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20年体制改革回顾及未来改革的若干思考

作 者:
林起 

作者简介:
林起 厦门市体改委

原文出处: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文章从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两方面回顾了厦门20年体制改革的成就,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思路。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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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在整个社会管理体系中属于不同层次的两种体制。但是,二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一方面,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根据并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又离不开行政体制改革的配合。厦门经济特区20年体制改革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一、厦门特区体制改革历程的简要回顾

      (一)特区初创时期(1980-1984)

      这个时期,特区只局限于厦门岛西北部湖里2.5平方公里的范围,政府主要通过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配套建设,并实行优惠的政策来吸引外资和侨资投资兴业。因此,在特区内主要是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

      1.经济体制方面:①以优化投资硬环境为重点,实行“筑巢引凤”政策,通过土地批租、引进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实现;②为了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相对集中地进行所有制改革,鼓励国外投资者来特区兴办“三资”企业;③在特区外,通过积极改进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来支持特区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如采取有效的培训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支持外资银行在厦门设立代表处等。

      2.行政体制方面:①成立了特区管委会,直属福建省政府的领导,负责特区的招商引资、区内企业和行政事务管理及特区内外关系的协调等;②特区外,开始注意提高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从软环境上支持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建立新的经济管理体制。

      (二)特区扩张发展时期(1984-1992)

      该时期,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岛,岛内设立了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岛外开辟了杏林、海沧和集美台商投资区,享受特区的优惠政策,实现了更大范围的对外开放。

      1.经济体制方面:①发展多种经济成分,逐步建立与特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打破了单一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格局;②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逐步把企业推向市场,实行两权分离、厂长负责制,推行承包责任制,进行租赁制特别是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和探索,此外,还试行了“三资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③改革外贸体制,逐步形成由国家专业公司、地方外资公司和拥有进出口权的工业企业组成特区外贸体系,同时,改革了外汇分配制度;④改革宏观经济调控体制,培育市场体系。从价格改革入手,改革商品流通和商业经营管理体制,并初步建立了开放型的特区生产资料市场,以及金融、技术、劳动力、房地产等要素市场,市场服务体系开始建立。此外,相应地进行了计划、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2.行政体制方面:①随着特区范围的扩大,特区管委会与市政府实行合并,管理职能基本重合,合并后的机构同时行使对厦门行政区域和经济特区的行政管理,原先的“小特区”改设湖里工业管理局,之后又撤局改为城区;②为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设立了外资局,随后实行了政府机关“六委一局”(计划、经济、经贸、建设、农业、科技六个委和外资局)联合办公的“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形式,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体现了特区的行政管理特色;③根据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特区与内地经济联合发展的需要,分别于1984年和1986年先后成立了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技术协作两个办公室;④开始了较大力度的政府职能转变,通过精简机构和简政放权的行政改革来适应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和放开搞活微观经济、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一方面,撤消了“八大工业局”(物资、农业、化工、电子、轻工、建工、水利水电和机械冶金八个局),转为行政性公司,并将其职能转入市经委和农委;另一方面,减少了行政层次,由委办——局——基层单位三级改为委办局——基层两级管理。

      (三)特区进入二次创业时期(1993-1998)

      该时期,随着中央政府明确将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模式,经济特区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渐减弱,因而进入二次创业时期。这一时期的体制改革是:

      1.经济体制方面:①公有制经济通过制度创新,优化资本结构,得以从整体上搞活,壮大了经济实力。主要通过组建和扶持企业集团发展、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兼并重组,以及通过嫁接外资改组改造、异地搬迁进行改造等方式来实现;②充分利用特区的优势,积极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经济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商品市场尤其是要素市场有较大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和市场法制建设成效突出;③加快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与企业改革同步,为之提供强大的支持;④宏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价格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财政复式预算制全面推行,试行了分税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也取得较大进展。

      2.行政体制方面:①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过渡性的行政性公司和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三个部门转为企业。此外,还进行了“撤局建委”的重组,形成以几个宏观综合管理部门为龙头的行政管理体系;②通过建立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有近三分之二的国有资产纳入投资机构经营,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已被取消,初步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③口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在成立报关行、联检中心的基础上,顺利实现商检、卫检、动植检的三检合一,大大改善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④行政法制建设显著加强,行政立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都有较大推进;⑤机关交通建设提高到议事日程,并作为进一步改善特区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四)特区二次创业的大跨越时期(1999-2008)

      这个时期,厦门特区要在初步建立新体制框架基础上,在即将加入WTO和国际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正处在这个阶段的初期。

      二、世纪之交特区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综观厦门特区创办以来前三个时期的情况,经济体制与行政体制的运行在总体上是基本协调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很大成绩,行政体制改革也有较大进展。但是,近几年来我们也发现厦门特区的体制环境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兄弟特区和一些开放省市比较,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经济体制方面

      1.从市场主体看:①企业体制改革步伐比较缓慢,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落后,中小企业放开搞活与脱困任务繁重;②已经改革的企业还存在不彻底、不到位,包括没有形成多元股权结构、没有转换机制(如用工制度等)、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③现行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④公用事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不高,效率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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