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把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概括为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个基本要求和开展三大道德领域的道德教育。其中所指的一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即“集体主义原则”。将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写进中共中央全会的重要决议中去,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头一次。在集体主义面临严峻挑战的国际国内的现实条件下,这样的举措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这对于正确、全面地阐释集体主义原则,对于在全社会继续坚持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集体主义理论,经过20年的研究、讨论以至争鸣,可以说,我们的认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然而,集体主义理论的发展并非已经终结,也不可能终结,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会引导这场争鸣继续下去。围绕要不要坚持集体主义的争论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些重要的争论,涉及集体主义的历史源流问题,特别是涉及五四以来的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中的集体主义道德理论的源流问题,比如说,集体主义是不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传统;毛泽东是否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中共的领袖人物和主要思想家、理论家是如何表述集体主义的精神实质的,他们是否重视物质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是否重视个性解放,如此等等,都需要通过对历史史料的梳理,用历史本身去澄清历史的事实。 一、毛泽东是否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 有一种观点说,毛泽东从未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集体主义这个概念是斯大林使用的,是错误的、荒谬的,今天我们不能再沿用这一概念。 仅仅用毛泽东未使用过某个概念,或斯大林使用过某个概念,来论证某个概念正确与否、可用与否,这种论证方式是过于简单化了,也无法使人信服。问题还不仅仅在于此,说毛泽东未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在集体主义概念的使用问题上,毛泽东不仅有大量的关于集体主义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即关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关系的论述,这是集体主义精神的核心和本质,而且他明确无误地使用了集体主义这个概念。 在对集体主义的精神实质的表述中,建国以前和建国以后,毛泽东都有许多代表性的观点,比较完整的是在《论十大关系》和《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强调“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强调“军民兼顾”、“公私兼顾”。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两种表述并不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它说明毛泽东的集体主义观是辩证的,它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而认定其统一的基础乃是集体利益。 在已公开出版的毛泽东的著述中,直接使用了集体主义概念的,是最有代表性的两段话。一段见于1945年5月31日的《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结论》一文:“马克思讲的独立性和个性,也是有两种,有革命的独立性和个性,有反动的独立性和个性。而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集体主义,就是党性。我们要使许多自觉的个性集中起来,对一定的问题、一定的事情采取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有统一的意志,这是我们的党性所要求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417页)另一段见于1949年8月14日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美国白皮书和艾奇逊信件的发表是值得庆祝的,因为它给了中国怀有旧民主主义思想亦即民主个人主义思想,而对人民民主主义,或民主集体主义,或民主集中主义,或集体英雄主义,或国际主义的爱国主义,不赞成,或不甚赞成,不满,或有某些不满,甚至抱有反感,但是还有爱国心,并非国民党反动派的人们,浇了一瓢冷水,丢了他们的脸。特别是对那些相信美国什么都好,希望中国学美国的人们,浇了一瓢冷水。”(《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25页) 上引两文足以证明,说毛泽东没有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毛泽东没有集体主义思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误解。但问题也还不仅仅在于此,这个误解,仍只是对毛泽东集体主义观的一个方面的误读;对毛泽东的集体主义观还有另一个方面的误读,这就是认为毛泽东只讲精神的东西,不重视物质利益,只强调集体利益,不重视个人利益和个性解放。从历史文献来看,这样的看法同样也是不正确的。 毛泽东非常重视人民的物质利益。建国以前,毛泽东就率先肯定了“革命的功利主义”,说任何一种东西,必须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他讥讽董仲舒的“正其谊不计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唯心的骗人的腐话之毒”,我们不能饿着肚子去“正谊明道”。建国以后,毛泽东在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同时,同样十分重视个人利益的实现,他指出:“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的思想的和政治的保证。”(《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50页)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甚至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4页)当然,毛泽东并没有离经叛道,他紧接着又讲,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毛泽东总是十分注意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这种兼顾的相互关系,决不是只顾一头而不顾另一头。在集体利益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相得益彰,这是毛泽东看待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包括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中共领袖也都是持这样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完全继承了这一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应该说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优秀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