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伦理:信息与网络时代的基本道德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正平,上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文章探讨了伦理道德价值对信息与网络技术发展的作用,指出了计算机引起的道德诸问题,以及建构有中国特点的计算机伦理的理论和实践规范体系的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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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类迈入21世纪之际,一个由计算机现代高新技术驱动的信息与网络时代正向我们迎面走来。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国际互联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高速公路”在世界各国的规划与实施,已引起人们对计算机信息伦理问题的高度关注。当前,在“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指导下,我国的计算机信息产业及技术应用正在迅猛发展,深刻认识信息与网络时代计算机伦理的极端重要性,深入研究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引起的伦理道德问题,借鉴国外计算机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我国特点的计算机伦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信息网络技术与计算机伦理

      当今世界,计算机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已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源泉。从20世纪90年代起,计算机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出现,开创了以计算机高新技术应用为核心的信息网络时代。它将设置在世界各地的上亿台计算机联接在一起,构成巨大的、高速运行的全球计算机信息网络,形成无所不包的信息资源,具有无比巨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它消除了时空的阻隔,跨越国界,把全球联为一体,使我们生存的地球,变成一个由无比庞大的计算机连接起来的“小村落”。我国至今已有1500万户互联网络用户,并正呈指数级的发展趋势。

      应当看到,现代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借助电脑高智能化、信息交换与传播的快速、便捷和时空压缩等优势,对社会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政治方面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把社会及其成员带入一个全新的生存与发展的技术与人文环境中,使人们面临着技术上的“可能”与伦理上“应该”的严峻挑战,如计算机“黑客”、网络犯罪,软件盗版等已成为普遍的突出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最发达的美国和欧洲,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关注并系统研究计算机信息和网络伦理问题,制定了计算机和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应该看到,计算机伦理是信息与网络时代人们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计算机伦理道德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社会、企业与个人的重大利益休戚相关。

      信息与网络时代,呼吁全社会高度重视计算机伦理的建设。在我国,近年来计算机信息产业与互联网络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但对计算机信息与网络伦理的研究却严重滞后,尚未引起专业人员、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和大众传媒的高度重视,处在可有可无的冷落境地,与时代要求大相径庭。我们必须从哲学的高度,深入、全面地认识计算机伦理对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和整个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首先,现代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是一种强大的工具或力量,对它的善的使用还是恶的使用完全取决于人的伦理道德价值指向。爱因斯坦指出:“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56页)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也曾指出:“要对付力量所带来的邪恶结果,需要的不是智力行为,而是伦理行为。但是,科学对伦理来说,属于中立的一种智力工作。所以,科学不断发达完善带来怎样的结果,若用伦理上善恶的概念来说,就在于科学是被善用还是恶用。科学所造成的各种恶果,不能用科学本身来根治。”(《选择生命》)今天,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实际上是把人类推向一个必须由自己选择未来的“十字路口”上。对这一新技术善的使用,能给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巨大的福利,推动人类文明的快速发展;它的恶的使用,又可能给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巨大的灾难。人类必须借助道德理性的力量,依靠人类的伦理自觉精神来趋利避害,规约计算机信息与网络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方向,使之造福于人类,而不是加害于人类。

      其次,现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赋予个人以过去不可想象的巨大力量,享有以往不可想象的自由,专业技术人员或“上网”应用人员个人行为的善恶是非,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自律”。自从国际互联网络诞生以来,个人影响、操纵、控制一个地区、国家乃至全球信息网络系统的能量大大增强了。正如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指出的:“技术的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控制论》)今天,从事或操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个人的道德素养,不仅直接决定了其行为的善恶趋向,而且使它造成的利害效果无限增大了。例如,1999年4月,台湾地区一青年计算机爱好者,“无意中”把自制的CIH病毒输入国际互联网络,造成全球3000多万台电脑失灵。至今,CIH病毒每月26日还会在世界各地的计算机中发作一次,给全球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2000年5月,黑客把“爱虫”病毒输入国际互联网。据不完全统计,“爱虫”爆发两天内全球已有4500万台电脑被感染,造成的损失高达26亿美元。这些典型的事例一再告诫人们: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人的“道德自律”。高科技,需要研究、应用它的个人具有高道德素质与之相平衡。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越是迅速发展,越是要求相关联的个人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伦理道德素养。可以设想,倘若一个社会如果只重视引导社会成员研究与应用信息网络技术,而不重视计算机伦理道德的规范与教育,犹如教人掌握摧毁世界的“核按钮”,而忘了教他或她从内心领悟以人道、正义为核心的核技术伦理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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