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主体性的确立:走出人类困境的根本途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晓菊 (1965-),女,湖南常德人,湖南师范大学讲师,哲学硕士,从事哲学原理研究。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哲学系,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学术界有人认为,当今全球问题或人类困境的理论根源是由主体性原则和人类中心论等哲学观念,并因此主张消解主体性原则,而重新回到客观性原则中去。事实上,全球问题或人类困境是由多方面的极其复杂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把其根源简单归结为主体性原则引导上的失误,并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这一原则,不仅有失偏颇,而且表现出哲学思维方式上的某种倒退。简单消解主体性原则,决不是解决全球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相反,只有通过反思传统主体性原则,摒弃其中的不合理因素,逐步确立科学的、合理的主体性原则,才是人类走出生存困境的根本途径。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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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0)06-0001-07

      随着当今人类全球问题即反主体效应的逐步升级,也随着人们普遍怀旧情绪的高涨,学术界似乎也有一种哲学观念上的怀旧倾向在萌动,这表现在过分强调客体本位和客观性原则,淡化主体本位和主体性原则。例如,有人认为,当今全球问题或人类困境的祸根主要是某些哲学观念引导上的失误,特别是主体性原则和人类中心论强调过分所致;甚至有人“反客为主”,主张用自然中心主义取代人类中心主义。笔者认为,当今全球问题和人类困境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既有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上的某些偏颇,也有实践中的某种盲目性所致,更有社会制度和体制上的不合理或不完善性。因此,仅仅把人类困境的根源简单归结于哲学观念上的缺失是不妥当的。人类要最终摆脱生存困境,不仅不能取消主体性原则,相反,科学合理的主体性原则的逐步确立和人类在实践中主体性的进一步发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一、主体性原则在人类困境中的尴尬境地

      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作为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本质力量的外化,并从主体地位出发以各种方式掌握客体,使客体为主体服务的功能特性,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体性不仅在人类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中得到确证,而且被确立为哲学特别是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体性原则就是把主体性作为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并从主体人的内在尺度出发,以主体的方式来对待和把握世界,使世界按照人的方式存在。

      自近代以来,正是在哲学主体性原则的指导下,人类充分发挥主体性创造了越来越发达的社会文明。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生产力的巨大提高,使人类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众所周知,人类社会的发展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某些负价值和反主体效应,如自然环境的恶化、资源危机、人的“异化”的加深、效率与公正的失衡、人际关系的冲突等等,这些人类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带有全球性的重大现实问题正在把人类自身置于一种生存困境之中,人们称之为人类困境。从哲学层面上讲,人类困境即指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个人与自身等种种关系上出现的某种危机和负效应。

      以上全球问题或反主体效应的确是伴随着人类改造世界的主体活动所带来的某种消极结果。因此,当人们在反思全球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途径时,也就自然会反思主体性问题。在这一反思过程中,少数人试图消解或否定主体性原则本身,希望重新回到客体本位和客观性原则中去;多数人则希望通过这一反思,克服现有主体性观念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从而建立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主体性原则。勿庸置疑,当今学术界中持前一种态度和观念的确实不乏其人。有的学者认为,哲学主体性原则和人在实践中主体性的发挥是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导致生态危机等全球问题的根本原因。例如,陈中立先生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思维方式》一文中指出:“如今世界环境恶化到这个地步,既表明人类中心论的破产,也是对所谓‘主体性原则’的最好否定”[1]。并说:“现时代人的主体性已经太膨胀了,已经在严重威胁事物和人的存在。所以,少一点主体性,少一点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人才真正能够成为人,才更本源地成为人。”[2]显然,陈中立先生把当今全球问题和反主体效应的祸根归结于哲学思维方式上的错误,而这里的错误思维方式又特指主体性原则和人类中心论。因此,他主张取消或否定主体性原则,告诫人们少发挥点主体性,并幻想这是解决全球问题,摆脱人类困境的一剂良药。与这种观点相类似,学术界还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这就是同人类中心论分庭抗礼的非人类中心论(或自然中心论)。人类中心论主张一切以人为中心,或一切以人为尺度,人类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是唯一的价值主体,它是随着人类主体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觉醒而逐步确立的。人类中心论和主体性原则基本属于同一序列的哲学观念,不过,它的形成似乎比主体性原则的确立更早一些。非人类中心论是随着全球问题的出现以及人们对它的反思而形成的颇有代表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它否认把人类当作世界的中心和主体,认为自然界与人有着平等的价值主体地位,甚至干脆以自然界为中心和主体,并注目于“地球上千百万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福利”[3],人类应当反过来服从自然的利益。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对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的基本否定,例如主张“人不是万物的尺度”[4],“人不是存在者的中心,人不是存在者的主宰,人是存在的看护者”[5],人应完全顺应自然等等。由此看来,随着现代人日益陷入某种生存的困境,人的主体性和主体性原则似乎正在陷入一种不尴不尬的境地。

      在主体性原则被确立为近现代哲学的基本原则已有几百年的今天,在人类充分发挥主体性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文明的今天,面对人类日益凸现的生存困境,是否可能和必须消解或否定主体性原则,重新回到马克思早已批评过的客体本位和客观性原则中去,这恐怕是当今哲人应该冷静思考的问题。我认为,重走旧唯物主义的老路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反思现有主体性观念,并建立一种更为科学而合理的主体性原则才是明智之举。

      二、主体性原则并不是导致人类困境的根本原因

      在人类困境和反主体效应逐步升级的现代社会,反思人类的主体活动,反思人的主体性观念,并提出非人类中心论的思维方式,无疑有某种积极意义:它促使人们注重外部对象世界、自然界对人的活动的先在性和客观制约性,给当代人类日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敲响了警钟,并呼吁人们注意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自觉树立生态意识。但是,因此而试图消解或否定人的主体性和主体性原则,重新强调客体本位和客体性原则,并简单否定人类中心论,把“非人”(或自然)作为世界的中心,这不仅在思维方式上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而且是向原始社会自然崇拜的某种复归,也是哲学思维方式上的倒退。这种观念不仅无助于全球问题的真正解决,而且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思维误区:

      第一,这种观念把造成人类困境的根源完全归于哲学思维方式指导上的失误,而不是首先从人们现实的实践和生活活动本身特别是物质生产方式中去寻找根源,似乎哲学观念决定着人们现实生活和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因而有主张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嫌疑。例如,陈中立先生说:“造成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根源,并不是科学技术本身,也不是生产实践本身,而是对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的发展观起导向作用的传统的发展观”[6],以及对这种发展观起支配作用的哲学世界观和思维方式——人类中心论。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一原理无疑对我们理解全球问题和哲学思维方式的关系也是适合的。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是第二位的,派生性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才是第一位、根源性的。陈中立先生恰恰只看到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一面,而忽略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一面。勿庸置疑,人的一切活动都要有一定的思想、观念对其进行指导和支配,当然也离不开一定哲学世界观的指导和支配。但是,作为社会意识层面的哲学观念,归根结底来源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和现实生活本身,它并不是少数思想家、哲学家主观虚构出来的,而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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