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区从90年代中期以来,跟随世界电子、科技的发展步伐,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此相对应。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事业也开始从无到有,在1998年12月成立了厦门首家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但是这一刚刚起步的风险投资事业,无论在资本规模上,还是在高新技术发展项目上,都存在着严重不足的局面,因此,厦门市的风险投资必须实行双向扩容:一方面,多渠道,多方式的增加风险投资资金;另一方面,要增加高科技产业项目,在可实行产业化的专利、科技成果方面要有大幅度的增加。 一、厦门特区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 从厦门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看,势头良好,到1999年底,全市共有120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涉及领域主要在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其产值已达到208亿元,占厦门市工业产值比重的29.8%,比1998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这一二年的变化发展,也使人们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有了深刻的认识,其产值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传统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因此,我们认为,厦门市明确“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扶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无疑是正确而及时的。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需要有较为充实的资金保障,因为这是一项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厦门特区在创建之初及发展过程中,吸引了大量的境外资金前来创业、设厂,由此兴建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而带动了厦门特区的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技术密集型企业从小到大,不断成长,形成了现阶段特区高新技术产业群的中坚力量。这些企业,依靠自身的积累,在扩大销售,增加产值和利润的同时,不断加大企业的科技和产品研制开发的投入,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循环发展模式。但是,对于大多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要做到这一点却并非易事。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大企业能做到这一点。这也是厦门特区目前高新技术产业的总量和规模依然偏小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尽快建立起高效而有规模的厦门高新技术产业群,市政府尝试着一种快速发展的模式: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作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种资金支持。这在福建省尚属首创。从一年多来的运作情况看,该项风险投资基金侧重于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发展,对于产品的研制支持则无能为力。因为这项资金的总规模也只有3000万人民币。规模偏小,也使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至今为止,风险基金所扶持的项目只有涌泉科技公司的天然系列香料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 二、增加风险投资的资本运营 厦门风险投资公司运作至今,形成这样一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资金规模有限,因而在扶持立项问题上难以周全考虑,对一些需要较大投入的项目根本无法顾及,即使在中小项目上也是慎重有加。按照规定,风险投资公司只能用50%的注册资金用于投资,也就是只有1500万元可用,这显然无法满足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量。因此,风险投资资金的扩容问题是极其紧迫的。 在一篇题为《厦门科技风险投资如何发展》的文章中,作者提到了厦门风险投资资金如何扩大发展的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市政府要发挥主导性的作用,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投入,并向社会法人集资,使其在2000年达到1亿元的规模;第二阶段,要逐渐形成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体系,吸引国内外的资金,争取设立专门的风险投资基金,包括建立中外合作的风险投资基金。使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规模在2000年达到2~3亿元;第三阶段,着重建立以社会资本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民间型投资模式体系,形成较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届时,风险投资基金通过公开上市,私募和公募等形式,达到5亿元以上的规模。这一设想为厦门特区未来几年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作了一些规划,但应该看到,这也只是一个正常的发展计划,还缺乏一种超常规的发展思路。 实际上,真正限制和制约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是资金的募集方式和资金的变现方式。就我国目前的资金状况而言,民间所拥有的资金是巨大的,这从历年来银行储蓄的增长水平和增长幅度可以看到。一方面,这部分巨大的资金存储于银行,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和损失,而另一方面,对于大多数的普通储蓄者而言,他们除了证券和债券投资以外,似乎已找不到适合他们的普通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向。因此,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能否在吸引民间资金参与方面做出一些尝试,做一些突破,这一问题已显得极为重要。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目前国际闲散资本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的游资正不断地寻找新兴市场,开拓新的投资领域,我们也可以尽快制定一些措施,充分吸引和利用这些国际资本加速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果风险投资基金仅仅是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来运转、维持,那么它永远无法发展壮大。厦门特区本身具有立法权,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立法权,开创一些先例,以真正体现特区的特别之处。 还有一个就是资金投入后的变现方式,也即通常所说的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风险资本在成功以后如何退出,能否安全退出,关系到投资者的决策取向。风险投资并不是一般的企业投资行为,它不以参股分红为目的,而是谋求项目成功时的资本增值。资本退出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的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或变现渠道就没有风险投资。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还没有在这方面完全建立一整套的机制。有人认为,现阶段,我国无论是公开上市的证券市场还是私募资本市场,在规模、流动性、可靠性以及运作成本和效率方面都不能满足风险资本退出的需要。厦门特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也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不过,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创业板的设立,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将变得更加广阔、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