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哲学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其显著标志就是深度分化、高度综合双向进展。然而,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仍然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正如还有待进一步高度综合一样,我们的哲学研究也需要进一步深度分化,不少新的哲学论域和新的哲学学科还有待发现和开拓,而有的分支哲学则需要转换范式和重建。这种开拓、重建既是推进深度分化的需要,也是实现高度综合的一个必要前提。笔者认为,意志论就是一个亟需反思和重建的重要哲学分支。本文拟对近年来我国意志论研究的进展和问题作简要检思,以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意志论研究。 一 近年来,我国意志论研究正悄然兴起,这有着深刻的理论背景和实践背景。 从哲学理论层面来看,出于对唯意志论的抵制及政治意识形态、传统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1978年以前乃至稍后的一段时间里,“意志”问题长期被中国学术界排斥在主要问题之外。在总体上,当时中国哲学界进行的意志问题研究以对西方唯意志论的批判为主,而这种批判又往往是非系统的、片面的,其中“误解很多”。并且,在批判唯意志论的同时,人们对意志往往只是作机械唯物主义或知识论的解释,人的意志的自愿性、自主性、自决性、自控性难以得到合理阐明。特别是,中国哲学界严重忽视了对马克思主义意志理论作当代阐释和发展,对人的意志作独立的、深入的系统研究及对各具体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必要的综合更是非常罕见。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当代中国研究意志问题的哲学论文、专著稀少,普及程度很低,从一般公众到学术界对意志论都存有严重误解。许多人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由“意志”联想到“唯意志论”,把“意志论”等同于“唯意志论”,把“唯意志论”视为极其荒谬的、反动的法西斯主义哲学。在较长时期内,意志论在我国与叔本华、尼采等人的唯意志论一起,不能受到认真的学理分析和研究,并共同蒙受着不公正待遇。意志论研究的贫乏和落后,不可避免地制约了当代中国哲学的整体发展。 在最深层的意义上,意志论的兴起是基于对人性、人的意志活动及意志合理性的反思和批判。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具有意志,并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志的对象”,这是人的重要的本质规定性,是人的生命活动区别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直接标志。意志的有无及其合理程度,对人的主体势、主体性及其自由解放的程度都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近代以来,随着工具理性的过度张扬,意志误用问题及各种反主体性效应都空前突出起来。从意志论角度看,与片面理性相关的当代人类意志呈两个极端方向发展:一方面,随着人以自己的意志和活动对世界支配能力的增强,人们变得愈益志得意满,随心所欲地统治自然、控制世界的“雄心壮志”愈益膨胀。由此导致唯意志论泛滥和工具理性片面张扬,并带来了大量的事与愿违的效果,造成了人性的畸形发展;另一方面,疏远、烦、吸毒、暴力、性放纵、冷漠、沉沦等已经成为当代较为普遍的生活状态。在某种意义上,意志的颓丧已经成为当今人类的症结,当今时代甚至已经沦为“意志障碍的时代”(Leslie Farber,The Ways of the Will.New York:Basic Books,1965,p.46)。现代人的合理决策能力的衰弱和责任感、意志的淡薄甚至丧失,远不只是纯粹的伦理学等理论问题,而且是严重的生存实践问题。罗洛·梅指出,“意志和抉择的矛盾,是我们这个过渡时代心理动荡的一种不可避免的表现。我们意志和决策力的固有基础,已经遭到彻底的不可挽回的破坏。可笑的是(如果不说可悲的话),恰恰在这样一个万方多难的时代,当技术力量如此过分地膨胀,意志和抉择显得如此关键的时候,我们却发现自己缺乏任何新的意志基础。”(罗洛·梅:《爱与意志》,载《罗洛·梅文集》,中国言实出版社1996年版,第212 页)罗洛·梅所描述的是当代人的共同处境,对于中国人也是基本适合的。在消极的意义上,中国现代化的赶超型发展付出了较大的精神代价,理想迷失、信念倾斜、道德失范、艺术衰颓、意志薄弱等等已绝非盛世危言;科技至上主义、经济沙文主义、自我中心主义和享乐主义等等的合流更使一系列现代性问题空前凸现,它们都逐步成为当代中国人当下遭遇的情境;在积极的意义上,无论是发展市场经济,还是建设民主政治,都有赖于培育大量相对独立的、成熟的利益主体和意志主体,以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事实上,任何进步的社会变革,都必然反映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任何获得成功的社会变革,则必须有效地调动、集中广大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是对个体意志与集体意志、国家意志与社会意志之间关系的一种合理重建,也是促进中国公众意志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一种必然的、合理的选择,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不对人的意志进行合理的反思、批判和规范是不可想象的。 愈益突出的“人性问题”和实践问题是人类意志的不合理性及人类生存方式的内在矛盾和危机的深刻反映,它迫使人们质疑自己的自主自决自控能力,鞭策人们对意志进行自我批判。当代人类生存困境与对人的意志的忽视、曲解或误用密切相关,同时也说明以关注人和人的生活世界为基本精神和要旨的当代哲学仍然很不完善。空前严峻的当代“个性问题”和“全球性问题”相互交织,呼唤着意志问题应当重新被确定为当代哲学研究的重要主题。 二 意志问题是永恒的人性问题和哲学难题,同时也是最受争议、最遭误解的哲学问题之一。近年来,经过一些学者的共同努力,我国意志论研究获得了拓展。概而言之,这些进展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关于意志的本质和特点。人们经常使用“意志”一词,但各人对意志的理解却常常大相径庭。受现代西方非理性主义哲学等的影响,一些论者突出强调意志的非理性特征,他们把意志基本上视为纯粹非理性的东西,认为意志的本质就是盲目的欲望和永不疲倦的冲动,意志具有自发性、偶然性、盲目性、冲动性、突发性、非逻辑性等特点。在非理性因素研究中,夏军、胡敏中等都把意志作为非理性因素的重要形式加以研究。不过,夏军等人也指出,意志是具有理性意识的因素。在诸非理性形式中,意志较接近于理性。受外部和内部因素的制约,人的意志不可能“随心所欲”;意志的本质不是自由,而是目的。另一些论者则强调意志的理性特征和本质。他们把意志基本上视为理性的东西,认为意志具有目的性、自觉性、坚韧性、果断性、自制性等特点。这种观点长期流行于心理学、知识论论著中,并为许多从事其它研究的人们作为权威观点而转用。陈新汉强调了意志的理性特征和自由本质。他认为,意志是理性因素,是人的有意识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意志在推动和指导实践的过程中,转化为自由的自愿原则和自觉原则,使主体处于一种外在必然性和内在必然性彼此统一的状况,从而使主体感到一定自由。另有论者主张,当代意志论研究应该突破心理学、知识论的解释模式,转而遵循实践的思维方式。人的意志既有理性特征,也有非理性特征,它在具体活动中表现出如下特点:盲目冲动性与自觉自控性的统一;自主选择性与社会制约性的统一;观念性与行为性的统一;否定性与建设性的统一;易变性与坚韧性的统一;阶级性与非阶级性的统一。不能把意志简单地归结为纯粹的理性因素或非理性因素。 2.关于意志的作用。近年来,一些论者突破了在心理学、知识论范围内探讨意志作用的模式,转而对意志的作用作多方位研究。在认识论方面,论者大都强调意志是主体认识结构的重要因素,任何认识活动都必然包含着意志因素,认识结果中也必然渗透、积淀着主体的意志;在评价论方面,陈新汉、冯平等论证了意志是评价主体得以确立的内在根据,是评价活动的调控机制;在价值论方面,李德顺等主张,意志既是人的价值心理的最高形式,也是规定和追寻目的的心理活动,以目的为核心的人的价值意识和价值活动,更多地带有意志而不是认知的色彩;在伦理学方面,人们则普遍强调意志对于成德的作用,强调锻造高尚的意志品质对于人格培养及人生发展的重要性。另有论者认为,意志渗透在人观念地和实践地掌握世界的诸种方式之中,对人的活动具有激发、定向、选择、调控等作用。意志是人的主体势和主体性的重要内在根据。人的任何活动都离不开意志,但意志作用更突出地表现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意志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它不是世界的本原,而总是受物质生活条件制约。因此,在强调意志作用时,要注意同唯意志论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