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知识的构造

作 者:

作者简介:
盛晓明 浙江大学哲学系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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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何为“地方性知识”?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们的知识观念正处在悄悄的变革之中,“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正是这一变革的产物之一。这里所谓的“地方性知识”,不是指任何特定的、具有地方特征的知识,而是一种新型的知识观念。而且“地方性”(local)或者说“局域性”也不仅是在特定的地域意义上说的,它还涉及到在知识的生成与辩护中所形成的特定的情境(context),包括由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形成的文化与亚文化群体的价值观,由特定的利益关系所决定的立场和视域等。“地方性知识”的意思是,正是由于知识总是在特定的情境中生成并得到辩护的,因此我们对知识的考察与其关注普遍的准则,不如着眼于如何形成知识的具体的情境条件。人们总以为,主张地方性知识就是否定普遍性的科学知识,这其实是误解。按照地方性知识的观念,知识究竟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有效,这正是有待于我们考察的东西,而不是根据某种先天(a priori)原则被预先决定了的。

      相对于近代的科学理念和启蒙精神来说,“地方性知识”显然具有矫枉乃至“颠覆”的意义,因此人们往往把这种观念与后现代主义等量齐观。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无偏颇之处。历史上的经验论者,当其拒斥先验主义的解释,主张从有限的、局部的经验出发来构造知识时,其实都有意无意地倡导着地方性知识。然而,地方性知识的观念尽管与经验论交叉,但并不重合。这种观念带有更浓厚的“后殖民”时代的特征。它的兴起与流行于欧美人类学界的“文化研究”、新实用主义、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结构主义对科学的政治批判,以及社会构造论研究有关。这些思潮相互辉映,在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化霸权发起冲击的同时,也要求对作为传统科学观念的核心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作出批判。

      可见,地方性知识首先具有批判的意义,其次才谈得上实质性的和建设性的意义。当今,不少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都执著于后一层含义。为此,他们必须寻找到一些只能满足"local"条件的知识范例。在他们眼里,最明显的范例除了土著人的知识外还要数我国的中医。中医显然能治好疾病,但是按照西方的知识准则,它很难称得上是科学。原因就在于中医知识是在中国传统的和本土文化的情境中生成的,因此也只能通过本土文化内部的根据来得到辩护。按此逻辑,我们似乎能得出结论,即便牛顿的万有引力定理也是在当时英格兰那种特定的情境中生成的,它之所以被看成是普遍有效的,完全是由于辉格党人的政治胜利,或者殖民化的顺利进展等社会文化因素所致。这样的结论又嫌过强,知识毕竟包含不为特定情境所决定的确定的内容。本文倾向于从批判的意义上来理解地方性知识。当我们说知识并非是普遍有效的时,丝毫不意味着一切知识都是局域地有效的。

      当代地方性知识的支持者们往往把这种观念溯源到亚里士多德、维科、尼采,甚至是马克思那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无疑是站在劳动的立场上来反思资本及其运动规律的,但是这种非中立的立场丝毫没有损害其分析的科学性。列宁则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归结为: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是的,我们平常所面对的实际问题总是具体的,仰杖于任何抽象的和教条都不足以解决它们。

      直到20世纪中叶以后,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所谓“知识”,是随着我们的创造性参与而正在形成中的东西,而不再是什么既成的,在任何时间、场合都能拥有并有效的东西。如今我们所提倡的知识创新和素质教育都必须诉诸实践来理解知识,即要求我们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去空泛地恪守某种普遍有效的原则。人们同时也认识到,知识的主体也既不是单一的个体,更不是什么普遍的人类性,而是特定时间和场合中具有连带关系的共同体。经历解释学或语用学转向的哲学则把主体性理解为主体间性,而文化学家们则更直接地在种族和文化群体的连带性(solidarity)意义上来解释主体性。用连带性来解释科学,科学家不是什么中立的、公正的代表,科学知识也不再以普遍有效性为前提。

      在当代科学论中,地方性知识真正的始作俑者当数库恩。库恩不屑于去分析现成的和既有的知识,只关注知识实际生成和辩护的过程。通过“范式”这一“解释学的基础”,他告诉我们,任何科学共同体都带有历史的成见,因而都置身于一种局域的情境中了。重要的与其说是分析普遍有效的方法,毋宁是描述特定的历史情境,以及在这种情境中实际有效的范例。在他之后出现的“新科学哲学”(如波兰尼的“个人知识”)和科学知识的社会学(SSK)的社会构造论都试图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引伸,从正面来构造地方性的知识。

      在作进一步的分析之前,我们最好对当今时代知识观念的特征作几点确认。首先,正如我们刚才提到过的,知识在本质上不是一系列既成的、被证明为真的命题的集合,而是活动或实践过程的集合。活动不只是在思维中进行,更主要的是在语言交往、实验,乃至日常生活中进行着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探讨知识时就不可能不涉及到能力、素质与条件。在这里,我们应该把科学或知识理解为动词,即拉图尔所谓的“行动中的科学”。其次,科学或知识是一项公共的事业,而不只是存在于少数知识精英和技术专家头脑中的东西。知识的有效性必须以别人的实际认可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一起共同地构造了知识。知识作为一种“语言游戏”,它没有旁观者,而只有实际的参与者。“参与”(engaging)是表达“地方性知识”的一个关键词。由此可见,知识的主体必定是共同主体(“共同体”)。第三,既然知识的有效性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主体间性的问题,那么有效性的实现也必定诉诸于说服与劝导这样的论证与修辞手段,诉诸于认同、组织之类的社会学原理,并且也与权力这样的政治学问题密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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