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模式的结构方式与社会发展的历时形态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俊一,1959年生,经济学博士,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大学 上海 200436

原文出处:
《学海》

内容提要:

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人类社会的发展步入了“渐进的(和平与发展)”而不是“冲突的(战争与革命)”历史轨道。以此为根据,本文通过对实践模式结构方式的阐释,论述了以知识经济为坐标的社会发展的历时形态。其目的是为新世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渐进发展”的社会工程提供理论依据。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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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从实践模式的角度阐释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主要出于三点考虑:(1)在“和平与发展”取代“战争与革命”成为世界主题的条件下,社会发展方式在总体上也由“冲突模式”转换为“渐进模式”。(2)“渐进”社会发展方式的动力系统是一个诸要素相互作用的自然历史过程,这就需要从实践模式结构方式的角度,对社会发展诸要素的动态系统进行微观分析。(3)以知识经济形态为坐标,反思人类社会发展的历时形态,其目的是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渐进”发展提供新时期的理论依据。

      一

      根据教科书所陈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的。这一原理的实质是通过“两对社会基本矛盾”阐释人类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本原因。因此,它可以把地理环境与人口因素作为一个不变的常量,忽略不计,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逻辑演绎,揭示生产关系与社会形态变化的逻辑规律。在此意义上,教科书的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规律,实质是生产关系制约上层建筑的发展规律。应该说,教科书对这一规律的阐释,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问题。但传统的教科书对生产力的发展规律研究和阐释的较少,以至于国内又衍生出生产力经济学。生产力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揭示生产力内在要素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其历史唯物论的意义,就是阐释以生产力为基础的“渐进”的而不是“冲突”的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规律。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生产力经济学,把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不是作为一个常量,而是作为一个变量因素纳入到生产力发展的系统中去,比较有效地解释了一个特定的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但从哲学的角度看,一个社会的发展,还需要(生产关系)交往因素、制度因素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参与,构成整体的运作系统,才能形成一个有序的、可调控的、效益大于投入的社会发展过程。这就需要从实践模式的角度,把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这三个要素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实践模式不同层次的结构要素,并通过实践模式结构方式使之整合起来,形成实践模式的动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把实践模式的基本矛盾,具体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起主导作用的特殊矛盾,对称性地阐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发展历时形态的基本特点。

      根据上述理解,笔者采取“结构——功能”的方法厘定实践模式的结构要素:把地理环境与劳动对象结合起来,形成资源变量;把人口因素与劳动者结合起来,形成劳力变量;把工具和技术结合起来,形成技术变量。这三个方面被概括为实践模式的生产层面。同时,把生产关系具体化为产权关系和管理关系(涵盖人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和分配方式)两个方面;把社会意识具体化为意识形态要素;这三个方面被概括为实践模式的交往层面。由此形成实践模式的结构概念。所谓实践模式的结构,即劳力、技术、资源的生产层面与产权、管理、意识形态的交往层面相互作用的结构方式。在笔者看来,实践模式的结构系统,实质上就是从历史实践本体论的角度,对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三层结构统括的现代陈述方式。这一陈述方式有利于把逻辑与历史统一起来,揭示人类社会以“工艺生产方式”(实践模式的原生形态)为基础的社会发展。(注:关于“工艺生产方式”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关系,参见刘均泉《马克思论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载《哲学研究》1998年第4期。)

      二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需求与满足的矛盾是人类历史所以可能的逻辑前提,解决需求与满足矛盾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所以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活动本身。……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2页。)从逻辑的角度看,需求与满足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一般的生产和再生产也是一个逻辑的范畴。把逻辑的概念和范畴纳入到历史过程的分析之中,就需要阐释实践模式结构变迁的历史与逻辑辩证统一的社会发展。这一发展可以通过“逻辑——历史”的层次结构加以描述:

      

      (注:关于“生存方式”,笔者以为,是马克思描述人类社会发展逻辑起点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考察资本主义以前——亚细亚、古代、日尔曼三种所有制形式——以及早期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制度变迁史时,强调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是“土地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也是部落共同体的一种“生存方式”。在马克思看来,生存方式在人类历史上是生产方式的原始形态,还谈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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