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价值合理性学说

作 者:

作者简介:
詹世友(1964-),男,江西余干人,副教授,哲学博士,从事伦理学研究。南昌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7

原文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

内容提要:

所谓价值合理性,实际上是人类的活动在内在精神的层次上返回自身,而陶冶、涵养了整体的精神,把人的心灵提升到普遍性状态,于是其行为表现就会合宜、合理,这样就体现为一种价值合理性。儒家基本的文化追求、道德追求就在于获得价值合理性。因此,儒家学者们都把“中庸”作为最终的价值关怀,对道德追求进行了价值预制,并特别重视价值合理性的经教化而成的品质特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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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合理性在现代语境中是与工具合理性相对而言的。工具合理性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是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过程采取了数量化的逻辑合理程序、分工明确、流水线作业方式,管理方面的科层制结构等,其主要目的是使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得到不断的提高。但工具合理性的统治在现代造成人精神的物化、意义的丧失、人的单面发展等问题。韦伯对此早有预见,他认为,如果任工具理性片面发展,人们将沦为机器上的齿轮,会造成“学者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的局面。我认为,人类的一切文明创造其实都是有着价值的,因为它们都是人类精神能力(理智、情感、意志等)的凝结。工具合理性片面发展了理智能力并实施对象化,实际上它是对价值合理性的一种片面发展,也就是说,工具合理性发展了价值合理性中理智认识功能及其技术应用,而挤压了价值合理性中情感和欲望追求普遍化或获得教养的方面。而儒家思想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其实触及了价值合理性学说的基本原则,值得我们深入地研究。

      一 “中庸”是儒家最终的价值关怀

      “中庸”在儒家那里,是心灵所达到的一种无所偏倚、无过无不及的状态,这种状态需要对心灵能力(比如理智、情感、欲望等)进行全面的、相互化通的陶养才能达到。知、情、意三者的相互涵容、协调的发展不会过度或不及,因为它是对心灵的整体涵养和教化,它的成果只会返回于人自身,涵厚人的德性,是对个体精神的整体塑造,而不会出离于人,茫荡而无所归。但是,人类心灵能力的任何一方面如果单面地无限制地发展,都是违背“中庸”的真精神的。

      另一方面,这种涵养和教化在外在维度上,就是要体现一种目的和意义。我们人类的活动要归结到能够成为我们的最终目的的东西上,任何一种对价值的追求都应该是有止境的,而这“所止”的东西,一定是一种目的本身,它就是人类一切价值的源头和归属。古代西方的哲学家也持这种观点。亚里士多德曾说: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必然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其他一切事情都是为着它,而且并非全部抉择都是因为他物而作出的(这样就要陷于无穷后退,一切欲求就变成无益的空忙),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1](36页)而且,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重视中庸之德。[2](75页、117页)这一点与古希腊人对人类之善的价值的理解有直接关系,他们认为,人类的追求必然有一个终止点,无限前进是不可理解的,也不可能是善的。毕达哥拉斯明确认为有限是善,无限是恶。儒家也坚定地持有人的活动必须有“所止”的目的的观点。

      《大学》开篇即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一“止于至善”,就指明了儒家最终的价值关切。即是说,在儒家看来,达到至善是我们人生价值的最高点。首先是有“所止”,然后是“至善”的性质,是构成儒家价值合理性学说的两个支点,这两个支点都归结为一种完整的精神品质的获得。《大学》的传文对“止于至善”的“止”的解释,正是从人的价值归属之地进行的。他引用《诗经》说,任何事物都有个着落和安顿之所,黄雀都知道要栖息于山丘之树,人还不应知道要寻求自己的安顿之地吗?就是德行光明如文王者,也知道敬畏职分之所止。[3](179页、183页)所以,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关系结构规定了每个人所要努力承当的职分和与之相适应的情感气质。于是,“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4](5页)

      这一个“止”,其实是一个人的成人之路,是人的价值所在,它可以安顿人们的价值思虑和追求,并在其中得到价值证实,它需要人们发挥自己的全部精神能力去实现它,这才是“止”的根本含义。同时,它也说明,对这种最高价值的追求,只靠发挥某一方面的心灵能力是不能实现的,因为,单方面心灵能力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而没有止境,就意味着无所安顿。比如,一种对象化的理智运动,如果它无限制地扩展自己,就不可能返回自己而进行涵养;或情感的过度表现(如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意志的盲目坚执等,这些都是不知所止,它们在实质的意义上都会对人的整体精神造成一种伤害,成为精神残缺的表现。一种不知所止的精神活动就只能是在一种迷途之中。所以,孔子反复告诫说:“君子不器”。[4](80页)一个有人文价值关怀的人,应该能体现人之“道”的整体内涵,而不应该只满足于成为一个有某种特定用途的物品(工具),因为这会封闭他精神发展的其他向度。

      于是,“止”的价值学意义就在于它的自反性。也就是说,一个人精神行为的努力要在它所止的地方返回自身,正如黑格尔所说的“教化”理所当然是“以异化为前提的返回自身”。[5](17页)这对精神自身是一种教化和涵养,即精神的扩展和涵厚。我们能追求到的最高价值,就是人类心灵所能达到的诸能力相互融渗、化通的整体、协调的提升,是内在精神的整体生长。在这方面,儒家有相当的理论自觉。他们认为,任何修养,都应该使自己的内在气质、情感感受受到塑造和陶养。这要通过使自己的活动(道德行为、读书、从政、事亲、与朋友交、艺术创造等)在精神层次上返回自身才能达到。假如不能返回自身,就只是“外之”而已,茫荡而无所归。但这些行为与有价值行为从外部看可以很相似,所以特别“害道”。由此,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儒家一直讲“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6](25页)道德修养应该在切身处、日用之间(比如事亲、敬兄之类)进行,因为每一件事中都有所止、所当。所以,《中庸》说得明白,“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6](32页)要“得一善则拳拳服膺”。[6](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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