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指出:“要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迅速兴起的挑战,最重要的是坚持创新。”我们从近8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践中认识到,以江泽民同志深刻论述为指导,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政府的第一责任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一要素,是株洲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得以较快发展的重要经验。 创新战略环境 创新战略环境要以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为关键。珠洲是传统重工业城市,虽然拥有一定的传统技术优势,但与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相比,劣势和挑战是存在的。突出表现在经济结构上的“三重两低”,即国有企业比重过重,重工业比重过重,上游产品比重过重;高新技术产品比重低,企业比较效益低。其主要症结在于创新能力不强。因此,要把高新区建设成为能产生强大示范和辐射效应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基地,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关键就在于如何使创新成为发展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内容。株洲高新区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质量和优化配置科教资源,发挥高科技示范园的作用,鼓励各类高新技术企业进区,推动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尽快产业化,从而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航空母舰”。 创新服务环境 创新服务环境要以健全管理体系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为着力点。在实践中,我们不断完善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强化服务意识,简化中间环节,把重点放在沟通创新活动主体和应用活动主体的联系与合作方面,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服务环境。一是构建“株洲新区”的新概念。二是构筑“一区三园”的新格局。通过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征税的“五统一”管理,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尤其是城市各区的积极性,举全市之力来加快高新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不断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以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科技评估机构、技术经纪机构和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办好生产力促进中心、火炬创业中心、技术市场、科技信息港和科技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起了以市场为导向,按市场机制运作的中介服务体系。 创新政策环境 创新政策环境要以营造优良的政策环境和健全的法制环境为支撑点。政策是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软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求政府正确制定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提供人才、技术、资金支持,搞好综合配套服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株洲市政府除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外,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地方法规,吸引项目进区,促进产业发展。株洲在全国53个高新区中率先施行“无费区”政策,对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农业、民营三个科技园区的工业企业只收税,不收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建设法制环境方面,努力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保证高新技术产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 创新人文环境 创新人文环境要塑造园区精神、树立园区形象和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为突破点。创业是需要精神的,发展更需要精神力量的支撑,而精神是需要良好的用人、融资和经营等运行机制来体现的。对于创业者来说,机制比优惠待遇更重要。因此,株洲高新区树立“在其位,谋其事”的岗位资源观念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原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强调优化发展环境为市政府和高新区的第一责任,严格实行政企分开,规范经营规则。重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搭建产业平台,壮大高新区的发展实力。建立科技投资公司,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和孵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构建孵化体系和创新体系。按照公司化动作的原则,大胆探索城市经营和管理的新途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