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国际政治中的道德问题的普遍关注,是在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大使馆的暴行的激愤中产生的。随即《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开设的“中国对策与选择”栏目,围绕中国应采取什么样的对外政策展开了专家与大众都积极参与的大讨论。讨论中出现的中心议题之一,就是中国在对外政策中应该如何对待道德。道德对国家的对外权力行为是否有制约作用?如果有,为什么它现在显得那么软弱无力?为什么是普通人而不是法官在用国际法评价国家行为?联合国到底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一 在西方国际关系学著作中,包含着大量的有关道德(morality)或伦理(ethic)的论述。由于这些作者多不是伦理学者, 因此很少对道德或伦理理论加以系统阐述,基本上都是拈来即用,其中不乏模棱两可之处。由于道德学派繁多,一个即兴跳入道德理论中漫游的人,多半会把原来自以为清楚的头脑弄得糊里糊涂。诡辨论者通过道德辩论,可能把一个道德的国家说成不道德的,也可能把一个不道德的国家说成道德的。“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没有任何问题比道德问题更使人迷惑、引人注目的”①。研究国际事务的人应该把道德与胡说八道区分开来。国家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但国家同样必须遵循某些道德原则②。 道德是一定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规范(norms )通常指代表社会利益的标准(standards)或尺度(measures)③。 它对个人的行为有着或多或少的限制。规范可以根据性质的不同,区分为强制性规范和建议性规范。它们通常被分别称为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把道德规范分为国内道德规范和国际道德规范。国内道德规范的依据是国内社会公认; 国际道德规范的依据则是国际社会公认(consensus)。只有符合大多数人或大多数国家意志的事物才能被社会公认。因此,国内道德规范则来源于大多数人原则,国际道德规范来源于大多数国家原则。根据道德规范,可以把有价值的事物划分为善的事物和恶的事物,从而构成价值导向系统,引导主体从善去恶。维持国内道德规范的力量是以民意为基础的国内舆论;维持国际道德规范的力量是以大多数国家的意志为基础的国际舆论。 道德规范因贯穿于行为的全过程,而可以把它们区分为目的规范(morns of purpose),手段规范(norms of means )和效果规范(norms of consequence)。目的规范是区分目的善恶的标准。它是判断主体行为是否道德的根本依据。只要目的是恶的,行为就必定是恶的。由于对外政策是一个国家的对外行为方案,所以对外政策的目的就是国家对外行为的目的。国家只会在本国的价值体系中寻找目的。在美国的国家价值体系中包括的目的有:权力和人权等。根据美国国内的道德标准,权力是恶的,人权是善的。恶的目的只能被消灭,而不能被追求。但美国的对外政策恰恰就是把恶的权力当成了追求的目标。摩根索很准确地概括了美国的国际政治的实质。他说:“国际政治可以界定为维持和增强本国强权、遏制或削弱他国强权的一种持续努力。”④因此产生了美国国家行为目的与国内道德信仰的尖锐冲突⑤。 这种冲突必须被解决,否则美国就无法使其外交家摆脱道德困境。美国从手段上找到了解决这种冲突的方法。手段规范是区分手段善恶的标准。目的恶的国家通常采取恶的手段,因为善的手段一般达不到恶的目的。但是也存在例外。有时恶的目的恰恰要用善的手段才能达到。目的是无法被直观的,因此恶的目的有可能被掩盖。道德常被带有恶意的国家当成手段⑥。有时越是目的恶的国家越知道如何从道德中受益。道德可能成为一种最廉价也最能有效地达到目的的手段。想从崇尚道德的国家那里获得好处,用物质利益的诱惑很难得逞,而通过道德的手段却可能成功。仁爱之国践行道德,狡诈之国利用道德。美国在解决国家行为目的与国内道德信仰的冲突时,就把道德当成了手段。 伪善(hypocrisy)因此在美国的对外政策界成了普遍现象⑦。 道德沦为了虚伪的意识形态。美国的外交家们心中筹划着权力,而在公众面前表现出的恰恰是具有超人一等的道德情操。他们对公众发言时用的是政治理想主义的措词。越会恰当地使用这些令人心旷神怡的语言,越表现得文明风雅。他们往往把自己努力的目标说得很伟大,事实上他们会因为争夺权力而不顾道德⑧。在他们的形迹败露时,他们常常会说“我的目的是好的”(I mean well),或者说“我不是故意的, 那是个错误”(I didn't do it on purpose.It was a mistake)。 他们也常用这样的语言来为他们的国家的恶行辩护。他们在宣传对外政策时,出现了剪裁事实的情况。凡是有利于把本国的行为说成是高尚行为的事实都会被大肆渲染,凡是有利于把敌国的行为贬斥为不道德行为的事实都能得到事无巨细的报道。这种宣传常使得人们真伪难辨,有时把真的当成假的,而把假的当成真的。 目的善也可能与恶的手段相结合。一般说来,目的善的国家会选取善的手段。但有的时候,善的手段达不到善的目的。在无可奈何之下,恶的手段也会被启用。由于目的是善的,所以恶的手段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可,从而出现目的善和手段恶的搭配。这种行为是不圆满的行为,但是可以通过公认而被正当化的行为。国家在利用暴力来维护社会治安时,就因为目的善而使暴力行为可以被谅解。这为使用恶的手段行善留下了余地,也为采取恶的手段来达到恶的目的的行为留下了借口。美国在使用武力时,就是通过说明目的善来为采用这种手段作辩护的。美国的武力干涉活动都是出于权力目的,但所有这些武力干涉活动都打着目的善的旗号。这种旗号可能是人道主义、人权或为联合国授权的维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