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领导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探索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建宁(1954-),男,安徽马鞍山市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 邓小平理论中心,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的重要内容。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理论与实践,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时代课题。几十年来,关于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基本内容、科学价值、历史演化和未来走向的研究,一直颇受学术界的关注。以邓小平、江泽民为代表的党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人,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使党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和实践达到了新的境界和新的水平。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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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1)04-0031-06

      如何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恰当地区分两类矛盾,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思考与探索,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主要体现在“提出”和“创立”上,即提出了两类矛盾学说,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主要体现在“补充”和“丰富”上,即突出地强调科学判断主要矛盾,妥善处理利益矛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则主要体现在“发展”和“完善”上,即从改革、发展、稳定和依法治国的高度,阐述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同时切实推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而使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更加科学化、具体化了。

      一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20世纪50年代大致有三种看法:一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二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找到矛盾,三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充满着矛盾。毛泽东是持第三种看法的,他坚持用矛盾的观点考察与分析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之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露,我国的罢工、罢课、游行等事件也随之增多。面对这种新形势新情况,1957年1月,毛泽东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1](P357)。从而把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突出而鲜明地提了出来。随后,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对人民内部矛盾学说作了进一步的深入阐述。

      第一,毛泽东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他说:“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1](P364)他强调处理两类矛盾时,应划清两种界限。解决敌我矛盾是分清敌我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分清是非问题。当然敌我问题也是一种是非问题,但是是和人民内部矛盾性质完全不同的另一类是非问题。如果混淆了这两种界限,实践中就会出现偏差。

      第二,毛泽东提出了解决两类矛盾的基本方法。他说:“我们历来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1](P371)因为敌我矛盾是根本利益对立的对抗性矛盾,不能不采用专政的方法。而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加以解决。

      第三,毛泽东提出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他说:“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1](P370)因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防止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要防止人民内部矛盾向敌我矛盾转化,同时促进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化。

      第四,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两类矛盾中,毛泽东的思考重心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他不仅提出怎样处理好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一门科学,而且特别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题目”[1](P459)。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五,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具体方法。例如,在经济工作上,采取“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科学文化上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法;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采取“互相监督,长期共存”的方法,如此等等。

      从1956年4月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提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到同年9月党的“八大”提出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再到1957年初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积极成果。1957年3月中下旬,毛泽东在天津、山东、江苏、上海等地党员干部会上讲话的主题也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他在一篇讲话提纲中还指出,现在处在转变时期,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应当说,毛泽东的这一思路是清醒的,正确的。但是遗憾的是,1957年夏季的反右运动,不仅毛泽东的思路发生了偏离,而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也发生了严重偏差。这一现象启示我们,一种正确的认识虽然形成了,但是要成熟起来,并且在各种复杂情况下都能贯彻,并不容易,必须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努力。

      二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理论上丰富和深化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呢,邓小平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判断主要矛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

      1956年9月,党的“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毛泽东对这一提法是不满意的。他认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提法,可能导致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前面去了的错误结论,因而是不妥当的。同时,他还认为,社会主要矛盾不应仅从人与自然、人与物的关系,即经济方面去寻找。更主要的是从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即政治方面去寻找。从政治方面考虑主要矛盾,是毛泽东的基本思路。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主要矛盾提法的改变,就是这一思路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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