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是我国著名的伦理学家,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主任、副校长等职。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最近,我们拜访了罗国杰教授,请他谈谈对“以德治国”思想的认识和思考。 记者:在今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新概念,请您谈谈“以德治国”思想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罗国杰:江泽民同志在去年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最近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上,一再强调在治理国家中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江泽民同志把“以德治国”明确地提高到治国方略的问题上来,提高到与“依法治国”同等重要的思想上来,使“以德治国”成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宝库中一个新的内容。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思想,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新时期,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和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在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后需要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思考中提出的,是在对社会稳定工作的深入反思的要求上提出的,是在对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断加深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在对治国方略全面性的思考中提出的。 “以德治国”的思想是在新时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治国问题上的重大发展,给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添了新的内容。这一思想,在理论上,是对社会主义关于政治、道德、法律理论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对今后我国的政治、法学、伦理学的进一步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上,将对我国的社会稳定、道德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必将更好地提高我国社会的道德水平,有效地保持社会稳定,大大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记者:请您谈谈“以德治国”的内涵。 罗国杰:我们领会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首先要搞清“德”的内涵。我理解这里强调的是以社会主义道德治国。社会主义道德是无产阶级道德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结合的产物,是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的土壤,又体现时代特征,融传统美德与现代美德于一体的现代道德,是充分体现了时代性与历史继承性相统一的新道德。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着眼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落脚点;要坚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坚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并积极吸收外来的优秀文化成果,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等等。 依靠权威性和强制力的法律,可以使人在法律监督的范围内,不做违法的事,但是不能使人有“羞耻之心”,不能有知善知恶的荣辱观念,因此,只要法律管辖不到,或者法律有空隙可钻,一些人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孔子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就是这个意思。在现实社会中,一些人虽然在法律的管辖和威慑下不敢犯罪,但由于没有羞耻之心,钻法律的空子或者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没有道德感化,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就难以提高,一些人的投机取巧之心就会不断发展,社会风气就会日益败坏,结果往往导致社会的动荡,历史上的教训,是应当认真加以吸取的。在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育中,要强化道德说服力和道德劝导力的作用。所谓“说服力”,主要就是启迪人们的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强化人们的道德意志和荣辱观念,从而使人们在内心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归根到底,是要培养和形成古人所说的“羞耻之心”,有了这种“羞耻之心”,一个人也就有了道德行为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要把重要的道德规范,尽量纳入我们的法律之中,融入我们的管理制度中,融入群众的各种守则、公约之中。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使人们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从而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在于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即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价值评判和价值导向,促进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 有人顾虑,强调“德治”,是不是会放松或妨碍对“法治”的实施,是不是又会回到儒家的“人治”上去?我认为,我们强调“德治”,既不能够丝毫损害法治的实施,更不能把德治说成是万能的。中国儒家的“德治”思想,常常被人们误解为是一种“人治”思想,是同法治思想根本对立的,因而遭到全部否定。我们所说的“德治”,是继承和弘扬古代的“德治”思想的优良成分,并抛弃其糟粕的,我们的德治,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重视道德教育和道德感化的作用,强调选拔干部必须德才兼备,以及领导者和公务员应当以身作则的“德治”。这里的“德治”是在“法治”基础上的“德治”。 记者:在贯彻“以德治国”思想中,怎样认识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给道德提出的新问题? 罗国杰:这个问题相当重要。我们要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社会思想道德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作出分析和概括,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积极变化,传统的义利观、效益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受到挑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开始逐步确立。追求个人正当利益、重视个人价值、讲求效率、开拓创新、平等竞争、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和人才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情况下,在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腐蚀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的法则也容易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见利忘义、权钱交易,导致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减弱,一些人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得以滋生和膨胀,这些思想进一步腐蚀人们的灵魂,污染社会风气,其结果,必然是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市场经济对人们道德面貌的积极影响和负面影响集中反映在人们对利益关系的看法上。因此,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我们当前在认识和调整社会的道德关系时,最重要和最迫切的,是正确区分正当的个人利益和不正当的个人利益,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社会主义义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