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际儒学联合会当代儒学研究中心举办的“儒学与‘以德治国’研讨会”,于3月4日在京召开。儒联常务副会长杨波与学术理论界的魏英敏、牟钟鉴、钱逊、姜广辉、许抗生、孔繁、王殿卿、陈来等数十名专家学者就如何开发儒学“德治”思想资源,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专家学者说,“以德治国”同“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的。道德与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专家学者认为,国之魂在德,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没有好的道德素养,那么再有效的法律也是无济于事的。道德是人类文明程度的标志,道德教育与建设可以使人性得以提升或升华。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对于制约人的行为来讲,道德主“内”,法律主“外”;对于抑制人的犯罪来说,道德治“本”,法律治“标”;道德“扬善抑恶”,法律“惩恶扬善”。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专家学者指出,“德治”虽然是历史上儒家提出的概念,但今天讲的“德治”并不意味着照搬传统儒学的信条。现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转轨,正在逐步走进信用时代,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道德体系。而新的道德体系既要借鉴传统儒家的道德思想,又要继承革命时代的优良传统,更要根据当代中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创造出新的道德体系。这是一件庞大、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急功近利”,要深刻领会这一治国方略的深刻内涵,还要深入研究今天的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思想。同时,要懂得道德的发展是由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应当制订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道德规范,并且要分层次,以及注重从娃娃抓起。这样,才能普遍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