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1)03-0009-05
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构成现代西方两种重要哲学思潮,准确地阐释现代人本主义哲学及其基本特征,将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地认识和把握现代西方哲学的实质和意义。
人本主义,英文为"Humanism"。Humanism一词在古代未出现过,我们从这个词的思想渊源和演变过程来阐释其意义,称为"The humanism tradition in the west"(西方人文主义传统)。Humanism来源于拉丁文Humanitas,在古罗马西塞罗时代,它的本意是指人的教育,与希腊文Paidea为对等词,意即通过教育(教化)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的发展与训练。14世纪以意大利为中心的文艺复兴运动,主张以人为中心,反对神权统治,歌颂人的伟大、人的创造与人的价值,由此Humanism被赋予新的涵义,即“人文主义”;但该词直至19世纪中叶才运用于文艺复兴。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从人的“自然权利”阐释自由、平等、博爱的人的本性,故Humanism被称为“人道主义”或“人性论”。19世纪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以人学批判黑格尔思辨理性哲学,以人学取代基督教神学,在他那里,Humanism与Anthropology一词可混用,称为“人本学”或“人本主义”。
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哲学虽然也是继承了人学的传统,但由于时代不同了,无论其研究的主题还是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反形而上学的转向
我们知道,传统的主体性哲学,实质就是主体的形而上学,它的特点:第一,二元性,即把世界分裂为二,一是主体,一是客体,两者是分立的。第二,中介性,既然世界分成两个,那么,主体如何认识客体,如何使主体与客体两个世界得以统一,这需要在两者之间有一个由此及彼的桥梁(中介)。第三,实体性,即以追求一种超越经验的“实体”或“本质”为宗旨,因而这个特点又可称为“超验性”。这种形而上学如果要寻“根”的话,那么应该追溯到西方古代的“孔子”——苏格拉底,在他看来,变动不居的具体的现象是不真实的,只有永恒的共相(概念)才是真实的。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思想,并进一步加以发展,提出了“理念论”。到了近代,笛卡尔完全确立了主体性哲学,黑格尔则将其发展到最完备的形式。
现代哲学中,反对主体形而上学几乎成为人本主义哲学家一致的呼声,从意志主义、实用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直到后现代主义哲学,概莫能外。
叔本华指出:作为“表象的世界”,包含了主体与客体“两个半面”,这两个半面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每一个半面都只是由于另一个半面的存在而存在,“存则共存,亡则共亡”。他批判了主客分立的形而上学,既反对从客体引出主体的唯物主义,也反对从主体引出客体的唯心主义。尼采认为应该摈弃传统形而上学中关于主体、客体、实体、本质的概念,因为把人引向“实体”、“本质”的概念世界,就是使人变成概念的“木乃伊”。他提倡超越主客二元分立,超越知识论,以达到万物一体的境界。
实用主义大师杜威(J.Dewey)以经验自然主义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二元论。他认为:传统哲学把主体与客体、心与物、经验与自然割裂开来,看作彼此独立存在的实体,并将其中一个视为最根本的、最原始的,另一个是派生的,由此产生了哲学史上的二元论,他认为这是一种武断的“理智主义”的错误。在他看来,自然与经验不是仇敌与外人,经验不是把人与自然界隔绝开来的帷幕,而是深入自然心脏、揭露自然的途径与方法。他试图通过“经验”的阐释,论证主体与客体、经验与自然界是密不可分的、相一致的东西。
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提出一种“全新的哲学思维”。他指出:传统形而上学以主客分立为基础的二元论是“对象化的思维”、“自然的思维”。自然思维是这样进行的:我们面对着事物,它以不同方式或根据人们的认识自明地被给予我们;我们的判断就是对事物、事物关系或事物变化进行个别或一般的陈述,这是对经验事物进行概括,然后用一般认识运用到个别的认识,或从一般认识再推论出新的一般。这种自然思维尽管在认识史上结出了丰硕成果,但它碰到了“深不可测的困难”——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因为思维主体是内在的,而被认识的客体是外在的,这样便出现一个问题:认识主体如何达到或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的一致?主体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准确地切中客体?在胡塞尔看来,对这些问题,无论是贝克莱唯我论还是休谟心理主义的回答都是不成功的。与自然思维、自然主义认识论不同,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思维。现象学是“构造意识的现象学”,现象学的兴趣不在于对客体的存在、对客体存在的真实性的指明,而在于“意识”、“纯粹意识”。现象学认为,客观对象是意识的显现物,这就是说,纯粹意识活动构造意识的对象,意识的活动必定有所指向某个对象,所以纯粹意识活动具有一种意识活动与意识对象相应的结构,这就是现象学重要的“意向性”理论。
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反对传统形而上学,主要表现在“基础本体论”关于此在(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上。他首先批判了笛卡尔以来的把此在(人)与世界关系看作“外在”关系的观点,即认为此在(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两种东西在空间中并列的关系:此在(人)在世界“之中”,是指一个存在者放在另一个存在者“之中”,正如水放到杯子“之中”,衣服放到柜子“之中”。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解释:人首先是一种精神物,然后放进客观世界空间“之中”。正确理解应该是:此在(人)“寓于”世界之中。此在(人)是世界的“显示”、“展示口”,世界是此在(人)的“家园”。此在(人)与世界合而为一。没有此在(人)即没有世界,没有世界即没有此在(人);有此在(人)即有世界,有世界即有此在(人),两者既是不可分,又是没有先后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