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已步入一个计算机网络的时代。计算机网络形成于20多年前,当时美国国防部为了让美国科学家及研究人员分享储存在全美各地电脑系统中的数据,共用系统的软硬件设备,开创出实验性的APPANET, 使用者能在网络上彼此交换电子邮件。 为了更好地使用网上资源,APPANET网络开始和通讯等其他网络连接。 因特网的雏形和概念就是在这种连接的过程中形成的。开始时的规模和功能很小,在1975年网络上的节点只有100个。从80年代起,因特网功能不断增强, 迅速地成为时代标志性的活动场所。据统计,到1997年1月,全球已经有194个国家和地区进入了因特网。原来只为军事、科研和教育服务的计算机网络,现在已向各行各业全面开放,人们可以轻易地运用因特网进行各种信息活动。我国从90年代起,网络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各个地区都将建设信息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大事来抓。计算机网络已经在政府、学校、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广泛地使用,并正在走进千家万户。计算机网络的兴起和广泛使用是人类继近代工业革命以后的又一次巨大的技术革命,它必将引起全球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 在经济方面,计算机网络的使用极大地促进了商贸信息的迅速传递和经济单位之间、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广泛沟通,加强了生产的计划性和目的性;在政治领域,计算机网络有利于促进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密切联系,有利于扩大民主与增强政府运行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科学管理与科学决策的水平;在科教文方面,计算机网络为人们查询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科研合作、开展远程教学提供了条件;在生活方面,计算机网络引起了人们活动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改变,在网上求职、购物、交友甚至恋爱等等。 (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有力地促进道德的进步 首先,它使人的交往范围得到革命性的拓展,从而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美国网络专家维廉·奥尔曼指出,信息革命带来的最基本的变化是,以很难想象的方式,使人们紧密地联系起来,消除了“这里”和“那里”的界限。计算机网络有力地打破了地区间的隔阂,使地球成为小小的村庄,远隔天涯的人们可以通过网络互相交往,互相了解,一起工作,为消除各种生活和观念上的不理解乃至对抗创造了条件。陈旧的思想意识在先进的思想意识冲击下再也难以在狭隘的地方延续。交往范围的扩大必然使人们包括道德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交往关系经常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在这样的关系中,特别是在这些关系的冲突中,人们的道德需要必然实现新的觉醒。尽管现在因特网上的不道德现象很多,但正是在体会到这些不道德现象的害处的境况下,人们才认识到资源共享、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等道德规范的重要,从而进一步思考自己应承担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思考在新的环境中如何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其次,计算机网络使人们的道德行为更自主自觉。伦理精神的基本特点是道德的自觉,品德高尚的人所具有的必定是“我要道德”而非“要我道德”。然而,在现实的人际关系中,人们往往只是由于在乎别人的议论才不得不做有道德的事或不做不道德的事,而难以做到“慎独”。从伦理学上说,这是他律而不是自律在起作用。这种在他律条件下发生的道德行为还处在道德的较低层次上,只有自律下的道德行为才是高层次的。在计算机网络上,他律的作用在很大的程度上被淡化,网民们在道德上受到新的考验和锻炼。经受住考验和锻炼的道德主体,其道德意志与品格将有新的提高,逐渐成为“自己把握自己”、“自己规范自己”、“自己创造自己”的充满道德主体精神的人。因此,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网络社会”的到来,一种比以往道德更先进的自主型的新道德有可能产生。 再次,计算机网络使人们的道德意识更丰富。以往人们实践与交往以及由此发生的以利益关系为基础的道德关系具有明显的时空限制,这使得作为对它们反映的道德意识局限在主体所处的较为狭窄的空间中,其内容只涉及单一的或不甚复杂的大体上真实的社会关系。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使人们有了另外一个天地,人与人的道德关系再也不仅仅存在于真实世界中,它也存在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人不仅与自己真实世界中的熟人发生利益关系与道德关系,也与网上的他人发生此类关系,从而出现道德关系的无限拓展性。因此,人的道德意识也就较原来更加丰富。一个有道德的主体,他的道德影响不仅存在于真实世界中,同时也表现在网络世界中。只有在两个世界实现了道德的统一,这个道德主体才是完整的道德主体。 (二)计算机网络带来的道德问题 计算机网络在引起社会生活和伦理道德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与道德问题。 首先,在道德意识方面,它为道德相对主义提供了温床,容易导致道德上的怀疑主义、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道德相对主义否认道德普遍性,将个人视为自己道德行为的唯一判断者,对历史上的优秀道德传统与他人高尚的品德持怀疑态度。“你想如何干就如何干”,“只要你自己肯定的,什么都是可以的”是道德相对主义的基本原则。它是后现代伦理的基本主张之一。因特网无中心,没有哪一部分服从哪一部分的问题;因特网没有起始点和终止点,每一个网民均是处在无边无际的网络海洋中,每一个人都不是中心,同时又都可以视自己为中心。网民可以完全隐去自己真实的社会身份,以一个或多个“虚拟”的身份从事网上活动和交往。一旦自己不满意,可以随时终止自己某种“虚拟”身份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计算机网络还允许网民匿名发表自己的意见,借用名人之名在网上活动,所以个人至上。有人认为,互联网一开始就是“一个以‘无政府’为口号的网络”。在现实的因特网中,黑面大汉将自己打扮成妙龄少女,还自得于自己的演技而不把它视为欺骗。台湾在对待制造病毒的学生方面,也存在着稍稍谴责和大大佩服并存的问题。至今,不少人尚未将网络上的不道德视为真实的不道德。网上人可以随心所欲,自己既不能驱使别人也不会被别人驱使,这容易导致忽视道德普遍性和个人主义、道德相对主义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