 1、采掘业(矿业) 台湾的矿产资源较为贫乏,矿产资源主要为煤、硫磺、石灰石、大理石、盐、石油、天然气与少量金、铜等金属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