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防务善后”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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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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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吸取失败教训,提出并实施了“防务善后”思想与措施。主要有三:一是关注船舰炮械的改进和研制;二是整顿沿海驻军和修复海防工程设施;三是整顿、修筑长江“江防”。这些“防务善后”主张,虽仍具保守性,但它一定程度上突破中国古代防务观的藩篱,为近代海防思潮的勃兴扫除了障碍;“防务善后”措施虽具被动性和滞后性,但它探索了近代中国防务建设的路子。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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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鸦片战争,英吉利的大炮使中国的防务设施和防务力量遭到沉重的摧残和打击。屈辱的《南京条约》把中华民族推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鸦片战争的这种结局,道光帝徧宁是应负首要罪责的。但是,道光帝充当清代第一个答应外国侵略者要求的帝王,“实出于不得已”(注:《软尘私议》,《鸦片战争》(丛刊),第5册,第529页。)。因此,在《南京条约》签订后,谕令沿海将军督抚筹议“防务善后”,企图通过防务善后,调整和重建防务设施,整顿和加强防务力量,以达抵御外侮、巩固国防之目的。

      对于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防务善后”史实,军史学界无人论及,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近代军事史研究中的一个不足。本文拟扼要考察鸦片战争后几年间道光帝为首的清政府“防务善后”思想及其举措,并作必要的历史评说。

      1842年10月26日,道光帝谕军机大臣等,提出了“防务善后”的总体思路,并令军机大臣“寄谕沿海各将军、副都统、总督、巡抚、提镇等”,“加意防范各海口”,“并妥议善后防守章程具奏”。谕曰:

      “现在英夷就抚,准令通商,各海口仍应加意防范。从前所设水师船只,几同具文,且今昔情形不同,必须因地制宜,量为变通。所有战船大小广狭,及船上所列枪炮器械,应增应减,无庸泥守旧制,不拘何项名色,总以制造精良,临时适用为贵。即如各口岸所安大炮及屯守兵丁,若令其终年在彼摆列驻扎,断无此办法,必应设法妥筹,期于有济。至临敌之际,炮位兵丁不可排列前面,后路应如何层层接应,或旁抄夹击,出奇设伏,方可制胜?无论陆路水师,其兵丁应如何遴选技艺,勤加训练,方臻纯熟?船上与岸上施放枪炮,各有机宜,应如何分别讲求?种种善后事宜,著各就地势,悉心讲求,妥议章程具奏。”(注:《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以下简称《始末》)(五),第2390页、第2264页、2274页、第2397页、第2431页、第2598 页、 第2470页、第2701页、第2587页、第2674页、第2451页、第2546页。)

      要言之,防务善后涉及船舰炮械、海防江防等诸方面内容。

      一、关注船舰炮械的改进和研制

      英国侵略中国的利器是船坚炮利。道光帝之所以接受议和,首要原因是考虑到“英人船坚炮利、非力所能敌”(注:《软尘私议》,《鸦片战争》(丛刊),第5册,第529页。)。因此,道光帝的防务善后首先关注的是船舰炮械的改进和研制。

      早在镇江失陷之际,道光帝即谕令闽、浙、粤省督抚制造大号战船与英军海上接仗。1842年7月24日,道光帝谕军机大臣等指出:

      “逆夷犯顺以来,恃其船坚炮利,横行海上,茶毒生灵,总因内地师船,大小悬殊,不能相敌……若福建,浙江、广东等省,各能制造大号战船,多安炮位,度其力量,堪与逆夷海洋接仗。上之足歼丑类,次亦不失为尾追牵制之计,设有如定海、镇海、厦门之事,我陆兵战于前,水师战于后,该逆将无所逃命,沿海州县,庶可安堵无虞”(注:《廷寄》,《始末》(四),第2092页。)。

      1842年8月下关议和之际,道光帝再次谕令粤省将军、 督抚赶紧制造战船。谕云:

      “沿海向备战船,原以为巡哨御侮之需,近来各省多半废弛,不能适用,是以海氛不靖,御寇无资。广东为沿海首要之区,必应先行整顿,前经降旨,谕令该省制造大号战船,自必早为筹划,妥密办理。惟此项战船,无论大小,总以坚固适用为主,并能于中间安设炮位,若仅依向来水师战船修造,仍属有名无实。著该将军等极力讲求,雇觅工匠,迅将各项大小战船赶紧制造。其式样如何,著先行绘图贴说,驰奏呈览。”(注:《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以下简称《始末》)(五),第2390页、第2264页、2274页、第2397页、第2431 页、 第2598页、第2470页、第2701页、第2587页、第2674页、第2451 页、 第2546页。)

      8月21日,大理寺少卿金应麟奏报英军有子母舟、 连环舟等不同式样船舰,建议“造舟之法,应参用彼法而增损之”(注:《金应麟奏筹计水攻请旨办理折》,《始末》(五),第2270页。)。道光帝得此奏后即谕军大臣等,著奕山等粤省将军督抚“查明各船”,“赶快制造”。此谕中进而提出了购买夷船的主张。上谕说:

      “前因海疆防御,首重战船,降旨饬令粤省酌筹制造,并将方熊飞原呈抄给阅看,兹复据金应麟奏,请饬多备船只,其造舟之法,如子母舟、连环舟及楼船、走舸、斗舰、海鹘、游艇、蒙冲并三层船、两头船、闷头钉船,皮船等项,式样不一。著奕山等悉心体访,查明该少卿折内所奏各船,究以何项船只最为得力,即购备坚实木料,赶紧制造,并将拟造船式,绘画贴说具奏。其该省洋商内,如有深悉造船之法,及力能设法购买夷船者,并著文丰留心访察,加以激劝。”(注:《廷寄》,《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以下简称《始末》)(五),第2390页、第2264页、2274页、第2397页、第2431页、第2598页、第2470 页、 第2701页、第2587页、第2674页、第2451页、第2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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