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位于印尼群岛的帝汶岛东部,加上该岛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飞地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杰科岛等,面积18,899平方公里。它南临印度洋的安汶海,北濒太平洋的班达海和韦达海峡,东隔海与马鲁古群岛相望,西连印尼东努沙登加拉省的西帝汶。境内多山,人口不多,经济落后。16世纪后葡萄牙人为掠夺檀香木逐渐入侵该岛。到20世纪70年代,东帝汶已是葡在亚洲仅剩的一块殖民地。在世界非殖民化运动高涨的年代,东帝汶也开始了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这一过程因为印尼出兵占领东帝汶而被中断,但国际社会又始终未承认印尼合并东帝汶的行动,从而形成了长达20多年的东帝汶问题。直到1999年年初印尼决定将给予东帝汶特别自治地位并同意就是否接受该方案进行公民投票,东帝汶问题才走上解决之路。本文拟从历史的角度对东帝汶问题的成因和发展作一简要的回顾和分析。 一、东帝汶的内战和独立 20世纪70年代,葡萄牙仍顽固坚持落后的殖民统治制度。安哥拉、莫桑比克等葡属非洲殖民地人民早已开始武装反葡斗争,而东帝汶只有少数受教育精英在传播民族主义思想,没有形成有组织的民族解放运动。 1974年4月25日,葡发生武装部队运动领导的政变, 新政府宣布将顺应潮流推进非殖民化。宗主国的变革很快在东帝汶得到反映。5月8日,葡首次准许东帝汶人组成政党。当月各种势力纷纷登台亮相,并针对东帝汶摆脱葡殖民统治问题提出各自的纲领。高级公务员、种植园主、部落酋长等上层成立帝汶民主联盟,要求“永远在葡萄牙的旗帜下”实现“逐渐的自治”,实际上反应出要求维持现状的愿望。帝汶社会民主协会(后改称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以下简称“革阵”)是个年轻知识分子组织,主要领导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他们受到莫桑比克民族解放阵线的启发,自称是“东帝汶人民唯一合法代表”,主张用3到8年逐渐独立,之前进行行政、经济、社会和政治改革。帝汶人民民主协会得到印尼直接支持,主张“根据国际法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实行自治的合并”。此外,还有一些更小的组织,如主张恢复酋长传统权力的科塔党、主张与澳大利亚合并的阿地特拉党等。 在三大政党中,民主联盟最初占据主导,革阵群众基础广泛,后来居上,人民协会人数只有数百人,影响有限。尽管对未来的主张各异,它们都要求东帝汶有较多的自治权利、遵守人民自决自愿的原则以及通过一个过渡阶段平稳过渡。因此,在1975年1 月葡与东帝汶政党的对话中,民主联盟与革阵协调立场,联合与葡殖民政府打交道。他们共同主张“完全独立”、拒绝合并、谴责殖民主义,以及承认非殖民主义,提出在5到10年内独立,并首先进行行政和教育制度的改革。5月7日, 东帝汶总督、葡非殖民化委员会以及民主联盟、革阵召开非殖民化会议,各方同意在10月组成临时政府,并于3年内宣布独立。 民主联盟和革阵的合作未能持续下去,5月26日两党分道扬镳。 民主联盟不满革阵在农村建立经济合作社和推行识字运动,更担心革阵力量不断壮大。外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印尼称革阵为“共产主义者”,明确表态只容忍革阵被首先毁灭后的独立,催促民主联盟采取行动。在许多地方,两党支持者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开始增多。东帝汶第二阶段的非殖民化会谈6月在澳门举行。因人民协会被邀参加, 革阵抵制了这次会议。尽管如此,会议达成了东帝汶未来独立而不是与印尼合并的政治框架。7月27日,葡政府决定在1978年底结束殖民统治。 如果按计划在翌年10月进行选举,革阵肯定会获胜。 为先发制人,8月 11日民主联盟在警察部队支持下发动政变,占领机场、警察仓库、交通中心和首府帝力及其他战略要地,单方面控制政权。同时,还打着“把所有共产主义者驱逐出东帝汶”的旗号,在各地大肆逮捕和杀害革阵领导人和群众。20日革阵把东帝汶籍士兵组成东帝汶解放军,宣布“武装起义”反对“祖国的叛徒”。东帝汶内战爆发。27日革阵重新控制帝力,到9月初控制了全部领土。 内战使本来和平的民族独立进程发生逆转,也是东帝汶滑向动荡和灾难的开始。失败的民主联盟退往印尼境内,为寻求支持被迫改变立场。9月7日它与科塔党、工党联合发表声明,组成“反共革命联盟”,并致信印尼总统苏哈托,赞成东帝汶与印尼在完全自治的条件下合并。 8月26日,葡总督撤到阿陶罗岛,虽然革阵一再要求,但拒绝返回监督非殖民化进程。9月后印尼在边境地区的武装挑衅不断升级, 更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只是时间问题。 在不利的形势下,革阵被迫谋求单方面宣布独立。11月1日, 革阵成立过渡政府。24日它在联合国要求印尼撤军。28日西部重镇阿斯塔贝陷落,革阵当天下午宣布独立,成立东帝汶民主共和国。革阵希望得到国际承认,从而有效地阻止印尼的武力合并。9月底亚非43 国在莫桑比克开会,保证“完全支持由先锋革阵领导的民族独立斗争”,但东帝汶宣布独立后立刻给予外交承认的只有葡前殖民地莫桑比克、安哥拉、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 二、印尼占领和国际反应 12月7日,印尼出动近万人的军队侵入东帝汶,当天占领帝力。 17日亲印尼政党组成东帝汶临时政府。1976年5月31日, “东帝汶人民议会”作出“一致同意东帝汶同印尼共和国合并”的决议。7月15日, 印尼议会通过“特别决议”,把东帝汶划为印尼的第27省。8月3日,印尼正式设立东帝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