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观念辩证发展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文标(1976-),男,福建漳州人,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生,主要从事思维与认识研究。 华侨大学社科所,福建泉州 362011 曹欢荣 华侨大学社科所,福建泉州 362011

原文出处:
《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时间观念在发展过程中,大致经历了古代的具体时间知觉、近代的抽象时间概念以及现代的多样化时间观念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时间观念经历了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与运动结合到分离再重新结合的辩证发展过程。本文运用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从科学和哲学两个层面论述以上观点。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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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00)04-0001-06

      时间是永恒的哲学话题,任何人都曾有过时间飞逝的感慨,时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究竟存在不存在,时间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等等,却始终众说不一。正如哲学家奥古斯丁所言:“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却又茫然不解。”[1]历史上曾有不少哲学家、科学家对时间问题进行了思考,他们的论说构成了错综复杂的时间观念发展的历史。笔者试图通过对时间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阶段性,以及各阶段中科学和哲学的时间观念的一致性的探讨,阐述时间观念的辩证发展过程。

      一

      在人类思维发展的初期,人类还未具备抽象的能力,还得依赖具体事物进行思维。这一时期的思维特征是思维的主体和客体还未形成明确的分界。在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中,儿童的思维能力发展的早期称为感知运动阶段,这个阶段是主客体观念形成的阶段,儿童通过自身运动将自身和客体区别开来。在儿童思维的形成过程中,速度和力的知觉的形成早于时间知觉的形成,时间知觉是在速度和力的知觉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儿童身上存在着一种早期的对速度的直觉,它与时间的持续无关,只是根据一物追赶另一物的过程中出现的纯粹是关于其先后次序的概念,而对时间的直觉则似乎总是与速度关系特别是与同时性关系联系在一起。”[2]如上所述,在这个阶段,儿童还未形成明确的主体和客体观念,因而时间知觉也未能独立存在,它只能依赖于具体的运动知觉即速度和力等。而人类思维发展的早期也是如此,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也是在认识活动中形成的。在此时,抽象思维正在发展过程中,思维尚不能摆脱对象的感性特征,因而借用具体事物来表达思想是这一时期思维的特点之一。例如,以石头表示坚硬,以太阳表示光和热。也就是说,这时人类是借用具体事物进行思维的,因为抽象的概念还未真正形成。

      原始时间知觉的形成阶段也是如此,时间和事物的运动紧密相联系。这时候,人们不能摆脱具体事物的运动来知觉时间。人们常说,现在是日落的时候,这是玫瑰花开的季节,走完这段路需要一顿饭的工夫。人们规定太阳一起一落为一天,月亮的一圆一缺为一月,并用麦杆制成日晷以得知具体的时间。这里的时间并未同运动分开,它是在具体事物运动中领会时间,借现成的事物运动来计量时间,它离不开具体的事物运动,因而也可以说这是具体的时间知觉。

      而在哲学史的早期,哲学处于本体论时期,哲学家们寻求万物的本源和始基。他们将万物的本源归结为某种具体的事物,如水、火、空气等。万物就是由这些本源产生,而最后又复归于本源。可见本源包含着变化的思想。这与后期的本质论中的本体不同,后期的本体是脱离万物的抽象物,不变是这种抽象物的应有之义。

      这一时期的哲学家们认为,时间同存在密不可分。他们在运动过程中领会时间,时间总是与运动联系在一起,并且与运动相互规定。在古希腊哲学中,时间总是和具体的运动分不开。阿那克西曼德就把时间看作是万物从始基“无定形”产生又复归于它这一运动过程的程序。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皆流,无物常驻;……我们不能两次走下同一条河”。[3]变化问题是赫拉克利特哲学中的重要问题。他研究时间,正是要对变化作哲学上的说明。赫拉克利特说:“时间是第一个有形体的本质。”[4]他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火,所以这里的“第一个有形体”应该指的是火。火作为变化的过程,其本质就在于不断地、持续性“流逝”,因而时间是火在变化中的单纯持续过程,它是火的本质。在古希腊,运动和变化被看成是合理的,时间作为运动和变化的促进力量被视为积极因素而保存在本质世界之中。同时,由于还没有完全超出原始思维的阶段,存在物的概念还未从物的存在之具体形式中抽象出来,也就更谈不上在思维中将时间与存在物相对分开加以研究了。因此,时间同世界的本源及存在紧密联系,时间并不抽象地脱离于事物之外。

      二

      随着人类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人类的时间观念也从具体阶段发展到抽象阶段。这一阶段在时间观念发展史中占据着相当长的时期。前一时期是形成时间知觉的阶段,时间尚未独立存在,真正时间概念的形成则应该在这一阶段中。这体现了概念形成从具体到抽象的一般过程。

      皮亚杰认为,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形式运演阶段。形成运演的主要特征是思维有能力处理假设而不是只单纯地处理客体。认识超越了现实本身,把现实纳入可能性和必然性的范围,无需具体事物作为中介了。“由于对运演进行运演的反身抽象的结果,就出现了主体的逻辑数学运演的逐步内化,这最后导致可能转换系统所特有的超时间性的出现,而主体就不再受实际转换的束缚了。”[5]这一阶段的时间观念具有空间化、形式化的特点。它可以脱离具体事物的存在而存在。钟表就是一个绝好的例证,钟表的发明大大加强了人们的计时时间观或绝对时间观。人们普遍认为钟表能够指出客观正确的时间,时间可被测量,时间也就是客观存在的了。而且当人们说现在是什么时候、几点钟时,其含义仅仅在于钟表上的指针指向了哪一刻度。钟表的发明使时间具有绝对性。时间被抽象化了。

      这一时期的科学时间观念的代表即牛顿—伽利略物理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们可以毫不含糊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用好的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时间相对于空间是完全分开并独立的。”[6]因此,时间是独立于甚至是凌架于事物运动之上的尺度,它不会因为事物运动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牛顿认为时间与外界事物无关,时间是绝对的、真实的、数学的,它与外界事物无关地、均匀地流逝。在牛顿力学中,“时间是几何化,空间化了的时间。”[7]时间实质上只相当于一个几何参量,它是对称可逆的,时间的增减描述了物体作为一个点在空间中的位移,并不涉及物体的内部属性,它是外在于事物的参照维度,一维地均匀流逝着,而且是抽象的、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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