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哲学之历史唯物主义解释的偏颇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宝信(1950~),男,河南省正阳县人,河南省驻马店市卫生学校,高级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驻马店市卫生学校,河南 驻马店 463000

原文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马克思哲学之历史唯物主义解释的偏颇性有:马克思并未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一词;《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实践探讨被忽略不计;并未研究历史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被当做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的形成被抽掉哲学观前提;《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才开始的科学的经济学研究倒成了《形态》中唯物史观形成的理论来源。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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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677(2001)02—0009—(06)

      20年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最引人注目的,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然而,近几年来,马克思哲学之实践唯物主义解释在进一步的讨论、确证和体系建立等方面似有减弱的趋势,与此同时,其他解释则相继而起,其中日见影响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马克思哲学之历史唯物主义解释认为,在马克思哲学的形成时期,先是受黑格尔的“凸现个性的自我意识”的逻辑影响,后又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的逻辑影响,只是在接触到古典经济学的“社会唯物主义”的逻辑之后,才开始注意对现实的经济关系的分析,由此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1]。对此观点,笔者实不敢苟同,因为, 这种马克思哲学之历史唯物主义解释至少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偏颇之处。

      偏颇之一:马克思并未使用“历史唯物主义”而仅使用“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即唯物史观);假若唯物史观不等于历史唯物主义,那么,为什么马克思的哲学不是马克思自己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而是马克思未曾提出的“历史唯物主义”呢?

      众所周知,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作出的惟一称谓,就是在他的新哲学观形成之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从未使用过“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谈到历史,他使用的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概念是恩格斯提出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于1886年写下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总结意义的《费尔巴哈论》中,使用的也是唯物史观,只是在此之后的1890年的一次通信中和1892年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所写的英文版导言中才提出这一概念。根据文本语境分析,1890年的通信一开头就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然后才说:“我在这两部书里(《反杜林论》和《费尔巴哈论》——作者注)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而1892年的导言,则更为明确地说:“我在英文版中也像在其他许多文字中一样,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可以看出,恩格斯在此两处使用历史唯物主义,都是讲的历史观,其意在强调这种历史观的唯物主义性质[2]。

      然而历史观并不等于哲学观。哲学观讲的是人与世界的关系,而历史观讲的只是人对世界组成部分之一的社会历史的看法。如果说马克思的哲学是通过实践改变世界,那么,马克思的哲学观研究的就是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正因为此,马克思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把“事物、现实、感性”即世界“当做实践去理解”,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人的“感性劳动和创造”即实践“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要建立的哲学世界观就是唯物主义地改造这个世界或通过实践实际地改变这个世界;确立了这种哲学世界观,才能在此观点的指导下去研究人类实践历史的规律性,从中形成对社会历史的看法,即(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或唯物史观。由此即可明白,(笔者接下去要讨论的)为什么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观探索在前,而其唯物史观的形成在后。

      这样一来,唯物史观就不等于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是一种历史观点,它必定要有一定的哲学观作为理论基础,因而它在哲学中应当处于第二层次;历史唯物主义则给人以哲学观之嫌,它无须某种哲学观为其提供理论基础,因而它在哲学中处于第一层次。然而,根据马克思只用唯物史观不用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恩格斯也主要用唯物史观而仅在晚年为说明历史观的唯物主义性质才使用历史唯物主义,可以得出这一结论: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个十分科学或十分准确的概念;因此,用历史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哲学,或对马克思哲学作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显然是不妥当的。

      偏颇之二:如果说马克思的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那么《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大量有关人的实践本质和实践活动的论述就对这一哲学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如果把马克思的哲学规定为历史唯物主义,由于《手稿》基本未触及历史,那么能把《手稿》中如此重要的哲学探讨忽略不计吗?

      在马克思的思想形成时期,虽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当时德国两位最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影响,但是由于马克思是位革命家,他的思想形成则有其特定的逻辑,这就是在《博士论文》中表现出的(哲学)思想能动地改变现存世界的逻辑。而我们知道,在马克思之前,哲学则是解释世界的。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含有革命的因素,但他“惟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费尔巴哈则“仅仅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把改变现实的实践活动看作“卑污的犹太人的活动的表现形式”。为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选中古代世界两位伟大的唯物主义者。说此时马克思是位唯心主义者,但他并没有反驳古代唯物主义者的一般立场;在对两位唯物主义者的对比研究中,他更感兴趣的是伊壁鸠鲁的思想的独立性消灭自然界的独立性的主体性思想。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立志改变世界的马克思一开始就具有(不同于黑格尔的)自发的唯物主义倾向,并要以(不同于费尔巴哈的)思想的能动性实际地作用和改变现存世界。如果说马克思所要建立的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那么,是否可以说,《博士论文》是试图将实践和唯物主义相结合的初露端倪呢?

      随即,马克思走进了社会生活,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他深感现实的复杂和改变现状的艰巨,为了弄清问题,又走进书斋,进行理论研究。在第一个研究成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在市民社会与国家和法的关系上,马克思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观点;而要弄清楚市民社会的本质,则如马克思所言“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于是马克思埋头于经济学的研究,一口气写下了7 册经济学笔记,然后对其进行总结,写出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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