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

——第十届全国伦理学研讨会综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温克勤,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原《道德与文明》主编,天津市伦理学会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 300191

原文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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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祝中国伦理学会成立20周年暨全国第十次伦理学术研讨会于2000年10月23日—26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26个省市自治区的代表178人出席会议,提交论文86篇。代表们围绕“伦理道德建设与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的中心议题展开了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现将研讨中的几个问题和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

      这是会议讨论最集中、最热烈的一个问题。有人提出建构这样的道德体系要注意八点:1)概括市场经济提出的主要问题;2)研究社会主义道德的框架体系;3)解决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继承与弘扬民族优良传统、积极地吸收全世界的文化道德成果五个问题;4)注意研究规范问题如党政干部的道德规范、公民的道德规范、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规范,以及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化问题、西方道德规范体系的借鉴问题等等;5)市场经济条件下与法制并行的道德问题;6)处理好道德价值多元化与导向一元化的关系问题;7)赋予道德核心、原则、规范以新的内容,使之不断丰富发展和便于人们接受;8)研究道德建设的功能问题。

      有人指出,坚持伦理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有三个基本的标准:一是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原则为指导;二是在对待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上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原则;三是在构建社会道德价值的基本导向上,坚持集体主义。

      有的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进道德建设现代化,要充分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辩证地解决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确立既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又能体现正确方向性的价值导向;二是要正确处理好道德的主导性与多样性的关系,调动道德上的一切积极因素,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要正确处理好道德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关系,使当代中国道德准则体系成为凝聚亿万人民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关于道德建设和法律、制度建设

      有人认为,市场法律制度本身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法律制度是人类文化的产物,它的正常运行是以该制度下的人具有的“文化”水平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准低于要求,相应的市场法律制度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人指出,法律可以建立有效的经济秩序,但不能提供经济运行的动力。因而当把市场经济只当成“法制经济”的时候,至少就模糊了经济动力问题,从而有可能使企业的经济运行走向误区。

      有人对传统德治主义与现代法治社会下的道德生活模式作了对比,认为德治主义传统下道德生活模式是:1)道德约束层:重自律轻他律;2)道德施教层:重宣讲轻制度;3)道德分布层:重私德轻公德。这种德治主义的道德生活模式不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法治社会的道德构架应是:1)群体道德优先:道德实施的前提;2)官德重于民德:道德运作的根本;3)权利义务对等:道德赏罚上健全;4)制度胜于承诺:道德建设的保证。

      有人提出,要把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认为道德建设领域引进制度范畴,可以弥补个人德性伦理的不足。个人的道德理性是有限的,个人的道德意志也是有限的,必须靠制度的约束,才能从个体的善上升到群体的善。制度的强制性、具体性、明确性有利于道德约束的硬化,同时制度对个体来说具有先在性,人们在遵行制度的过程中,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必然到自由的超越。由此,可以培养人们遵守规则的意识,有利于道德品质的形成。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由于人们的道德观念相互冲突,善恶是非界限模糊;因此,靠制度比靠道德更有效,也更有操作性和现实性。

      有人还指出,当前要解决“流氓致富”和恶意违约之类的经济道德问题,在精神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的同时,要强化经济道德的制度化建设,即用正式制度的形式将一些经济道德准则固定下来,从而变单一的精神约束为精神和制度的双重约束。这样既可以从制度方面缩小各类损人利己行为的生存空间,也可以增强道德约束的权威性和力度。

      三、关于干部道德建设和行政伦理建设

      有人在论述加强干部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时指出,在现代社会只要有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区分,就要维护公共权力的权威性和尊严。我们不能取消权力自身,也不能取消公共权力对私人领域的威胁,但是我们可以对权力加以有效的约束,从而把权力的滥用和对私人领域的威胁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权力的约束大致有三种:法制、制度和道德。从道德角度看,主要有三个环节:1)立德是前提,要建立与新时期相适应的干部道德规范;2)守德是关键,不仅需要干部主观上的价值认同,而且要有遵守道德规范的良好的社会环境;3)制裁是保证,没有制裁就不能扬善,也不能抑恶。有人指出,当前非常有必要针对干部道德失范和行政腐败现象制定系统的干部道德规范和从政道德法,使干部道德法制化,道德监督制度化。

      关于如何加强行政道德立法,有人提出:1)行政道德立法越周全越有针对性,在实践中越能发挥威慑作用和约束作用;2)应该坚持惩治从严的原则;3)必须力求制度条文明确具体,惩治细则界限分明,不给“黑色权力”、“灰色权力”留有余地。行政伦理建设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有人提出,作为公共行政领域和政府施政过程中的行政伦理,有着广泛的思想内容,它包括八个主要范畴,即行政理想、行政态度、行政义务、行政技能、行政纪律、行政良心、行政荣誉、行政作风。行政伦理建设的目的是要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行政领导中形成普遍的、完美的行政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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