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312.52;K712.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59—8095(2000)02—0090—06 关于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起点问题,中美两国学者历来有三种基本看法:1.认为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已制订和开始奉行对华全面遏制政策;2.认为1950年11月中国参战后,美国才转向全面对华遏制政策;3.认为朝鲜战争爆发是美奉行对华全面遏制政策的起点。其中持第一种看法者主要是中国学者,如时殷弘等;持第二种看法者主要是美国学者,如威廉·斯托克(W·W·Stueck)等;持第三种看法者既有美国学者如邹谠,(Tant Tsou),也有中国学者,如赵学功。 (注:关于上述三种看法,可参阅:周桂银:《中美敌对的根源与标志》,载《美国研究》,1996年3月,第142—143页; W · W · Stueck. Jr, The Roadto Confrontation,American Policy toward China and Korea,1947—1950,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lolina Press,Chaple Hill,p.4—5; Tang Tsou,America's Failure in China,1941— 1945,Vol.2,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 and London,1963.pp.590—591.594。 )本文拟比较分析朝鲜战争爆发前后美国对新中国政策的变化轨迹及其差异,对美国全面遏制新中国政策的起点问题略述一管之见。 一、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国对华政策特性分析 朝鲜战争爆发前美国是否已开始奉行对华全面遏制政策?这是本文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它实际涉及如何解释朝鲜战争前自1949 年1 月至1950年6月这18个月的美国对华政策性质。毋庸置疑,朝鲜战争前18 个月的美国对新中国政策绝对与“友好”二字无缘,这没有讨论余地,但这不等于说美国对华政策就一定与敌视或遏制新中国划等号。当时中美之间的关系包含十分复杂的内容,应不限于仅在友好与敌视或遏制之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在两种极端之外,应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选择。在非友好之外,朝鲜战争前18个月美国对华低调政策在特质上还可以是怀有敌意、敌视或遏制,也可以是非敌意、非敌视或非遏制。当时美国政策究竟符合哪一种特性以及其发展趋势究竟导向哪一种极端?这显然不是非此即彼、单凭三言两语或某些政治性术语就可以断然作出结论的。 的确,朝鲜战争前18个月,美国与蒋介石政权继续维持藕断丝连的关系;“延宕”承认新中国甚至阻挠其他西方国家承认新中国;对新中国与西方国家贸易关系施以诸多限制;阴谋分离台湾、西藏。一些中国学者也据此断定朝鲜战争前美国已开始全面遏制新中国。然而,当我们把美国对华具体政策行为置于其对华政策活的全过程及当时美苏冷战总背景中考察,尤其是将其与1949年以前美对华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时,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首先,从美蒋关系演变趋向看,美从1944年开始,致力于使美蒋战时同盟延至战后,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包括派飞机战舰开赴内战前线、出动美军协助蒋军控制中国全境、派马歇尔使华“招安”中共和收编中共军队、提供数十亿美元支持蒋介石进行反共内战等。到1949年中共掌权前夕,支持蒋政权一直是美国敌视中国革命和新中国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美蒋关系如何变化是衡量美对华政策特性的第一个基本标准。中共一时也把美断绝与蒋政权关系、停止支持蒋打内战作为其改善与新中国关系的先决条件。〔1〕正是在1949年, 美国基本停止了对蒋政权大规模经援、军援;实际中止了与蒋政权的大使级外交关系;通过发表白皮书公开了欲与蒋政权拉开距离的政策立场。这很可以证明美国对中共政策较之1949年以前,已在客观上沿敌视新中国轨道后退了一大步。 其次,就对台湾和西藏政策而言,1949年春夏之交,美国曾企图从中国分离台湾,这一阶段的美国对台政策无疑包含敌视新中国的内容,但仍不能纳入对华遏制政策范畴。从1949年秋以后,美国调整政策,开始放弃分离台湾的政策企图,NSC48/1、48/2号文件、 国务院对台政策第28号特别指示、杜鲁门“1.5”声明、艾奇逊“1.12”讲话, 都公开表示停止援台援蒋、不插手台湾局势、不以武力干预中共攻台军事行动,这无疑使早先美国敌视性的对台政策在敌视程度上进一步削弱,美国对华政策沿敌视轨道又后退了一大步。同期美国对西藏政策也经历了类似变化。继1949年春夏美国分离西藏政策兴盛一时后,从1949年秋开始,随着美国向拉萨派驻“美国使团”计划的流产,美国分离西藏政策也进入一个相对的沉寂期,包括阻止西藏当局向美派遣访美“特别使团”、拒绝向西藏分离主义分子提供美援等。〔2〕 第三,就美国对中共新政权本身的政策而言,也可证明朝鲜战争前美国尚未奉行对华遏制政策。NSC41 号文件规定允许中国与西方国家开展一般性贸易,其中虽有诸多怀有敌意的限制性条款,但这种限制较之美国对苏联、东欧和北朝鲜的限制要宽松得多。美国决策者还表示,美国加诸新中国的贸易限制是为了“遏制或反对苏共帝国主义,而不是作为个别国家对待的中国。”〔3〕换言之, 美国早期对新中国奉行贸易控制政策缘起于遏制苏联的需要而非主观上故意为难新中国。NSC41 号文件还具体说明有些限制是为了防止苏联、东欧和北朝鲜从中国套购可能向中国供货的某些西方战略物资。〔2〕(1949,Vol.9,p.832)虽然在具体政策实践中,美国很难使遏制苏联与不过分限制中国区别开,也不可能使严格控制中国的军工生产能力和不阻碍中国民用经济运转的规定达于协调,但作这种规定说明当时美国决策人确实在主观上无意采取较敌视苏联、东欧、北朝鲜更甚的对华政策。强调这一点对于比较认识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华政策并非无足轻重。此外,在承认新中国问题及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问题上,美国政策也保留一定的选择余地,美国尚未关闭承认新中国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