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宗藩体制的解体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龙飞(1964—),男,湖南望城人,湘潭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与教学。湘潭大学 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原文出处:
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宗藩体制是东亚地区中国和朝鲜、越南等周边国家间的一种不平等的封建国际系统结构。封建宗藩体制的解体,是晚清对外关系史上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重大问题,包括琉球问题、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等都与这个问题有直接联系。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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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 (2000)03—0047—04

      鸦片战争后,亚洲国际政治舞台上存在两种不平等的国际系统结构:一种是西方殖民帝国与殖民地国家构成的殖民体系;一种是清王朝与周边国家构成的宗藩体系。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在西方坚船利炮的侵略下,已失去了往日的尊严,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被纳入殖民体系的范畴。另一方面,中国仍是宗藩体制下的宗主国,笼罩着“天朝上国”的神光,对各藩邦“施字小之恩”,并力图维持这种古老的封建宗藩体制。可以说,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晚清宗藩体制的解体是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重大问题,包括琉球问题、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等都与晚清宗藩体制有直接联系。本文拟对晚清宗藩体制的解体及其原因作初步的探讨。

      一

      晚清宗藩体制是清王朝与藩邦之间封建大国与小国的关系,它是儒家王道思想在国际舞台上的延伸与扩展。“天朝”与“藩邦”之间不是平行关系而是垂直关系,是不平等的封建国际关系。宗藩体制是通过朝贡、敕封等一系列封建礼仪来维系的。政治上,宗藩体制表现为封建礼仪的不平等,如藩邦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宗主国朝贡称臣,奉天朝正朔(即使用天朝皇帝年号纪年),宗主国对藩邦进行敕封(即宗主国对藩邦国王、王妃、世子进行册封)等,表现了宗藩之间的上下尊卑的等级关系。经济上,宗藩体制通过朝贡、赏赐及附载贸易,增进了各国的经济交流。文化上,宗藩体制促进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亚儒家文化圈的形成。

      宗藩体制的形成和维系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这种体制存在的前提是宗主国国力强大、藩邦弱小,双方国力对比悬殊,藩邦慑于中国武力的强大,而循守贡献礼仪,对宗主国俯首称臣。因而,清朝宗藩体制都是在清朝处于全盛时期确立的。而且,清朝与朝鲜和缅甸的宗藩关系就是直接通过武力征服建立起来的。其次,这种体制的存在还有更深刻的文化动因——儒家王道思想。中国儒家文化,特别是儒家王道思想成为宗藩各国的共同统治思想,对周边国家有一种内在的吸引力。藩邦慕化中国的古老文化,诚服于中国文化的德化力量,向天朝朝贡、请求册封、奉天朝正朔,以求得“天宠”。

      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以及地缘和血缘关系,中国周边主要邻国朝鲜、琉球、越南、缅甸、南掌(今老挝)、暹罗(今泰国)、苏禄(今菲律宾)等7国先后成为中国的藩邦。 清《会典》所载极为明确:“凡四裔朝贡之国有朝鲜、琉球、越南、南掌、暹罗、苏禄、缅甸等国。而其余各国则通商互市焉。”[1]清政府设礼部管理藩邦事务。

      二

      进入19世纪下半叶以后,由于列强的入侵,清朝国力的日益式微,以及藩邦的弱小,随着中国半殖民地化的不断加深,晚清宗藩体制“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木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2](P3),逐渐解体了。

      琉球自明朝以来一直是中国的重要藩邦。1874年,日本借口琉球渔民被台湾土著人所杀,悍然出兵台湾。清政府虽郑重指出:台湾、琉球“二岛皆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3](P64)。并采取果断措施,出兵台湾,击退了日本的侵略。然而,在随后的《中日和约》中承认,日本侵略台湾“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4](P343),放弃了对琉球的封建宗主权。 于是日本便悍然吞并琉球,照会各国公使,申明琉球归属日本,废除琉球与美、法、荷三国所缔结的条约。1875年,清朝光绪帝即位,日本禁止琉球派庆贺使和朝贡使,禁用中国正朔。中琉宗藩体制解体。

      中越宗藩体制的解体,是法国殖民扩张的结果。1787年,安南阮嘉隆王为获得法国的支持,复国,与路易十六缔结了不平等的《法安同盟条约》。该条约虽因法国大革命爆发而未批准生效,但却成了法国在越南侵略扩张、中越宗藩体制解体的导火索。1802年,嘉隆王收复安南,改国号为越南,恢复和巩固了中越宗藩体制。

      进入近代以后,法国、西班牙联军于1858年、1862上两次入侵越南,迫使越南签订《西贡条约》。法国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中越宗藩体制受到极大削弱。1867年,法国进一步侵占了湄公河三角洲的永隆、嘉定、安江、和仙、边和、定祥等六州,建立了法兰西交趾。1874年,又迫使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西贡条约》[5](P125), 规定越南完全置于法国保护之下,法国承认越南为独立国,中越宗藩体制遭到毁灭性破坏。条约签订后,中国政府郑重申明:越南“自古为中国属邦,故中国政府不能公认此条约”[5](P127)。1861年, 驻法公使曾纪泽再次正告法国:“越南受封中朝,久列藩邦,该国如有紧要事件,中国不能置若罔闻。”

      1882年,法国侵占越南都城东京,中国水陆两路应越南政府请求出兵越南。中法双方剑拔弩张,战争一触即发。1883年5月, 刘永福黑旗军大败法军。法国不断增兵,8月,法军攻占顺化, 越南被迫缔结《顺化条约》。条约规定“越南政府自承认为法兰西之保护国,中国不得干预越南政事”,公开否认了中越宗藩关系,将越南完全置于法国保护之下。对此,清政府在军事上积极部署,严阵以待。越南主张抗法的军政大臣阮文祥、尊宝等于1883年11月发动政变,逼阮福升饮鸩身亡,另立建福王,下令驱逐法国侵略军,废除《顺化条约》,请求宗主国清王朝出兵援助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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