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过程与自然发展过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曙光(1968— ),男,湖南华容人,北京大学学报编辑,哲学博士。北京大学 学报编辑部,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可以理解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思想。然而,学术界在对这一命题的理解上却分歧较大。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入手,运用质量互变规律对这一命题进行了新的诠释。认为经济社会形态和自然历史两者都是“同一个逐渐变革的过程”。在人类社会进入社会主义之前,社会形态的每一次更替都是人在社会关系方面把自己从其余动物中提升出来的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阶段性的部分质变;社会历史由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是一种根本性的质变,是无产阶级的解放;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过渡则是质变过程中量的扩张,是由无产阶级解放向全人类的解放过渡的过程;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人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社会历史这个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发展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一种似自然史过程”。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 (2001)02—0040—10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1](P12),我们一般把这句话理解为:人类社会也像自然界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近二十年来,随着学术界对人的主体性研究的展开,一些学者对这种理解由怀疑到否定,又由否定到抨击,他们对马克思的这句话进行了新的解读和阐释。如,有的学者认为,自然历史过程本意是指自然界联系形式多样化的过程,具体说来便是动植物在其自组织的进化中器官不断多样化的过程。从生物器官多样化类比社会器官多样化再类推到历史发展道路多样化,就是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的本质内涵。(注:参见刘福森:《超越“自然历史过程”》,《哲学研究》1989年第10期。)还有的学者指出,人不能成为“本质上是无主体的‘自然历史过程’的主体”,“自然历史过程”指的是“对抗性社会”,因此“‘自然历史过程’并非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的和真正的状态,而是迄今为止异化的人类历史的写照;人类的进一步发展正是要超越这种人受制于盲目的经济必然性的异化状态”(注:参看《衣俊卿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和《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张一兵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我认为,传统的理解虽然过于抽象,需要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和阐发,却是正确的。而这些对“经济社会形态”和“自然历史过程”的新的解读和阐释却是错误的;这些学者在找社会发展过程与自然发展过程的相似性时找错了地方。马克思在这里阐明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经济社会形态的演进是一个类似于自然历史的过程”,而不是在表述一个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在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前,人类史与自然史有着极大的相似性”。

      对马克思这句话的理解应当和他的其他相关论述结合起来。马克思是从主客体两个视角来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可以理解为“一种自然史过程”,这是马克思从客体视角(主要是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其实,这一命题是马克思对自己早先一个重要思想的另一种表述,这个思想是“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2](P122)很显然, 后一个命题是从主体视角(人自身的发展)来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的。就人类史和自然史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曾经指出:“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2](P82)。唯物史观的深刻性正是表现在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历史和人通过劳动自我诞生的历史(人自身发展的历史)看作是同一的。“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必须用一定的方式来进行”[3 ](P25),所以,交往形式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3](P70)。

      把“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可以理解为一种自然史过程”这两个命题结合起来,从主客体的对立统一、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来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有助于我们更准确、更深刻地理解人与自然、自然史和人类史、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形态”和“自然历史过程”的含义。

      一、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

      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史是自然史的延续。从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到具有社会本质和社会规定性的“作为人的人”,和纯粹的自然界一样,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社会历史也就是人类在物质生活过程中不断社会化、不断获得自己新的本质和新的规定性的过程。“全部历史都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作为人的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所做的准备。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现实部分。”[2](P82)马克思这句话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自然界生成为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自然界成为人化自然的过程。社会无非是自然界对人的生成或复活,或者说是人不断地把纯粹的自然转化为历史的自然的过程。人与自然通过生产劳动建立了一种现实的、历史的、实践的关系,广阔无垠的自然界被一点一滴地纳入到人的实践活动的范围,打上了人的活动的烙印,自在自然逐渐变成了历史的自然、人化的自然。排除了历史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没有人类的历史。人类史也就是自然界不断被人化的历史。

      另一方面,这一过程又是“作为人的人”的自我生成的过程,也就是说,是人获得人之为人的特性和本质,扬弃和超越自然的生物学的状态和规定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正因为这个过程本身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自然进化过程,所以,马克思认为“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正象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过程即历史;……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2](P122 )由于生产的某种新的方式和生产的某种新的对象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显现和人的存在的新的充实,由于物质生产具有永恒的自然必然性,这就决定了人不会满足于某种既有的现实生活和既有的现实存在状况,不会停留在某种已经获得的社会本质和规定性上,也就是说,人获得新的本质和规定性的过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与人类社会共始终的过程。

      人通过自己的劳动使自然变成人化自然的过程,同时又是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人自身、使自己在生产方式的变革中成为“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过程,或者说它们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因为人类历史最根本的内容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历史,它不是处于人和自然的关系之外的,而是在改造自然的同时改造自身的过程,或者说,人是在改造自然的对象性活动中改变人自身,社会物质生产的历史也就是人的自我产生的历史。“整个所谓历史不外是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4](P131),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3](P84)。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P201—202)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