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外战略与台湾问题

作 者:
武寅 

作者简介:
武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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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问题是日本对外战略全局中的一个环节和一个组成部分。日本对台政策的一举一动,莫不取决于、从属于,同时也受制于日本对外战略的基本目标。因此,把台湾问题放在日本整个对外战略的大背景中,弄清台湾在其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台湾问题与日本对外战略全局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我们准确地把握日本对台政策,把握日本与台湾关系的基本走向,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一

      日本对外战略的重点是亚洲,特别是地理位置最近、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同时战略地位极其重要的周边邻国。这一战略重点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日本明治维新后国家战略的形成时期。1891年,日本首相山县有朋在提交给外相的文件《外交政略论》中,把周边邻国的重要性概括为日本的“利益线”,并解释说,所谓“利益线”,就是“与我国主权线安危紧密相关的区域”。他还提出:“要维持国家独立,只守卫主权线即本国疆域是不够的,还必须经常关注与本国关系密切的近邻地域的防护,确保其成为本国的势力范围。”(注:林茂、辻清明:《日本内阁史录》1,第一法规出版社1981年版,第149页。)

      明治政权建立后不久,日本政府就开始有计划地向周围扩张。从千岛、库页岛,到朝鲜、中国、琉球群岛,这些近邻国家和地区被日本统治集团视为开拓势力范围的首要目标。为了把这些地方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日本使用了从多边交涉到武力入侵的各种手段。

      对北方毗邻的千岛和库页岛,日本与俄国之间自1870年起便开始交涉。在进行了多方权衡之后,日本认为,库页岛气候严寒,土地贫瘠,开发需要巨资,再加上又有俄国挡在那里不肯放手,相比之下,占有千岛群岛更为有利,也更有可能。1875年,日本与俄国签订了《库页岛千岛交换条约》,放弃了对库页岛的领土要求,得到了俄国割让的俄领千岛群岛共计18个岛屿,并获得了在滨海州和勘察加从事贸易和渔业的最惠国国民待遇,以及其他一系列经济利益。

      对南部毗邻的琉球群岛,日本采取了分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先切断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因为历史上琉球一直保持着对中国的朝贡和臣属关系,并不属于日本的版图。第二步,把琉球收入自己囊中。1872年,日本自行设置琉球藩,把琉球国王任命为琉球藩王,并一厢情愿地把他列入日本的华族。对外宣称琉球是“我帝国之一部”。1876年接管了琉球的司法权和警察权。1879年,日本再次无视中国的强烈反对,废琉球藩,设冲绳县,任命了冲绳县令,同时把琉球藩王押往东京。至此,日本完成了把琉球划归自己版图的战略图谋。

      对中部毗邻的朝鲜,日本看作是其构筑“利益线”的“焦点之所在”(注:林茂、辻清明:《日本内阁史录》1,第149页。)。因为朝鲜不仅是进入东亚大陆的跳板,而且牵动着诸多大国的利益。为了争夺朝鲜,日本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吞并计划。首先,它采取了与强占琉球时类似的手法,吁请国际社会要维护和尊重朝鲜的独立,实质是要切断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朝鲜与中国的交往关系,同时告戒俄国等觊觎朝鲜的西方大国,日本对朝鲜的兴趣绝不亚于任何一方。1876年,日本与朝鲜签订了《日朝修好条约》。条约一开头就载明“朝鲜国乃自主之邦”,但紧接着就要求朝鲜承认日本单方面的领事驻在权和领事裁判权,同时迫使朝鲜开放釜山、元山和仁川等港口(注: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原书房1965年版,第65页。)。1894年,日本以武力逼迫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从而完成了其第一阶段的战略图谋。第二阶段,将朝鲜置于日本的自由处置之下,即将其“保护国”化。这一目标因1905年日俄战争的结果而实现。1905年9月, 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11月,签订了《韩国保护条约》,把俄国的势力赶出了朝鲜,剥夺了韩国的外交权,并设置了统监府。1907年7月, 与韩国签订了第三个《日韩条约》,剥夺了韩国包括行政、司法、监狱、警察、军队在内的内政全权,把韩国变成了日本名副其实的“保护国”。第三阶段是吞并朝鲜即将朝鲜殖民地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日本与最有可能出面干涉的两个西方大国俄国和英国多方交易、讨价还价,在得到了其“谅解”之后,1910年8月,日本强行签订了吞并朝鲜的条约, 迫使其“完全而且永久地”出让“有关韩国的一切统治权”。朝鲜彻底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注: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第340页。)。

      如果说,对以上地区的争夺还属于战前日本外交所追求的外围目标,那么,对其最大的亚洲邻国中国的征服则是日本明治以来对外政策的核心问题和始终不变的“既定国策”。然而,对日本来说,这个面积比自己大20多倍,历史上一直尊为师长,且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亚洲最大的国家毕竟和上述地区不能相比。日本清楚地认识到,对中国这个庞然大物,采取一口吞下的办法是不可能得逞的。正因为如此,它根据国际关系和力量对比的实际可能性,采取了分割肢解、分类对待的手法。

      第一类手法,是将其所觊觎的地区完全脱离中国本土,直接划入日本版图,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台湾。台湾与祖国中国大陆隔海相望,东北边紧接琉球群岛,被日本看作是近在嘴边的一块肥肉。日本强行吞掉琉球后,便把触角进一步伸向了台湾。1873年,即日本单方面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的第二年,日本政府便遣使到清帝国交涉台湾问题。日本竟然以并未得到任何人承认的、单方面制造的所谓事实为依据,声称琉球岛民就是日本臣民,琉球岛民遭到了台湾土著居民的杀害,就等于日本臣民,从而也就是日本本身受到了侵犯,因此日本绝不能等闲视之。当清帝国负责接待的官员表示“只听说土著掠杀琉球国民,不知系贵国人。琉球国乃我藩属,我官吏对逃出台湾土著区的琉民已加以救助,并送往福建,由总督慰抚后送回本国”时,日本使臣竟强词夺理地辩称:“如今我国大政日新,无一民非其臣属……谓琉人为我国人何妨?且问贵国官吏,既已救恤琉民,不知对犯下暴行的土著将作何处理?”(注: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第53页。)日本交涉琉民问题的直接目的,在于迫使清政府承认其对琉球的领有,同时为其进一步染指台湾,制造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不仅如此,为达到吞并台湾的图谋,日本统治集团还费尽心机地想出了另一个“理由”,即把台湾分成两半,只承认其中的一半是清帝国的领土,另一半即所谓土著居民区则说成是清帝国统治所不及的“化外之地”,因此可以看作“无主之地”,由日本来堂而皇之地“兴师问罪”。1874年4月, 日本设置了“台湾土著事务局”,任命参议大隈重信为长官。大隈于同年向政府提交了《台湾土著居民处分要略》,实质是吞并台湾的行动纲领。《要略》称“台湾土著部落乃清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对杀害我藩民琉球人民施行报复乃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并献策说“虽然土著区可视为无主之地,但毕竟与清国版图犬牙交错”,因此为便于吞并计,“要在福建省所属台湾置领事一员”,同时派6 人先往台湾“侦察地形地貌”(注: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第54页。)。1874年5月,日本发动了入侵台湾的第一次战争, 但由于准备不足和清帝国的强烈反对,这次武力入侵最终以失败告终。12月,日本不得不从台湾撤兵。1894年,日本倾其国力,再次发动了大规模的侵华战争即甲午战争,迫使清政府割让了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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