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2月1日发表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讲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方面都要来关心和支持。”就根本目的而言,素质教育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如何培养出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富于应对各种挑战的高素质人才。社区在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和中学生的社会化过程中,已成为中学生素质教育的载体之一,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意义上探索社区接纳、整合学生志愿组织的有效机制及其可推广规律无疑是一个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一、中学生志愿者组织与社区建设 “社区”(Community)这一词汇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E.Tounies)提出来的,从词根来看,community与communication(交往)和communal(社群的)属同源词。我国社会学前辈费孝通教授在结合原文的“社群性”(社)和“地域性”(区)两个最基本意涵基础上,自创了“社区”一词。此后,对它的确切定义众说纷纭,据不完全统计,现有的社区概念的定义达到150多种。理论界早已对社区阐述过这样的重要观点:形成社区的最重要条件并不仅仅指一群人共同居住的地域,而是人们之间的情感互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强度和数量的心理关系。换言之,社区建立在个人系于全体的归属性和认同感上。 明确了社区的要义不在于地域和区域结构,而在于人,在于人的利益共同体,就把社区和行政区划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区分开来。从行政区划的角度来看,发展的目标主要在物质,在地域、环境、经济和设施;而从社区角度看发展的目标主要在人,在于人的精神,人的满意度,人的归属感,人的凝聚力。(注:潘允康、关颖:《社区归属感与社区满意度》,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三期;)“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人们需要在社区中形成共同的生活基础、共同的行为准则、共同的理想信念,从而培养起社区居民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共同道德价值的基础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注:龚学平:《在上海市社区工作会议的讲话》,2000.04.05;)由此可见,社区包含着一种对共同事业的参与,包含着超越个体和私人关系网的社团感,以及一种对所在社群的发展存续休戚与共的义务和责任感。另一方面,社区组织是构成社区的基本细胞。从组织社会中的角度来说,社区是由多种社区组织的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社区组织可分为经营类组织、慈善类组织、互助型组织三类,慈善类组织与互助类组织统称为非营利组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志愿者组织。 当前,我国正处在向“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转变过程中,如何在新的世纪到来之际,改革公共行政管理、重建政府的职能,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尽管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历史、文化背景、发展道路等各方面都各不相同,但在政府职能改革的思路和目的上有很多相同和相似之处,就是要弱化干预职能,增强综合协调功能,使政府的职能更符合公众利益。同样,在当今变化多端的社会环境中,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是具有世界共性的演变趋势之一,人类越来越认识到,市场机制取代不了社区机制,第三域(The Third Sector)——非营利社会服务志愿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志愿服务原则已经成为与市场原则和政府原则并列的三大原则之一。 在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正在倡导和推进爱心助人、奉献社会为宗旨的志愿者活动,这既是继承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而选择从社区这一载体出发,大力发展志愿者组织,这其实是培育社区人文生态环境的深层次社会文化问题。“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志愿者参与造就了社区人文环境,反过来,社区的人文环境也造就了志愿者。“一个富有的社会,如果缺乏对人类充满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如果缺乏对社会批判力量的博大包容,缺乏对物质之外更深远的精神追求,这个社会不可能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注:李亚平、于海:《第三域的兴起》,第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建立一个以人为本、讲礼仪、重情谊、相互关心爱护、和谐的中国式的社区环境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中学生志愿者是社区志愿活动中日益活跃的一个群体,培育中学生志愿者组织是发展社会参与、开展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从主观方面来看,中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根据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理论,人在满足了自身的生理、安全需要后,会产生爱、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渴望与人的情感的交流,需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肯定,希望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对于这些绝大多数出生在80年代后的城市新新人类而言,由于大多数中国的家庭缺少民主、自由的气氛,孩子自小在家人的细心呵护下长大,在学校中接受灌输式的教育,很少有独立处理问题的机会更不用说经历磨难了,因而他们非常渴望体验被需要、被重视(因为个人能力而被重视)的感觉。从事志愿服务能够满足他们关心他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奉献爱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