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内对韦伯学术著作的大量翻译和介绍,韦伯关于加尔文教、尤其是英国清教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观点已为学术界所熟知。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对西方其他学者,尤其是有着独特学术传统的英国学者的观点介绍的还不多,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因此,本文将简述韦伯提出这一问题的由来,并着重介绍英国学者的反应,以便通过对不同学术观点和相关背景的介绍,为读者提供大一点的可供自由选择和思考的空间。 一 韦伯的命题是在二十世纪初年德国学者关于西方资本主义起源的大讨论中提出来的。这场大讨论是由1902年德国新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一书的出版引起的。桑巴特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光有物质和制度方面的条件是不够的,它还需要一种能够改变人,使之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资本主义精神”。在他看来,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是“自然人”,他们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自然欲望和需求,因此,人是“一切劳苦和一切顾虑的中心点”,“人是‘一切事物的标准’”。(注: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1卷第1分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5—32页。)但在资本主义时期,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不再是自然人的自然需求,而是抽象的、具有无限性的资本。(注: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1卷第1分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50页。)在稍晚出版的《资本主义精义》一书中他进一步指出, 对资本的追求从“根本上改变了自然人的原始人生观,颠倒了生命的价值”。以积累资本为经济活动的中心任务,使人生的一切都服膺于冷静的理性,与数量的精确计算。(注:转引自莫礼士·多布:《资本主义发展之研究》,新民书店1951年版,第4页。 )从前资本主义向资本主义经济的转变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它要从根本上改变人的生活目的和生活方式,必然遭到传统文化和习惯的抵抗。对于欧洲以外的广大地区来说,这似乎是一道无法愈越的障碍。但在西方,“由欧洲精神的深处发生出来的”(注: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1卷第1分册,第248页。 )资本主义却最终突破了这道障碍。 按照桑巴特的观点,“资本主义精神”既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条件,又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所谓“资本主义精神”包含两种因素:一是企业家精神,表现为征服和营利,它是资本主义的动力因素。企业家精神“打破了那建筑在安逸自足的、自保均衡的、静止的、封建手工业的满足需要原则的限制,并且将人们驱入营利经济的漩涡中”。(注: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1卷第1分册,第249页。 )二是市民精神,表现为合理的经营方式或态度。市民精神“给予新时代的经济生活以安定的秩序”,从而形成“一种编制良好的资本主义的经营”。(注: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1卷第1分册,第251页。 )在市民精神中,“勤勉、节制、俭约、经济和守约”的道德品质尤为重要。(注: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1卷第1分册,第251页。) 那么,西方的资本主义精神从何而来?桑巴特在次年出版的《19世纪的德国经济》一书中作了回答。他将西方资本主义精神的起源归因于生活在欧洲的犹太人的影响,而犹太人的资本主义精神则部分由于犹太教中对内对外道德的双重性以及律法主义、理性主义因素,部分由于犹太人在欧洲社会的边缘地位所造成的。(注:转引自戈登·马歇尔:《资本主义精神之探讨》(In Search of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伦敦1982年版,第39页。) 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最初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分两期发表于1904年和1905年的《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上,它是对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一书的呼应。在文中,韦伯进一步发挥了桑巴特关于精神因素是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策动力量的观点。他认为在传统社会心理占上风的地方、雇佣劳动者缺乏自觉性,他们以挣得维持习惯的生活所必需的工资为满足,不愿为更多的收入而增加劳动强度。企业家缺乏专注和创新精神,他们满足于习惯的利润、习惯的工作量、习惯的生活方式,不愿全部身心地投入工作,也不愿为了更多的利润而节省习惯的开支。对于他们来说,一个人是为了生存才劳动和经营事业,而不是相反。因此,“只要近代资本主义通过提高劳动强度而开始提高人的劳动生产率,它就必然会遭到来自前资本主义劳动的这一主要特征的极其顽固的抵制”。(注: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章,引文见42页。) 在韦伯看来,要打破传统社会心理的障碍仅有世俗的动机,包括桑巴特所说的征服和营利的欲望都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从个人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完全先验和绝对非理性的精神力量。只有这样的力量才能抑制人贪图享受的本能冲动,造就一种将劳动和事业当作目的本身的全新的工作态度。这是一场真正的革命,其意义比资本主义的物质前提,如资本原始积累更为重大。他说:“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的供给来作为达到自身目的的手段。”(注: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2章,引文见49页。) 但是,韦伯对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性质和起源的理解与桑巴特有所不同。他认为,在桑巴特提到的构成资本主义精神的两种因素中,只有一种,即合理的经营方式或态度是真实的。而另一种,即“获利的欲望,对营利、金钱(并且是最大可能数额的金钱)的追求,这本身与资本主义并不相干。这样的欲望存在于并且一直存在于所有的人身上,侍者、车夫、艺术家、妓女、贪官、士兵、贵族、十字军战士、赌徒、乞丐均不例外”。(注: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7-8页。)在《世界经济通史》中,韦伯进一步指出:“如果认为合理资本主义时代是以比其他时代更加强大的经济利益为特征,那是幼稚的;现代资本主义的活动分子,举例来说,并不比一个东方贸易商更具有强大的经济冲力”。(注:韦伯:《世界经济通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 第302页。)不仅如此, 这种非理性的冲动还是近代资本主义产生的障碍,因为它使得经济活动难以走上合理化的轨道。通过从资本主义精神中排除攫取的冲动,韦伯不仅消除了桑巴特定义中冒险主义和合理性的矛盾,而且也使得资本主义精神的非物质、非功利色彩更为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