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它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是总揽全局的首要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在目的上表现出统一性。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三者之间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表面上的或暂时性的冲突。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探讨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实现三者之间关系的动态协调、系统推进,实现跨世纪发展的战略目标,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统一性 1.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发展与稳定是事物运动的两种不可分离的状态。在人类社会中,只有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才可能实现政通人和、社会稳定。发展是稳定的基础,稳定是发展的条件,稳定与发展互为因果,相互依存。 2.改革与发展的统一。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中,发展总是在一定的体制下进行的,当一定的体制成为发展的障碍时,就须通过改革来排除障碍,为发展扫清道路,因而改革成为发展的手段和动力。另一方面,发展是改革的目的,又是进一步改革的基础。两者也是互为因果、互为条件的。可以说,每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应该有利于解决发展中提出的紧迫问题。另外,发展能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在改革过程中,保持生产有较好的发展,我们深化改革的风险就小得多。”发展能为改革提供物质基础,增强改革的承受能力,从而减少改革的风险,增强人们对改革的信心和热情,使改革顺利地推进。 3.稳定与改革的统一。改革需要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稳定为改革的推进提供保障。从改革的一般经验来看,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中,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改革措施并使之有效地贯彻实施;从改革的主体力量看,只有维护人民群众稳定的基本生活秩序,使大多数人具有接受改革的稳定的社会心理条件,改革才有厚实的群众基础;从改革的实践过程看,只有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情况下,改革才能比较顺利地进行。同时,改革对稳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改革指向的是现实社会具体制度中不完善的因素,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建立促进社会稳定的机制,可以说,改革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可见,改革与稳定两者之间也是互为因果、互为条件的。 二、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对立性或相斥性 1.发展与稳定的对立性或相斥性。发展与稳定本身就存在着矛盾。从二者的表现特征来说,社会发展要求“动”,社会稳定要求“静”,当然这种“动”与“静”是可以协调起来的,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趋向,因而具有一定的互斥性、对立性。从现实看,我们发展中国家以改革为必要条件的发展,目的是实现现代化。这就意味着必须改革某些曾经长期稳定存在的事物,如原有稳定的体制、观念等。许多研究现代化问题的学者认为,现代化的过程必然会伴随着社会的不稳定。因为,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变化速度显著加快,这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冲击。发展对稳定的影响和冲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封闭型传统农业社会向开放型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会引发一定程度的社会不稳定。以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民工潮”为例,据统计,8亿农民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超过2亿人,跨省流动的超过3000万人。由于缺乏有效的分流和管理措施,他们大多盲目地涌向大中城市,对城市造成巨大压力;夹杂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数量不断增加,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其二,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过快,也将助长社会不稳定因素。尽管我国已经开始实施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但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不合理、效益差、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多年积累的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这就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长。其三,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甚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突破了原有的利益结构,新的合理的利益结构和分配关系逐步形成,由此,必然造成群际矛盾。这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其四,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思想动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受到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特别是资产阶级腐朽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冲击;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存在激烈碰撞,使人们产生无所适从的心理,反馈到社会生活中会产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行为。 同样,稳定对发展也存在着制约性、排斥性。如果把稳定绝对化,就会制约甚至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中国的封建社会,经过长达2000多年的悠久岁月,已经成为一只“熟透的果子”,再无发展的余地,但直到鸦片战争之前,依然稳定异常,有人称之为“超稳定社会”。这种“稳定”是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违背的,所以导致社会停滞、腐化,失去活力。所以,我们应当摒弃绝对化的稳定观。我们所强调的稳定,是要保持一种有秩序、有规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态势,一种安定、团结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环境。 2.改革与发展的对立性或相斥性。一般地说,改革与发展的对立性、相斥性大体上表现为两类矛盾。第一类矛盾是经常性的矛盾。一般表现为,由于物质条件的有限性,对改革和发展所提出的要求应该兼顾而又难以兼顾的矛盾。当经济增长盲目追求高速度,过多占用财力物力时,就必然使改革的经济环境偏紧,回旋余地很小,从而导致二者矛盾激化。反之,当改革急于求成,重大改革措施频繁出台,耗资超过经济承受能力时,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加剧二者的对立。 第二类矛盾是过渡性矛盾。它要随着“两个转变”过程的完成才逐步消失。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两个转变”需要较长的时间,许多方面不能一步到位。这就必须采取一些过渡的形式,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如前所述的新旧体制、新旧发展战略相互交错和摩擦而形成的改革和发展之间的多种多样的矛盾。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看,改革在深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形成,但有些方面尚未完全到位,如项目的审批、资金借贷、税收征管等都残存着计划经济的痕迹,使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又如,在资源配置上,存在着国家、地方、企业各自配置资源的问题,这就容易出现资源配置的无序状态,造成资源相当严重的浪费。再从经济发展战略转变来看,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的过程中,由于主观上对市场经济规律缺乏足够的认识,客观上尚未完全具备转变的条件(如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宏观经济环境先后出现“过热”和“紧迫”的情况,显然也是不利于改革的推进的。 此外,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方面的改革不能配套推进,这也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 3.稳定与改革的对立性或相斥性。首先看稳定对改革的制约性或限制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原有的社会稳定机制与社会各方面的具体制度之间已经形成固定的机制性联系,我们要改革原有体制,必定会受到原有机制的制约。即使是具体制度中的落后环节和因素,也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旧的肯定力量对新的否定力量必定要进行排斥,不经过艰苦复杂的斗争过程是不容易达到目的的。因此,在新旧两种体制转换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摩擦和较量。其二,社会稳定机制对改革所带来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必定会作出迅速而强烈的反应。对改革所带来的社会震荡因素的这种反应过程,也是稳定对改革制约性的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