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主义的历史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磊 林泰 清华大学博士生、教授

原文出处:
《高校理论战线》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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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党一贯倡导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改革开放以后仍是如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批判形形色色的个人主义。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某些“新伦理学”为个人主义正名之声不断,他们认为“个人利益是人们思想行为唯一原始的出发点”,“计划经济要求集体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个人主义”,甚至把人们“只能恒久地为自己,偶尔为他人”奉为客观规律。有的还认为:“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应译为“自强主义”,“我们反对利己主义,同时提倡自强主义”;个人主义不但通行于资本主义社会,而且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目标是相通的”;对个人主义不能批判,而且应该“提倡”。(《与总书记谈心》,267~27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和为什么要倡导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科学内涵是什么?人们对此有极为不同的看法,本文首先对个人主义的演化及其本质作一些历史的和本质的探索,关于集体主义问题将另文探讨。

      个人主义的演化及其内涵

      “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确实不能简单地划等号。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自私自利”自从私有制和剥削阶级诞生就有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思想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了,韩非的趋利避害“人无不为己”,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魏晋时期出现的纵欲任情主义(主张人应该尽情享受,他人不过是达到个人这种目的的手段);小生产者的“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等等,都比资产阶级的历史早得多。

      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一般认为是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伴随着资产阶级的产生开始启动的,这时它没有叫个人主义,而是以人文主义的形式表现出来,主张以个人为本位,倡导个性解放和人的价值尊严,反对封建专制和神权禁欲主义,对历史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

      17、18世纪是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斗争最激烈的时期,也是个人主义发展最迅速的时期。17世纪,它的代表人物首先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他的思想被称为“原子个人主义”,认为“社会不过是一堆不停运动着的相互碰撞的原子”,旨在实现各个个人的目标。他从人的本性自私的观点出发,论证“人对人是狼”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认为每个原子都在损害其他原子的情况下追求权利和财富。霍布斯的理论很快受到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批判。洛克在《政府论》中全面阐述了西方的政治道德理论,他从“自然人权”及“契约论”出发,论述了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及其价值等并将个人权益问题提到了政权的高度。洛克的观点被视为近、现代个人主义的政治思想基础。

      马克思曾说:“权威原理出现在11世纪,个人主义原理出现在18世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146页,人民出版社,1995)在18世纪,个人主义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其主要代表有法国“百科全书”派的人本主义启蒙思想;法国思想家C.D.S.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论述了个人主义与资本主义政治法律思想及制度的关系;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的“利己心才是正义法则的真正根源”的“人性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经济道德理论等。他们的中心思想都是从社会以个人为本位,导出个人主义,但他们在其著作中都没有使用“个人主义”这个词。

      17-19世纪初,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的个人主义思想,是不系统甚至是不明确的。虽然康德最早使用了“个人主义”这个词,但他并没有将其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系统地进行论述。西方的某些思想家认为,首先系统地使用“个人主义”这个术语的,是19世纪20年代中期的克洛德·亨利·圣西门的追随者。圣西门主义者首先创造了“个人主义”术语,用以描述他们反对的自由竞争的社会,然后又发明了“社会主义”一词用于描述中央计划的社会。个人主义用以表达同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对立。《美国科林大百科全书》写道:“个人主义概念,首先出现在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法国,常常是被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修正主义者用来描述个人利益的罪恶和反社会冲动的”。更多的思想家认为,最早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进行系统论述的是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他在1840年出版的法文版《论美国的民主》下卷中,用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e)这个词表示一种同利己主义(egoisme)相区别的思想体系。并指出:个人主义这一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新观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强调个人是目的,认为同社会相比,个人具有最高价值。2.强调个人的民主与自由。3.从个人出发,维护财产私有的社会制度。(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625~627页,商务印书馆,1996)此后,个人主义作为资产阶级价值观念,作为一个系统的思想体系,逐渐成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一块重要基石。

      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它褒贬兼有、毁誉不一。在美国,个人主义主要是在美国的社会实践中获得积极含义的。它起初是唱着对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的颂词而出现的,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先后形成了新英格兰个人主义、边疆个人主义、超验个人主义、实用主义个人主义等不同流派。个人主义已成为美国的历史特征,美国人的主导价值观。美国加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罗伯特·N·贝拉等著:《心灵的习性——美国人生活中的个人主义和公共责任》一书中写道:“我们尊崇个人尊严,确切地说,我们信奉个人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任何可能破坏我们自己思考、自己判断、自己决策并按照自己认定的方式生活的东西,不仅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且是亵渎神明的。我们最远大、最崇高的理想——不仅对于我们自己,而且对于我们所关心的人,对于我们的社会和全世界——与我们的个人主义息息相关。……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会,我们所具有的某些最深刻的问题,也是同我们的个人主义密不可分的。我们并不是说美国人应当抛弃个人主义——因为那将意味着放弃我们最深刻的民族特性”。(贝拉等著,翟宏彪等译:《心灵的习性——美国人生活中的个人主义和公共责任》,214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但在法国,个人主义更多地是作为贬义词出现的。在法国,“个人主义这个术语的最先使用,其法语形式是individualisme,来自于欧洲人对法国大革命及其思想来源,即启蒙运动的思想反动。”(H·皮尔:《十八世纪思想对法国革命的影响》,《思想史杂志》(法国)1949年第10卷,63~87页)《法兰西学院词典》把个人主义界定为“普遍利益对个人利益的服从”。在法国,“直到现在,个人主义这一术语仍然包含着许多从前的、令人不快的涵义”,“个人主义的发展意味着社会统一体的松散,因为自我主义日益明显地占据着优势”(K.W.斯沃特:《十九世纪中期的“个人主义”(1826-1860)》,《思想史杂志》(法国)1962年第23卷,第84、85页)洛易·弗约(Louis Venillot)是法国很有影响的天主教教士,1843年也写道:“法兰西需要宗教,宗教会带来和谐、统一、爱国精神、信赖、美德……”。“流行于法兰西的瘟疫是众所周知的,人人都称之为‘个人主义’,不难看出,一个国家如果个人主义盛行,那么它就不再能处于正常的社会状态,因为社会是精神和利益的统一,而个人主义则是一种无以复加的分裂。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那就是社会;每个人都只是追逐着他自己,因此,每个人都与所有的人为敌,那就是个人主义”。(L.弗约:《给M·维尔曼的信(1843年8月)》,载《宗教、历史、政治和文学文集(1856-1868年)》,系列丛书第1卷,132~133页,巴黎)在法国,个人主义被看作是任何社会都必须付出的罪恶代价,这种与美国不同的对个人主义观念的理解,直至今日仍影响着法国人的思想。1968年12月31日,戴高乐将军(de Gaulle)在新年广播讲话中,在它的规范的法国意义上使用了这个词。他说“我们必须克服精神上的不适,尤其要克服由个人主义所引起的不安。这种不适是现代机械主义和实利主义文明的固有特征”。他声称“个人主义是道德病的主要原因”。(尼斯贝特:《个人主义》,《哲学译丛》1991年第2卷,62页)从上述阐述中可以看出,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都是搞市场经济,也不像有些“新伦理学家”所描绘的那样,一律把个人主义奉为积极的主导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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