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是老子思想中的伦理学基石,老子认为,人是自然的派生物,人的本质是“朴”。知识、利益、教化与“朴”是对立的,人在获取知识、利益、教化的同时,存在着对人的本质属性背离的倾向。在奴隶制社会中,人被抽去了人的本质、人性、人格,成为统治制度、礼义观念的填充体,成为神的附庸。老子对于人的本质的“朴”的规定,否定了社会进程中对人性,对人本身的抹煞,不仅在当时是进步的,即令在今天,其基本精神依然具有借鉴的意义。 一 春秋之时,诸候攻城野战,得则称王称霸,失则灭国绝祀。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窃钩者诛,窃邦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人类文明的战车运载着高贵的君子与卑贱的下民,马不停蹄地驰骋在战场上,驰骋在争名于朝,逐利于市的征途中,由人类自身构建的权利之重器,衣冠之礼仪,知识之教化,反过来驱使着人们相互厮杀,从生到死,一辈又跟着一辈。此番杀戮告一段落,陈尸为京观,献
于神前,紧跟着的还是一番杀戮。 历史发展到如此剧变的阶段,是否应该有人给大家提个醒:重器、征战,难道这就是人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么? 历史果然造就了这样一位思想家,这位思想家就是老子,他是这样提醒大家的: 绝智弃便,民利百倍。绝重弃利,盗贼亡有。绝化弃
,民复季子。三言与为史,不足有令之,有乎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注: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页。 以上引文据竹简图版重订,与该书释文有不同。并尽量用现代汉语字形代替繁难字形,请读者注意检核原简。) 弃绝智便,人们可以百倍地有利于自身。弃绝重器和利益的诱惑,就不会有窃国窃邦的强盗。弃绝教化与伪饰,人们就能回复稚子的天真。我说的这三句话,可以当作史鉴,不是命令大家这样做,而是拜托大家。让我们少私寡欲,显示我们质素的状态,保持我们从自然那里禀受的自我吧!(注:对竹简《老子》的解脱,参刘信芳《荆门郭店竹简老子解诂》,台北艺文印书馆1999年版,第1页。) 可惜哲人老子以上切中时弊的告诫,不仅在当时受传播媒体的限制,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在以后几千年的漫长岁月中,由于传本的讹误或者后学的改动,使得我们读到的竟然是这样的文字: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注:王弼本《老子道德经》第十九章。) 这段文字重要的讹误有三:其一,“季子”被改成了“孝慈”。所谓“季子”就是稚子(注:《说文》:“季,少称也。从子,稚省,稚亦声。”《白虎通·姓名》:“季者,幼也。”),指人的婴孩或童年时期。老子明明是要弃绝教化与矫饰,还老百姓人性之真,结果竟被改成了弃绝仁义,让老百姓上慈下孝。仁义孝慈本来是配套的礼教伦理观念,弃绝仁义而又孝慈,这样的文字谁能读懂?其二:“绝重弃利”被改成了“绝巧弃利”。“重”本指称量之“权”,财富之“重”,引申为国之重器(注:原简“重”字是个繁难字,整理者依旧本释为“巧”,误。我在《荆门郭店竹简老子解诂》一书中已有说解。)。春秋之征战,国之重器是最大的诱惑所在,楚庄王问鼎于中原,就是明证。而一旦改成“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争夺权利的战争与人性背离的哲学命题变成了巧利诱使盗贼的政治学推断,老子立言的特定历史背景已被抽去,本可以使人警醒的深刻告诫已经淡化为不痛不痒的平庸言辞。其三,“三言以为史,不足有令之,有乎属”,被改成了“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王弼注:“此三者以为文未足,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这与老子原文意思的差别是很大的。老子原本说得很清楚,“三言”(“绝智”至“季子”)是不可实际施行的,只能作为史鉴,只能领会其精神实质。老子大约担心后世会有人指责他弃绝人类文明,故特此付托(“属”,托也),可谓有先见之明。《汉书·艺文志》论道家之弊“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是后世道家确有弃绝礼学仁义之弊,但这不是老子的过错,而因传本讹误且由后人发挥而产生的误解。 人类文明所形成的知识、重器、教化,既是人类进步的尺度,同时也包含了背离人之本身的因素,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人所生产的文明会反过来成为摧残人的异己力量。当野蛮的奴隶制战车狂奔之时,血流漂杵,饿殍遍野,文明背离人的本质的社会现象便鲜明地显示出来。老子第一次揭示了文明具有背离人性的一面,并为之开出了“绝智弃便”、“绝重弃利”、“绝化弃
”,复归人之本“朴”的救世之方。尽管这一药方不能够治世,但能够诊断出这一社会痼疾,就已经很了不起了。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灰尘的掩埋,老子的有关论述竟一直为人所误解,直到荆门郭店楚简《老子》出土以后,我们才有可能重新认识老子关于人本之“朴”的思想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