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人文教育思想与中国伦理教育现代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晓清 福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原文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儒家所主张的人生观、价值观及所提出的理论范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中国的伦理观仍有着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儒家所倡导的仁者爱人、内圣外王、中庸之道等,都可以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新文化所借鉴和吸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定了精神文明建设要保持中国特色。因此,继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精神,在今天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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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人类创造了令人惊叹的物质文明,但与此同时,人类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和精神文化危机。对此,国际有识之士予以高度关注。1988年1月,全世界当代诺贝尔奖获得者云集巴黎举行会议,会上发表宣言的第一句话便是:“如果人类社会要在21世纪继续生存下去,必须回首2500年前,到孔子哪里去寻找智慧。”以孔子为先驱的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不仅具有高度世俗化性质的伦理道德内涵,而且拥有丰厚的古典人文教育资源。儒家人文教育思想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对中国的伦理教育现代化仍具有积极意义。

      一、倡导“仁者爱人”,有助于高尚道德品质的培养

      “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范畴,也是孔子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丰富多样的内容。通观孔子的思想,“仁”既是他政治伦理学说的核心,也是最高的道德标准,它为孔子所首创,为孟子所发展。《论语》通篇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在对“仁”的诸多解释中,“仁者,爱人”是最简括的解释,表明古代中国思想家孔子不仅重视人,而且提倡人与人之间的“爱”。《论语·学而》有所谓“泛爱众而亲仁”的说法。在儒家那里,仁义道德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则,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原则;失掉了仁义道德,人类社会必将陷于混乱,人类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儒家劝诫人们奉行“忠恕之道”,强调通过外在的社会规范(礼)展现仁爱精神,以尊重、友爱、宽容、恭敬的人道原则和平共处;倡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立达精神,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以开放同情的胸怀求得和谐发展与共同进步。郭沫若等学者从人道主义的高度评价和研究孔子的仁学,他说:“仁的含义是克己而为人的一种利他行为。简单一句话,就是‘仁者爱人’。……这是相当高度的人道主义”。仁者爱人就是指博爱,任何社会都需要博爱,虽然资产阶级的博爱是虚伪的,但我们不可因为资产阶级博爱的虚伪性就片面地否定博爱精神。我们仍然必须承认,普遍的人类之爱不仅是存在的,而且也是必须提倡的。在当前,博爱就是爱人民,爱一切善良的人。但现在有些人缺少这种爱,他们精神空虚,感情冷漠,漠视人伦道德,缺乏互助友爱与吃苦耐劳的精神。很难设想,不懂得爱的人,可以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再者,在我们这个时代,还有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他们缺乏最起码的生活卫生保障,没在受教育的机会,渴望社会的关怀和帮助,这就需要我们本着“仁者爱人”、“博施济众”的精神,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而尊重别人关爱他人正是孔子“仁”之精神所在,提醒我们学校教育在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该教会学生“学会关心”、“学会做人”,以“仁爱”的情怀关爱他人,关怀社会和人类。

      二、倡导“义以生利”,有助于正确价值导向的确立

      儒家义利论不是一般的伦理学说,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价值论,也是中华民族的价值导向。“义以生利”,是孔子提出来的命题,也是孔子乃至整个经典儒家义利观的核心。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义利论以其深刻的内涵与积极的贡献,哺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浇灌了灿烂的华夏文明,至今仍有深刻而多方面的影响。

      “义利之辨”在整个传统思想中贯穿了几千年,争论了几千年,儒家主张“见得思义”、“观得思义”,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朱熹说它是“儒者第一义”。(《朱子文集》卷二十四)“见得思义”、“义以为上”、“舍生取义”的精神,一直是人们崇尚和追求的,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形成了深沉博大的民族精神,涌现出一代代为国为民英勇奋斗直至流血牺牲的民族精神,甚至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都崇尚道德、弘扬仁义,形成了淳朴厚道的民风。这些都从社会实践中折射出传统义利的光辉,表现着义利问题的地位和作用。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一方面承认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为人之常情,另一方面强调这一追求必须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做到“取之有道”,既合情又合理。孔子主张,物质利益的得失取舍,应该以“义”为准则。“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所谓“义”也就是“仁”,准确地说,是“仁义之道”,它是物质利益取舍的唯一依据;荀子更充分肯定“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劳,是人之所生而有之”。(《荀子·荣辱》)儒家认为问题不在于人是否应该具有“求富”、“恶劳”欲望,而在于以何种态度和方式来取得,即应该与不应该的问题。在处理公与私关系上,儒家主张个人利益服从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这是儒家义利观的另一个方面内容,即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张载说:“义、公天下之利”,(《正蒙·大易》)把义利归为公利,在儒家看来,“义”是“公利”,“利”是“私利”,义和利的区别,不在于要不要利,而在于公与私的区别,这也是“小我”与“大我”关系的延伸。

      今天,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义利问题仍然是一个大问题。当然,“义”和“利”的内涵却不同于传统社会,但是,义利关系依旧存在,义利问题仍然突出。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整体利益的原则,仍然应当是我们国家的价值导向。个人的正当利益应该得到保护,但是我们必须抵制资产阶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青年的腐蚀。因此,要进行现代化建设,正确的价值导向就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我们应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同时,有必要对传统义利论进行分析整理,借鉴吸收,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现代化建设的进展,我们必须坚持自己的价值导向,建立当代中华民族的现代义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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