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范与自我:当代两大人生问题的哲理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伯元,男,1936年生,湖北罗田人,南京政治学院哲学系副教授。江苏南京,210003。

原文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受范与自我,是当代两大人生问题。对其作哲理解读,有利于人们找到准确的人生定位。受范具有不可逃避性,接受合理的规范的训练,可以使人的个性得到优化和丰富。要坚持受范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必须以正确的自认作基础,有准确的自我定位,从而能正确处理自我与自明、自我与忘我等关系,把握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真实意蕴。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00)06-0022-05

       有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这就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由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是每一个体都必须直面的矛盾,从而人生也就无法回避这样两大问题:如何看待社会约束,如何看待自我,即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受范观与自我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个问题更加突出起来了。在此,我们根据现代社会生活的发展,试从人生哲学的角度,对上述问题作出初步的哲理解读。

      一、受范与个性

       受范,是指人们接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和示范影响的状况。一切教育,尤其是规约性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教育对象的受范过程。受范,就意味着一定的约束,约束往往导致抗拒。抗拒的主要理由是以为受范与个性的发展相冲突,有损于独立人格。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

      (一)受范具有不可逃避性

      1.受范是不可逾越的成人之路。受范,在人们呀呀学语之时即已开始了,这是人们接受语言、伦理规范的发端。开始学拿筷子吃饭,人们恐怕不会想到有什么社会意义,可事实上这就是在接受一种传统、一种规范。在人从一个生物个体发育成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中,社会规范发挥着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影响。前人总是将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事后反思中最有价值的成分,沉淀到规范里,使后人少走弯路,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前进。在这里,社会规范事实上是社会认识成果的积累、传递和行为化方式,是人类特有的优势和成长的捷径。每一个人都是通过这个阶梯而上升为人的。孟子强调“大匠诲人必以规矩”,“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是很有道理的。规范的具体内容是多种多样、可以选择的,但在总体上说社会规范的影响却是不可逃避的,不是接受合理的规范,就是接受不合理的规范,或者是放弃一种规范而创造一种新的规范。

      2.合理的社会规范蕴涵某种客观规律的力量。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被社会规范维持着。随心所欲,不遵守社会规范,便被称之为“不文明”。为什么合理的社会规范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呢?这是因为它往往反映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的某种客观需要,蕴涵着某种规律性的要求,并非随意的主观创造。孝敬父母,友爱亲朋,尊老爱幼,忠于祖国,热爱科学,以及我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等,能够历久不衰,实际上是反映了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社会生活本身客观规律的要求,如同规律不可抗拒一样,不遵守定这些社会规范也是要受到惩罚的。从这个角度说,合理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的朋友,是健全生活的向导。

      3.规范教育应有三项基本任务。我们肯定社会规范的作用是有一个前提的,即是指有历史合理性的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凡社会规范都有历史合理性,失去历史合理性的社会规范,若得不到及时更新,也会变为窒息人们活力的桎梏。因此,规范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包括:引导人们认识接受社会规范的必要性;促成有关合理规范的内化;帮助人们摆脱过时规范的束缚,创造发展新规范。

      (二)受范使人们的个性得到优化

      1.个体发展的空间在社会。我们的古人即已发现,单个的人是极其片面、极其脆弱的,只有通过社会联系,发展社会关系,在一定社会秩序的基础上,才能使这种片面性、脆弱性得到补偿。这是一个根本的道理,现代社会这一点甚至表现得更加突出。我们每一个人要想发展自身,只有投入到社会中去,才能超越自身的片面性、脆弱性、有限性,从而使自身的品性得到提升。个体不能试图摆脱社会而发展自己,只有融入社会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而融入社会,与社会和谐相处,就必须接受一定约束。所以发展与必要的约束又是相伴而行的,拒绝约束也就拒绝了发展。这就是约束与发展的辩证法。早有哲人说过,如果没有必要的社会规范的维系,人便可能是世界上最坏的动物。我们还可以补充一句,这样的人类,恐怕也是世间最痛苦的动物。

      2.个性发展的多向性。人们的个性千差万别。但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角度分析,则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个性,是健康的个性,积极的个性;二是无害于社会发展的个性,但表现着人类个性的丰富性;三是有悖于社会发展的个性,是消极的、病态的个性。这三类个性由于与社会发展方向的关系不同,当其与社会规范交会时,也就必然表现出不同的情形,其发展前景则取决于对规范导向作用的接受程度。

      3.社会规范对个性的导向作用。人有个性,但又过着社会生活。因此,当他坚持自己个性的同时,又总是希望被社会所接受,成为受社会欢迎的人。这个过程,既是个性发展过程,也是接受社会影响的过程,当这种影响达到一定程度,便会推动受范者调整个性的发展方向,对自己个性的一些方面加以抑制或克服,而使另一些方面得到更好地发展。接受合理的社会规范,有利于第一类个性的发展,宽容第二类个性的存在,而使第三类个性的不和谐性突出起来。所以接受规范的过程,也是个性的扬长避短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受范使人的个性不断得到优化。严格的规范训练,是健康成长的保证和加速器。

      4.受范同样能充实人的丰富性。人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多彩表现,就造成了一个个具体人的丰富性。一些人只将人的丰富性归之于人的个性发展,将共性排斥在人的丰富性之外,甚至以为共性是与人的丰富性相冲突的,从而也认为受范是损害人的丰富性的。在这种认识看来,共性的增长,是以挤占个性的空间为代价的,必然要损害人的个性,从而也损害人的丰富性。要解开这个结,必须明确以下三点:一是不仅个性是发展的,共性也是发展的。个性是发展的,人们普遍注意到了,但对于共性的成长,却较少意识到。人的共性,至少可以指出两个方面:有与生俱来的方面,如人的自然本性;有后天习得的方面,如社会性,这方面有的甚至是从外部“注入”的,学习社会规范,就是给个体“注入”共性的方式之一。正是这后一方面,说明人身上的共性也是发展的。二是共性个性的发展并不必然要以排斥对方为代价,是可以相容共长的。有的人总以为,共性多了个性就少了,相反也一样。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人性并不是一个空间有限的容器,它是开放的,有足够的供个性共性展示的空间,一方的生长不必以挤占另一方的位置为条件,是可以相容共长、比翼齐飞的。三是人的丰富性应是个体的丰富性,而不仅是个性的丰富性。个性与个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个性与共性相区别,而个体则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一个人的丰富性,是以他的个体的全部来展现的,所以很明显,不但个性的发展是人的丰富性的发展,而且共性的发展同样也是对个体的一种丰富。共性的注入同样会使人丰富起来,不单是因为增加了共性这个方面,而且因为共性个性彼此结合、交互作用、重构新生,极其丰富多彩。这并不是简单的逻辑推导,而是到处可以发现的事实。体育明星们受到的规范训练以及他们对规范的掌握比其他人更严格,他们多半是最少犯规的人,然而他们在规则范围内的个性表现,又是如此生动丰富,多姿多彩,令人难忘,每一明星的名字都使人联想起多少精彩的镜头啊!所以说共性的成长同样有利于人的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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