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把哲学作为被定义项而界说为“世界观理论”或“理论化的世界观”的时候,作为定义项的“世界观理论”本身并不是没有歧义的;事实上,正是由于人们对“世界观理论”赋予了各不相同的理解和解释,因而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也被赋予了迥然有别的理解和解释。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三个问题:其一,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与它的“基本问题”是何关系?或者更为明确地说,能否离开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去解释哲学的“世界观理论”?其二,哲学作为“世界观理论”,这里的“世界观”是人站在“世界”之外“观”世界,还是人把自己同世界的“关系”作为对象而进行“反思”?进而言之,能否在非“反思”的意义上界说“世界观理论”?其三,“世界观理论”同“认识论”、“历史观”和“价值论”是何关系?究竟怎样从“世界观”与“认识论”、“历史观”和“价值论”的统一中去理解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 一 在总结哲学史的基础上,恩格斯明确地提出了一个纲领性的论断:“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9页)应当注意,这里所说的“基本问题”不同于“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在众多问题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问题,但它并不直接规定其他问题;“基本问题”则是在特定的“问题域”当中起规定作用的问题,它决定该“问题域”的全部问题的特殊性质。正因如此,列宁在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称“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时候,曾经尖锐地指出,“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15页)。这就是说:只有从“哲学基本问题”去理解“世界观理论”,才能把握“世界观理论”的“哲学”性质;反之,如果离开“哲学基本问题”去理解“世界观理论”,就会把“世界观理论”变成某种非哲学的实证知识。在我看来,对于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的种种误解,从根本上说,都在于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而阐释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 正如人们所熟知的,通常是把“世界观”表述为“关于世界的根本看法”,并因此把“世界观理论”表述为“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的理论”。这种表述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人类思维面对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世界,总是力图把握其内在的统一性,形成“关于世界的根本看法”,特别是形成“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的理论”,从而对世界上的一切现象以及关于这些现象的全部知识作出最深层次的统一解释。因此,作为人类思维及其现实基础——实践活动——的“意向性”或“指向性”,只要有人类思维,这种“关于世界的根本看法”的“世界观”及其“理论”就会存在下去。问题在于:这样界说“世界观”及其“理论”,并没有理解恩格斯为什么强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列宁为什么强调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 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所以“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是因为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并不是要“表述”对“世界的根本看法”,而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问题”,“反思”和“揭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并从这种“矛盾”中去推进人对自己与世界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和协调。我们应当从这个“问题的实质”出发去理解作为“世界观理论”的“哲学”。 在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论断中,恩格斯的表达方式是发人深省的。他不仅强调“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而且具体地指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在近代哲学中“才被十分清楚地提了出来”,“才获得了它的完全的意义”。(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9、220页)在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之前,古代哲学尚未自觉地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出发去揭示“思维和存在”之间的“矛盾”,而是离开“思维和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直接地“断言”世界的存在。这种“独断论”的、“非反思”的哲学,是科学尚处于哲学母体之中、哲学尚承担科学功能的产物,也就是哲学作为“世界观理论”与科学作为描述和解释“世界”的理论尚未分开的产物。正是在这种哲学与科学尚未充分分化的背景下,人们把哲学视为关于整个世界的“世界观”。 与此相反,实现“认识论转向”的近代哲学,则凸现了“思维”与“存在”之间的诸种“矛盾”,从而使“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真正成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具体地说,由于近代哲学从对“认识”的反省出发去研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而不仅从“内容”方面提出和研究了“客观世界与意识内容”的关系问题,而且特别地从“形式”方面提出并研究了“意识内容与意识形式”、“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外延逻辑与内涵逻辑”、“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思维规律与存在规律”、“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等一系列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就不仅使哲学的“基本问题”获得了“完全的意义”,而且也使哲学的“世界观理论”获得了“真实的意义”,即:作为哲学的“世界观理论”,它不是直接地断言“世界”的理论,而是“揭示”和“反思”思维把握和解释世界的“矛盾”的理论,是推进人对自己与世界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和协调的理论。 二 从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去理解作为哲学的“世界观理论”,我们就会进一步提出问题:所谓“世界观”,究竟是人站在“世界”之外“观”世界,还是人把自己同世界的“关系”作为对象而进行“反思”;所谓“世界观理论”,究竟是“观”世界而形成的关于“整个世界”的理论,还是“揭示”和“反思”人同世界的“矛盾”而形成的关于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