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0—8691 (2000)04—072—10 中国和缅甸两国之间边界的形成和最后确定(划定),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缅边界中国一侧全在云南省境,又是少数民族地区。边界问题的形成过程中,还曾发生过轰动一时、震惊全国的中缅界条北段的片马事件和南段的班洪事件。直至1960年,中缅两国边界才得以最后确定。 中缅两国山水相连,民族相通,今天两国边境线长2186公里。纵贯缅甸的伊洛瓦底江源于中国西藏,中国怒江的下游则是缅甸的萨尔温江。缅甸的10多种民族与中国云南境内的景颇、德昂、佤、傈僳、哈尼、拉祜、阿昌、独龙、布朗、傣族以及克木人等是跨国而居的同一民族。互为近邻的地理位置和民族亲缘关系,为中缅两国密切往来提供了条件。 有文字可考的中缅两国之间的友好交往,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 世纪,距今已2000多年。尽管元、明、清时期,中缅两国曾发生过战争,但为时不长,战后两国关系迅速恢复和发展,友好关系成为中缅两国历史上的主流。 直至近代西方列强入侵缅甸以前,中缅边界问题并不突出。虽然双方从未划定过边界,然而中国政府在中缅边界地段的实际控制地区大体上还是明确的。 一、中缅北段边界问题与片马事件 从1824年到1885年,英国先后发动了3次侵缅战争, 终于吞并了缅甸,中缅关系遂演变成了中国与英属缅甸的关系。英国在占领缅甸以后,下一步的侵略矛头就指向了与缅甸接壤的云南,以便能够从云南打开侵略中国的“后门”,或如他们所说:“为中国西南无限的市场打开一个后门。”(注: (英)伯尔考维茨:《中国通与英国外交部》1版,第124~125页,江载华、陈衍合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这样,中缅边境冲突不断发生,边界问题突出了出来。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中缅2000多公里的边界,出现了中缅边界北段、中缅边界中段、中缅边界南段三个地段的问题。 中缅北段界务,实际上反映以片马为中心的中国腾冲及其以北地区的中缅接壤地的界务问题,大约是从尖高山以北至江心坡一带。这是中缅界务问题争论的重点。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需要从片马说起。 今天的片马是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的一个乡,又称为片古岗乡(片古岗乡包括原片马、古浪、岗房3个乡之合称)。 片古岗乡位于泸水县西部,高黎贡山西坡,恩梅开江支流小江上游偏东。境内山峦叠嶂、森林茂密,南北最长24公里,东西最宽8公里。 片古岗平面呈长方形。1961年缅甸政府向中国政府移交片马地区时, 估算面积为153平方公里。片古岗地区人少地多,光照条件好,温度适当,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一个待开发的地区,自古有“片马无穷山”之称。 历史上的片马地区,实际上包括整个小江流域,而不仅仅是小江流域的上游偏东地区。与片马地区相联系的是历史上中缅北段未定界地区的问题。包括片马地区在内,历史上的中缅北段未定界地区,南起北纬25°35′,与缅甸及我国的腾冲县相接;北至北纬28°15′左右,与我国的西藏相接;西到东经90°左右,与印度拿戛部落以及阿萨姆相接;东到东经98°30′左右,与我国贡山、福贡、泸水等县相接。总面积略等于我国浙江省。历史上的片马问题,通常与中缅北段未定界地区问题紧密相关。这一地区,“为川、滇、藏之屏蔽,其形势诚所必争。”(注:《宣统政纪》卷53,见《清实录有关云南史料汇编》卷4,第827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自古以来片马地区就是中国领土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族人民在这里开拓了祖国的边疆。片马属我国版图,至迟在元、明时期,即已设官治理。还在光绪二年(1876),英国政府借口“马嘉里事件”,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中英烟台条约”,从而取得了“商订通商章程”以及派员“在滇游历调查”的权利。光绪十二年(1886),英国再次强迫中国签订“中英缅甸条约”,其中规定“会同勘定”中缅边界,“其边界通商事宜亦应另立专章。”(注:《清季外交史料》,卷7、67; 《新纂云南通志》,卷165。)这就初步打开了中国的“后门”, 实现了侵入中国西南边疆的野心。 光绪十七年(1891),英国侵略者又借口一个英国人被野人山(在迈立开江以西)的傈僳族人烧死,派兵进占傈僳族居住的野人山、江心坡的麻阳、垒弄等寨,烧毁傈僳族居住的汉董、户董等寨。这是英国入侵野人山、江心坡的开始。光绪十八年(1892),英国又派兵占领了江心坡以南的景颇族、傈僳族居住的昔董、马董等地。英国的侵略活动,受到当地各族人民的抵抗。清政府眼见英国侵略者得寸进尺,又见我国各族人民群情激愤,乃令驻英公使薛福成与英国政府交涉滇缅边界问题。光绪二十年一月二十四日(1894.3.1),薛福成与英国外相劳思伯利签订了中英《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这个条约的内容十分广泛,除规定英人可以在蛮允设领事、开放蛮允和盏西的商路及货物减税权,还对中缅界务作了全面的规定,其中第四条,关于中缅北段界务,作出了如下规定:“今议定北纬25°35′之北一段边界,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两国再定界线。”(注:《新纂云南通志》,卷166,第9页。)这里所说北纬25°35′,是指北纬25°35′、东经98°14′之尖高山(在腾冲之北)。这是中缅北段未定界第一次见诸条约规定。但是这个规定笼统且含糊,埋下了片马问题发生的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