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2001)05-0088-08 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是把真理问题作为单纯的认识论问题讨论的,一般认为: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同‘谬误’相对,真理与谬误的差别在于是否正确地反映着客观实际。”[1](P141)对于这一说法本身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提出了质疑,不过,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层面上,应该如何解释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真理与价值是怎样联系的,如何理解真理的客观性与人的认识的主观性,人类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应该如何对待真理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我认为,真理之所以是全部哲学的核心问题,在主导的方面来说,并不在于真理是人对于客观世界的“合规律性”认识,更重要的是,作为主观思维的产品,真理是人的“合目的性”认识,只有从价值层面上考察真理问题,我们才能理解真理问题的真实意义。 一、道德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真理 把真理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以探索世界上最崇高的存在为己任,是一以贯之的哲学传统,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理论学术有三——物学,数学,神学;理论学术为学术所共尊尚,神学尤为理论学术所共尊尚;每门学术各因其所研究对象之高卑为优劣,而神学所探索者,固为世界上最崇高的存在,是以优于一切学术。”[2](P222)到了近代,黑格尔也复述了亚里士多德的这一思想,如黑格尔在论及哲学研究的任务时说,哲学与宗教在大体上是相同的,“两者皆以真理为对象——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上帝即是真理,而且唯有上帝才是真理。”[3](P37)在另一处,黑格尔又说:“追求真理的勇气,想念精神的力量,乃是哲学研究的第一条件。人应尊敬他自己,并应自视能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3](P36)按照黑格尔的这一表述,哲学所以要追寻真理,是因为真理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而不是我们所说的对于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在我国建国以来的哲学研究中,人们之所以把真理理解为“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truth这一概念中所包含的“真实”的误解。在英语世界,Truth一词源于古英语trēowth,中古英语作trewthe,其意为忠诚,在现代英语中,以truth为词根的形容词truthful意为诚实的和说实话的,由truthful派生出的名词truthfulness意为真实、正当。虽然truth的本意可以理解为真实,但并不是指现实的存在物,而是指超越现实存在物的存在状况的作为现实存在物之因的“真实”,在某种程度上也带有道德评价的内容,如亚里士多德说:“对于真的事物来说中间就是真实,让我们说中道就是真理。”[4](P43)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所说的中道,是合乎道德的意思。在英语中,另一个带有真实意思的词是reality,虽然有时也可与truth相通,在汉语中也可以译为真实,但它的意义主要是指现实的存在,在很多时候,reality不带有道德评价的意义。而这两种“真实”的差别在汉语中是显示不出来的,所以,在我们理解真理问题的时候,也就难免把这两种真实混同起来。 作为一切存在物之因的真理,是一种“普遍的必然性。”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这种普遍的必然性被称为“自然真理”或“第一原理”,“凡能使其它事物产生真实后果者,其自身必最为真实。永恒事物的原理常为最真实原理(它们不仅是有时真实),它们无所赖于别的事物以成其实是,反之,它们却是别的事物所由成为实是的原因。所以,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2](P33)在希腊人那里,哲学所以被看作是“爱智慧”,是高于一切其他科学的最高知识,就是因为它是以真理为研究对象、探索普遍的必然性的学问。 近代哲学家虽然在很多方面对古典哲学做了修正,但把真理看作是普遍的必然性这一基本思想却没有发生改变,如,黑格尔说:“我们还是同样相信有一普遍性的支配原则。……反思作用总是去寻求那固定的、长住的、自身规定的、统慑特殊的普遍原则。这种普遍原则就是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例如义务和正义就是行为的本质,而道德行为所以成为真正道德行为,即在于能符合这些带有普遍性的规定。”[3](P76)就这一意义而言,以往的哲学家之所以重视对于真理的探索,其主旨是为了认识普遍的必然性,即认识作为行为本质的正义。当然,对于普遍必然性的认识是以对客观事物的观察为基础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认识真理就是认识客观事物本身。 认识论意义上的“普遍的必然性”或真理,在伦理学的层面上就是道德的至善,古代哲学家在认识的层面上探求普遍的必然性,道德形而上学的层面上便是探求道德的至善,在哲学史上,真理与至善或正义一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例如,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说:“如若在实践中确有某种以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一切其他事情都要为着它,但不可能全部选择都是因他物而做出的(这样就要陷于无穷后退,一切欲求就永成无益的空忙),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4](P4)在希腊哲学家那里,一切研究以及一切实践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这样,哲学研究既要探求真理,也要探求善,在逻辑上,对于真理的追求与对于道德至善的追求不可能是二元的,真理与至善或者正义,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双重表述,“当真理涉及到日常生活事务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时,真理就叫真诚。”[5](P205)在近代哲学史上,康德的批判哲学被认为是哲学认识论转向的界标,但是,在康德的批判哲学中,《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果无视二者之间的联系,就无法完整地理解康德的批判哲学,离开了对于实践理性的理解,所谓纯粹理性或“先天的知识之原理”也就没有了真实的意义。[6](P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