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关系的再探讨

——兼谈创新如何可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童宣军 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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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之间的关系,自从实践范畴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范畴后,在哲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但到目前为止,哲学界对它们之间接关系的研究更多偏向的是他们之间的联系,而很少涉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虽然,对于每个马克思主义学者来说,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的不同是不言而喻,但它之间为什么有不同?具体有哪些不同?为什么又有着必然的联系?对这些问题仅满足于某种默认或共识,必然阻碍对它们之间关系的全面、深刻的把握,阻碍对实践本质的准确的界定。

      有鉴于此,本文试从它们的三要素即主体、活动资料和工具以及整个活动过程的区别和联系施以分析和比较,以期有助于系统的、深入的、科学的把握实践范畴和认识范畴之间的关系,揭示实践的本质及创新性实践活动的生成机制。

      认识活动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认识活动。认识活动的主体是人。“人”既是物质实体,又是精神实体,是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的统一体。在认识活动中,“人”主要是作为精神实体去直接参与活动的;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人主要支出的是智力,以主体内在的要求及情感、意志来直接控制和调节整个认识活动。

      认识活动资料是认识主体通过反映活动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客体的观念。活动资料不同于活动工具,就如生产资料不同于生产工具一样,任何活动资料都是活动主体运用工具把自身支出的力加于其上进行加工的对象,其本身直接成为活动结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活动工具只是活动资料变成活动结果的必要条件和辅助手段,其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活动结果的一部分。同时,认识活动资料也不等同于客体本身,客体本身是指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认识活动资料则是指认识主体在接触到客体以光波和声波等形式向外界所释放信息后,通过各种反映活动所形成的所有的有关观念。这种观念既可能是镜子式直观反映所获得的粗糙的、表层的、孤立的概念,也可能是经过进一步能动反映所获得的,反映客体较深层本质及一定联系的概念和范畴。由此,认识活动所接收、分析与处理的是关于客体的观念,是一种内在的,带有或多或少的主观性的,而非客体本身,活动的结果只能是关于客体的观念建构,不能使客体本身发生任何变化。

      认识活动的工具是一种精神工具——思维力。思维力是认识主体观念的把握客体的手段和方式。它既是静态的,如一定的概念、范畴关系、一定的思维框架等;又是动态的,具有自我更新、发展的能力,概念、范畴关系、思维框架都是在人的认识过程中不断更新,从而不断提高人的认识世界的能力。思维力作为人认识世界的工具主要体现在思维的建构功能上:

      首先,人对世界的认识并不是简单、机械的白板式的反映过程,而总是以自己的“经验、直观与日常意识”对接受到的客观世界的信息,进行“抽象、幻想、蒸发、稀薄化和观念化”,并“以自己内化了的概念结构、思维模式来把握世界的,总是把世界纳入到自己的理解和解释系统之中。”这样“一切感性、知性、理性的东西”(注:《实践唯物主义研究》肖前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75、277页。)都能在观念中建构起来,即客观见之于主观。列宁也指出:“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思维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粗糙化、僵化。不仅思维是这样,而且感觉也是这样,不仅对运动是这样,而且对任何概念也都是这样。”(注:《列宁全集》第38卷,第285页。)阐明了思维的能动性。不仅如此,如果“内化了的概念结构、思维模式”不同,则对对象的信息选择就不同,“加工角度和程度不同,信息被规范,被构成的方式不同”,(注:《实践唯物主义研究》肖前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6页。)从而建构的观念客体也就不同,显示了主观性。

      其次,思维建构功能不仅表现在把客观对象转化为观念客体,而且能够根据主体内在要求,能动的对认识到的客观世界本质特征与属性进行分化与组合,建构出或创造出新的观念客体。正如波兰学者马太依科指出:“创造的过程的实质是在新旧组合的基础上改造现有的经验和职能,创造会导致建立某种新东西。”(注:[波兰]A·马太依科,菲利普·格格夫著:《管理心理学》。)所以列宁说:“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世界”。(注:《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9页。)正是这种创造,使主观与客观、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在观念中统一起来,从而建构出一个在现实世界没有原型的、新质的观念客体,从而为改造现实世界,建造一个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的新的客观世界提供了一个观念模型。这是认识活动展示的最主要目的。集中显示思维力的高度能动性。

      另外,思维的建构功能还表现在:人通过认识把握了客观世界的本质特性、属性及规律后,并在现实中得到证明,认识主体就会自觉的内化为自身的思维模式、逻辑结构,从而更替旧的观念、思维模式等,并在下一次认识活动中作为仿佛是“先验的”结构模式出现,从而不断提高把握世界的能力,这就是客体主体化过程,同样也显示思维力的自身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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