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哲学论纲

作 者:

作者简介:
欧阳康,1953年生,哲学博士,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伴随着人文社会科学的兴起,近年来人文社会科学哲学作为当代哲学的重要分支而为学界所关注,提升着人们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活动及其运作方式的哲学自觉。本文立足于当代大哲学的视野,探讨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的学科性质及其对象性基础,分析人文社会科学的结构与功能、进化与发展、客观性和主体性、真理性和合理性、滞后性与超前性、意识形态性和非意识形态性,探讨人文社会研究中的说明与理解、认知与评价、规范转换与学科际沟通,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系统的当代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的研究体系。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9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 B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856X(2001)04-0090-08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哲学分支学科,人文社会科学哲学是在近代以来哲学学科的深度分化和整体性建构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近代以来,伴随着人类认识和实践的深度分化与高度综合,对于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也不断地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具有复杂内部分工又相互协作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建构起了具有复杂内部结构的大科学体系。正是依托于实践与科学的分化与发展,当代哲学体系也相应地不断发生着内部分化,形成了各具特点又彼此相关的分支哲学学科群。人文社会科学哲学正是在这个既分化又综合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构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的内在组成部分,是当代大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哲学。

      当代大科学体系中的人文社会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是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哲学,是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及其研究中的一些前提性和根本性问题的哲学探讨,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的产生,直接地依托于人文社会科学。而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代的凸显,有其明显的社会和时代背景,这就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的自觉性的不断提高和人类认识与自我认识向着科学化方向的不断发展。

      从历史的角度看,与对于自然的认识相伴随,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也有悠久的历史,并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和丰富内容的人文学科。然而这种认识却很难说是一种科学。近代以来,对自然的认识逐渐向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具有严格性质、严整内容、严密体系和特定方法的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了技术和生产的巨大发展,促进了人类实践的巨大进步,也推动了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这既为人文社会认识的发展提供了对象性前提和强劲的动力,也提供了极为有效的科学背景和方法论借鉴,促使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也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19世纪下半叶,尤其是20世纪以来,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借助于科学的力量迅速发展,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它包括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的发展不仅从新的角度推动了自然科学的发展,也促进了传统的人文学科的发展,从而造就了一种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织、互相促进的动态发展格局,形成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多足鼎立的当代大科学体系。

      当代大科学的发展既提出了一系列的科学问题,也提出了一系列的哲学问题。

      首先,从科学的角度看,它把“什么是科学”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元科学问题重新提了出来。过去一谈到科学,指的就是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研究的科学化发展也就是按照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模式来发展,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准确性、定量性和可重复性等是科学性的基本规定。那么,能否严格地按照自然科学的标准来规定和要求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呢?或者说,对于社会科学尤其是人文科学的研究是否应当和能否按照自然科学的科学观来加以要求和对待呢?这里显而易见的情况是,人文社会现象既与自然现象有诸多相似之处,如客观性、动态性、历史性等,也有许多与其非常不同的特点,如在很多方面具有不可量化性、不可逆性、个别性和不可重复性等。相应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既与自然科学研究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必然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人文社会研究根本不是科学,则既不符合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长期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也完全封闭和堵塞了人文社会科学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前景和途径;如果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是科学,则它们又客观上存在着许多与自然科学不同的特点,由此便要么需要对科学的定义重新加以界定,将其作必要的调整和放大,要么便是既承认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是科学,又承认作为科学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有自己的学科特点,并对这种特点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很明显,这里实际上涉及到科学的规定性和科学的划界问题。我们知道,“科学是什么”的问题是科学发展中的元问题。对于这类元科学问题的探讨本质上不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或者说至少是一个科学哲学的问题。罗素曾经指出,当我们提出和回答“科学是什么”之类的问题的时候,我们所提出和回答的都不再是一种单纯的科学问题,而是一种哲学问题,或者说是一种关于科学的哲学问题。相应地,对“科学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本身也不可能由科学本身来回答,而只能从更高的层次即哲学或科学哲学的高度来回答。在这种意义上,当代大科学的发展使对于科学的哲学探讨变得更加明显和突出。

      其次,当代科学的发展不仅涉及到如何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问题,还涉及到如何划分科学的不同分支,例如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以及如何看待这不同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相对而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之间的区别更加明显一些,而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则更加复杂,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看法。在有的国家,例如中国和美国,有的人比较注重区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而在一些国家则不太注意其区别。例如,在英国,一般不用人文科学,而是将其归并于社会科学。在德国,则将研究人文社会现象的学科统归为精神科学。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看待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呢?是否应当在建构自然科学哲学的同时,分别建构起与之相应的人文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哲学呢?这里既涉及到对于科学哲学的内部划界问题,也涉及到对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关系的看法。在我们看来,严格来说,人文现象与社会现象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前者强调人的个性、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特殊方面,后者强调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相应地,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无论在关注的重点和所侧重的方面也都有所不同。但就其与自然现象的差别而言,人文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差别又是次级的,不那么显要的。尤其是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个人与社会之间越来越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个人既是社会生活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成为社会的内在有机组成部分,又对社会整体具有越来越大的依赖性;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发展越来越依托于个体,并以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为自己的目标。与之相应,传统的人文科学在现代科学的影响下逐渐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中的人文因素也不断地得到强化,这就使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距离不断缩小,使得我们能够暂时舍弃人文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差别,而以自然科学为参照系,来探讨那些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所共有而又与自然科学相区别的哲学问题,并将这种学问叫做人文社会科学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哲学,强调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在统一性,并努力贯彻一种对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理解方式。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的基本规定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是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的本质、特点、规律、方法等问题的哲学探索,它以人文社会科学的活动及其结果为对象,舍弃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内部各具体学科之间的差异和区别,在与自然科学的参照与比较之下,就人文社会科学是否、能否和何以成为科学等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进行探索,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哲学方法论指导,其任务在于以哲学方式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活动方式与方法,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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