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伦理学理论讨论会的召开,正值全国伦理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的日子,因此,回顾学会二十年来所走过的道路,展望未来,是很有必要的。我在这里,仅就一些主要的方面,提出一些看法,不妥当的地方,希望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 中国伦理学会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经过充分的酝酿和筹备,于1980年7月,在无锡会议上正式成立的。 这次会议对有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讨论,选举了中国伦理学会的理事和主要负责人。李奇当选为会长,周原冰、周辅成、罗国杰当选为副会长,刘启林为秘书长。到1984年后,由罗国杰任会长,刘启林、魏英敏、许启贤、陈瑛等分任副会长和秘书长。中国伦理学会的成立,更好地团结了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的伦理学工作者,增强了伦理学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对中国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国伦理学会成立以后,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伦理学理论讨论会,到现在已经是第十次讨论会了。这些讨论会,都能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所提出的重要问题展开讨论,既认识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积极因素,也特别注意到其消极的、负面的效应,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积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在多次的理论讨论中,我们既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导向,又注意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使我们对有关道德理论的认识,不断深入、不断发展。 在全国广大伦理学工作者的努力下,近二十年来,我们的伦理学队伍,日益壮大;我们的学术著作,不但数量愈来愈多,而且质量也越来越高。对西方伦理的研究、对中国传统伦理的研究、对应用伦理的研究和对现实道德问题的研究,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使我们的理论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而且其中有的成果,还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咨询作用。 二十年来,中国伦理学会先后同日本、韩国伦理学界的同仁,进行了多次国际交流,其中,中日的国际讨论会进行了十次,中韩的国际讨论会进行了八次。这些讨论会,讨论了双方共同关心的伦理问题,增强了相互之间的友谊,扩大了我们的视野。此外,我们还同台湾的中华伦理教育学会,进行了相互的访问,并在台湾的花莲和广东的珠海,先后召开了伦理学的理论讨论会。 二十年来,在全国伦理学会的推动下,许多省的伦理学会还分别组织了地区性的或省一级的伦理学理论讨论会,就伦理学的某些专题进行了讨论,在伦理学工作者之间加强了理论交流,增进了团结。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二十年来,全国伦理学会以及地方的伦理学会,在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的方针,始终注意团结广大伦理学工作者,并力求使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学术讨论,能够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认真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所提出的新问题,从而有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目的是要建成一个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的社会,这是我国伦理道德建设的前提、基础和目的。 我们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在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将实现民族振兴,并把中国建成富强的国家。这是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伟大的事业,需要有伟大的精神,而伟大精神必须由崇高的道德来支撑。我们甚至可以说,崇高的道德就是伟大精神的核心,没有崇高的道德就不能形成伟大的精神,也就不会有伟大事业的成功。面对这一历史使命,我们伦理学工作者,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我们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提出的新问题,创造性地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我们就会迷失方向,甚至走上邪路;但是,不面对现实,不进行创新,不能解决现实生活所提出的问题,伦理学的理论就会成为空洞的理论,就会丧失生命力。 保持伦理学会的团结,保持伦理学会正确的价值导向,保持伦理学会良好的学术研究气氛,保持伦理学会的独立品格,力求使学术研究既能有利于教学,又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既要经世致用为社会主义的政治服务,又要坚持自己的学术独立的品格,大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所有这一切,仍然是我们今后应当坚持的原则。我们伦理学工作者,既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研究者,又是教育工作者,我们尤其应当在道德修养上严格要求自己,我们所说的、所讲的和所做的,应当而且必须是一致的。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应当做到,这是我们伦理学工作者的起码的、必备的品格。任何言行背离、理论与行动不一致的情况,都是我们所反对的。中国伦理学会成立二十年来,在老一辈学术带头人的影响下,我们始终保持了这一品格。我希望在即将来临的二十一世纪,我们能继续保持并发扬这一品格。 二 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新时期,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怎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已成为摆在我国人民面前,特别是我们伦理学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江泽民同志在最近召开的中共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努力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放在突出的地位来抓。”又说:“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好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也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