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中央教育会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关晓红,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广州 510030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11年7—8月,在各地教育界联合趋势的刺激下,学部模仿日本,召开中央教育会,试图沟通上下,集思广益,研究解决制约宪政进程的重大教育事宜。在绅界已对清政府大失所望的背景下,围绕人事安排、会议宗旨和各种提案,官绅的利益要求相去甚远,会议始终充满了矛盾与冲突,以至与会各方均不满意会议的气氛和结果。其实,中央教育会虽然只是官办的学部决策咨询机构,毕竟有沟通民意的新形式,所通过的议案也部分反映了教育界的公意,并对民国时期的教育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1911年7月至8月,学部召开由全国教育界官绅代表参加的中央教育会。由于不久辛亥革命爆发,清朝随之灭亡,中央教育会的成果未及实施,而当时会议内外的评议又众说纷纭,因而这一事件在以往的研究中不大为人所重视。除了近代教育通史和张謇、张元济等相关人物的传记中略有涉及外,只有朱有瓛等编辑的《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团体》专门收集了部分史料。其实,中央教育会的召开在近代教育和清末宪政史上均极为重要。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教育界官绅名流相聚一堂,共同研讨中国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对提出的多种议案各抒己见,激烈争辩,使各种流派的教育思想与主张得到充分展示和比较,各地的兴学探索与实践亦借此相互交流借鉴,其盛况在晚清乃至民初教育史上极为罕见,是当时媒体报道和舆论关注的热点。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可以说是晚清教育界对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一次民意测验,学部在地方教育界官绅心目中的形象及其宗旨、作为的社会反应,中央与地方以及官绅之间的分合异同,得到充分展现,由此可以探讨学部与教育界的复杂关系。此次会议所通过的若干可能对中国近代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重大议案,虽因清亡而暂时被搁置,其利弊得失也未及验证总结,却在民国时期的教育改革中得到借鉴和实行,从而留下历史印记。

      (一)

      学部召开全国教育会议并成立中央教育会,主要是为了研究解决制约宪政进程中的重大教育事宜。与预备立宪相适应,1908年以后普及教育成为学部兴学大业的重心,同时也是兴学的难点。在清廷筹备立宪的日程表上,原定于1916年必须使全国识字率达到总人口的5%, 以此为实行宪政的国民程度基础。这一设想虽已家喻户晓,但据1909年学部的第三次教育统计,当年全国在校学生数不过100多万, 加上各省简易识字学塾和私塾的学生,以及原科举制下受过旧学教育的人口,粗通文墨者总数仅约300万左右。以清末全国4亿人口为基数,5 %的识字率应为2000万人,与实际数相较,还有近1700万人需要在短期内突击扫盲,才能达到清政府规定的指标。后来清廷迫于各方压力,又将实行宪政的期限提前至1912年,迅速普及教育更加迫在眉睫。

      依据国情,普及教育应采取何种措施,学部几经讨论而未能统一意见。其主要原因,客观上是受制于政府没有统一划分全国教育经费并确保地方学务财源,使普及教育计划成为无米之炊,主观上则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困顿,难以接受普及教育的观念及相关措施,不从根本上解决其生计困难并给予必要的保障,即使勉强推行,也很难取得成效。而这些绝非学部单凭主观愿望所能办到。因此,学部成立6年, 内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强迫教育计划一直议而未决,或决而未行;义务教育虽通过简易识字学塾等形式进行了探索,但尚未颁布章程确定其合法地位。1911年已迫近预定的立宪期限,召集全国教育界官绅一起研究解决困扰宪政的普及教育事宜,讨论学部为此拟定的文件,并造成一定的声势和舆论压力,促使清廷尽早决策,推动各地积极实行,成为学部奏设中央教育会的主要动机。

      地方民间教育界的联合趋势直接刺激了学部。1910年,由江苏省教育总会发起联络,邀请广西、安徽、江西、山东、湖北、直隶、福建、湖南、浙江、河南、山西等11省的教育总会或学界代表共20余人(奉天代表因防疫中阻),于1911年4月29日至5月12日在上海召开了为期近半月的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颇有组织和代表全国教育界的意向。会议议决呈请学部施行停止毕业奖励、统一国语、变更初等和高等教育方法、确定军国民教育等5项议案。 这种自下而上的要求活动迫使学部加快考虑相关事宜,有“议者至谓中央教育会为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所促成”(注:《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纪要》,《江苏教育总会文牍》六编丁,第119—121页,引自朱有瓛等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84页。)。

      事实上,建立并逐渐完善教育团体,纳入各级教育行政体系,使之成为教育辅助机构,定期召开教育会议以讨论兴学事务,发挥教育团体对决策的建议与咨询功能,是学部成立伊始便确定的方针,并采取过相应措施落实推进。1906年7月,江苏、直隶等省先后成立教育总会, 学部因而奏定各省教育会章程,试图通过规范要求及统一法令,对教育团体的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以防借教育为名从事政治活动,从而将各地教育会由民间自发组织改变为半官方团体,成为政府教育行政体系中的辅助机构。

      依照学部官制,教育会的对口管理部门是普通司下设的小学教育科,但学部成立后的6年中,从未召集各地教育会开展任何活动, 也未主动咨询或征集过各地教育会的意见,更未建立全国性的教育会。为了缓解预备立宪期间统筹发展全国教育的内外交困局面,继江苏倡议的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召开不久,1911年6 月学部向清廷奏准设立中央教育会。其章程由学部参议戴展诚起草,所陈述的设会理由强调:东西各国对教育的重视体现于“合力通筹”,“惟是教育理法,极为博深,教育业务又容易繁重,决非一二执行教育之人所能尽其义蕴”。因此应效法日本文部省开高等教育会之举,“汇集无数名家,开议教育事项”,“颇收集思广益之效,意美法良”,集合朝野有识之士,共商教育发展的大政方针。其目的旨在解决宪政所需的教育规划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学部对学务虽已竭力筹划,但“困于教育经费,一切规划均未能骤期完备”。普及教育与宪政息息相关,且因预备立宪缩短期限而“在今日实有迫不及待之势”。可是中国“幅员辽廓,民生艰窘,其间土俗人情又各自为风气,措办学务每多扞格。其普及教育之推广维持,教授管理,在在均须广集教育经验,得有人员,周资博访,始足以利推行而免阻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