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中心主义”辨正

作 者:
 

作者简介: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 230039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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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1)01-0030-04

      20世纪中叶以来,人们开始强烈地意识到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正在急剧恶化,严峻的现实把一个古老的问题一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凸现在世人面前,并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思考。在我国学界逐渐形成了非人类中心主义派别和人类中心主义派别。我以为,两大派别之所以会产生分歧,主要原因在于其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及其理解未达成共识,故而在使用上呈现出模糊性、混乱性。为了能够克服人类中心主义讨论中的某些局限性并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本文拟就“人类中心主义”的真实内涵和本质略陈孔见。

      从历史上看,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最初摆脱因生产力低下而受到大自然困扰后逐渐产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随着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状况的跃迁,它本身也经历了由素朴的人类中心观到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性嬗变历程。虽然在16世纪以前,“人类中心主义”曾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过,即人们依据古罗马天文学家托勒密为代表的“地球中心论”论证人类是宇宙的中心,但自从乔·布鲁诺在其著作《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中确立了“宇宙中智慧生命多种多样的非人类中心论思想”后,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也随之被否定。到了近代,从笛卡尔提出人要“借助实践使自己成为自然的统治者”,到康德主张“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从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到洛克主张“对自然界的否定就是通往幸福之路”,人类中心主义又由一种素朴观念扩张为“人是自然界的主人,人能主宰一切”的主体主义观念。在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完全被看成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客体关系,且通过理性与实践,作为客体的自然界及其规律对人而言的先在性、基础性被抹煞,而作为主体的人在主、客二分世界中获得的至上性地位成了一种虚纪的存在。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伴随着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和生态伦理学的发展,人类中心主义改变了传统的理论范式,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向。以W.H.墨迪、J.帕斯莫尔和H.J.麦克洛斯基等人为代表的现代西方著名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者明确反对“人类统治主义”、“人类征服主义”、“人类沙文主义”,断言造成人类生存困境的根源不在于人类利益本身,而在于人类对自然认识上的误区,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至此,人类中心主义作为某种立足于人的利益需要及其满足来看待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价值观念显然已取代了世界观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故我们今天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也不能只局限在传统观念上,更不能偏离西方生态伦理学发展的主流。

      若将西方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固有内涵与国内非人类中心主义派别所反思和批判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相比照,我们不难发现,两者似乎存有差异。为了走出人们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误区,赋予其应有的思想内涵,这里,有几个观点,需要澄清。

      一、“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主体主义”

      近年,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在于其主体主义预设,它侧重于从主体一级来考察客体,进而走向了以掠夺式征服自然为特征的“人类自然界专制主义”。然而,事实上,“人类中心主义”演变至今,它的意向性含义,在其合理形式上,已不是一个关于世界存在的“实然的”事实判断,而是一个关于人类行为“应然的”价值判断,亦或说,它并不意味着“人是世界存在的中心”,而是意味着“人是人类全部活动和思考的中心”,是人对其与自然界关系及其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价值定位。“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价值判断,总体上是必然的、合理的,但决不可以把它当作事实判断,把人类中心主义说成是人类主体主义,则实际上在理论前提上已预制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混淆。

      首先,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之间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价值判断是意义判断,它所揭示的是主体的需要、意愿与客体的性质、功能之间的关系;而事实判断是真假判断,它所揭示的是事物存在的事实、事物固有的客观属性和客观规律性。从事实判断推不出价值判断。就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而言,从本原意义上看,人作为大自然之子,是自然界演化的产物;且人一旦产生之后,自然界就成为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故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事物的总体,它有着自身内部复杂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形成自身发展的规律性。若我们仅从自然生态规律中直接导引出价值,从“实然”中直接推出“应然”,则势必会否认人在自然界中应有的价值地位,而走向“自然主义”和“唯生态主义”。从价值论意义上看,人和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是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其价值建构和价值目标的落实都理当以“人”为中心,人作为与自然物区别开来的具有意识性、目的性、社会历史性等一系列特性的特殊存在物,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必然自觉地与自然界建立起一种目的性的价值关系,并在认识自然界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界的积极能动的实践改造去实现自己的价值需求,没有人对外部自然界的改造,没有物质生产力的现实发展,也就没有人类社会历史的进步。因而,“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态度和人类生存的永恒支点,是不可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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