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谭张孝与琼彩楼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惠尧,深圳博物馆馆员 邮编 518027

原文出处:
历史档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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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受命于危难之际,于1899年7月20 日联合一批加拿大华侨创立保皇会,“专以救皇上,以变法救中国救黄种”(注:1900年春《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6页。 )为旨趣。为了实现这一宏愿,保皇会发动上书请愿、军事勤王、募集捐款等活动,并许以“出力捐款之人,奏请照军功例破格优奖”的承诺,申明“凡救驾有功者,布衣可至将相”(注:1900年春《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0页。)。广大华侨身居异邦,心系祖国, 积极支持保皇会。保皇会收到的海外捐款数目相当可观,康有为等用部分资金投资实业,经商赢利,以期获取更充裕的经费开展保皇活动。但是,事与愿违,投资实业大都以失败告终,康门弟子因利益纷争而离心离德,很多华侨也走上了支持革命的通路,保皇事业受到极大的挫折。康有为、谭张孝等人开办琼彩楼,后因债务纠纷而互相指责、谩骂、争斗即是这一段历史的缩影。本文依据一些新发现的档案材料(注:此档案材料系指由美国谭精意(Jane Leung Larson)女士提供的康有为、保皇会资料, 共三份,其中《征信录》现藏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美籍亚洲人研究图书馆,另两份现藏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东亚图书馆(为行文方便,这两份资料下文称为“美国保皇会资料未刊稿”)。这三份资料的节选本即将出版。),对琼彩楼事件作一综述,揭示该事件对保皇会的影响,并试图从兄弟阋墙的角度说明保皇会是如何走向衰亡的。

      一

      谭良(1875—1931),字张孝,广东省顺德县甘竹乡人。他出生于官宦之家,与梁启超、徐勤等同学于万木草堂。1899年赴美后,对保皇会事务颇为支持,任洛杉矶地区保皇分会会长,曾主持《文兴日报》工作(注: 参阅谭精意“An American Baohuanghui Leader:

      TomLeung's Life,Politics and Papers”一文,1993 年“戊戌后康有为、梁启超和维新派”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1903年,梁启田、梁启超先后游美归国,徐勤恐怕美国保皇会员变卦,要求谭“时时提倡之,勿使事败垂成也”(注:1903年12月23日《徐勤致谭张孝书》,美国保皇会资料未刊稿。)。可见,保皇会对之甚为倚重。1905年春夏之间,谭陪同康有为遍游美国东北、西北各地。10月15日,两人在波特兰分别。之后,谭函请康开办酒楼,以赢利资助保皇会派遣留学生。其时,谭奉康命致力于选送保皇会员的子弟留学欧美事宜,以备将来党、国两用。对这一请求,康一口答应,即将暂存于谭处的七千多元(美元,下同)保皇会公款拨作开办酒楼之用。后来,康陆续增拨资金。谭身为总办人,为该酒楼倾注了不少心血,做了大量的工作。选定酒楼地点即费尽周折。他起初选在洛杉矶开办,但因该地铺租昂贵,资本有限,故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铺位,焦急异常。康频催尽快办理,称“此事为兴学育才大举”,“太谨慎畏葸则迟误失事机矣”,指示谭“速办速办,无复多迟疑以误事”(注: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一日(1905年11月7 日)《康有为致谭张孝书》,《征信录·抄白各项信据·催办酒楼原信》。)。恰在此时,忽得芝加哥同仁言该地有铺位,谭就决定在芝城开办酒楼。在选址的同时,他着手拟定酒楼招股、派息章程,向各埠散发,吸纳股份,扩大经营。康接到章程后,甚表满意。地点选定后,谭密锣紧鼓地进行操办。康主张店面要以雅丽为主,不必讲求奢华;色调以蓝白色相衬最佳,花式讲究相配。康认为酒楼取名“琼彩楼”“太劣”,以“华严”、“华粹”、“馔玉”之一为名更好(注: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二日(1905年12月27日)《康有为致谭张孝书》,《征信录·抄白各项信据·入股琼楼及初办时函商各事及电》。)。不过,“琼彩楼”的招牌已经做好,最终没有更改就定了下来,并于1906年6月开张营业。

      在筹备琼彩楼开张的八个月里,谭放弃洛杉矶医馆的许多生意,事必躬亲,满以为可以大展拳脚,建功立业。但是资金短缺严重阻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招股章程发出后,响应者寥寥,即使入股,亦是小数目。康有为于1905年11月命谭从七千多元中提取五千元借与李美近,剩余的二千多元更不敷使用,不得已,谭频向康请求拨款。康除亲自拨与有限的数目外,便命香港华益公司纽约分公司支援琼彩楼,于是,纽约方面的冯镜泉、汤铭三、康有霈、陈继俨等就直接参与琼彩楼拨款事宜。康同璧、康同荷、梁启超等人也卷入琼彩楼的财务运作中。期间,康不断催促谭尽快派息,还清借债,以应墨西哥各项投资之急需。由于事前并未商定各笔拨款性质(是否借款)如何,以致数目混乱,相互拖欠,纠缠不清,终于爆发了康、谭二人关于琼彩楼债务的纠纷。

      二

      发生琼彩楼债务纠纷的直接原因是康、谭二人对经营琼彩楼的资金用途有着不同的理解。康有为认为:商场中资金往来是有偿的,用公款开办酒楼,必须加计利息,本息俱还;谭则认为康经营琼楼是学生为老师办事,店员给老板打工,与借钱纳息是两码事。尤有甚者,康以琼彩楼资金乃保皇会公款,身为会长的他有权调拨(包括调出和拨入)这些资金,由此,引发收支不均,账目出现了混乱。帐目混乱,应从李美近借款开始。李美近何许人不得细考,他曾担任保皇会美国西北四省的“代表员”(注:1907年3月23日《帝国宪政会大集议员会议序例》, 《康有为与保皇会》第488页。), 被康赞为“义士”(注: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五日(1905年11月11日)《康有为致谭张孝书》,《征信录·委借李美近商款原信》。)。对于李五千元的借款要求,康交由谭与之洽商,嘱咐谭从七千多元中“暂拨以应之”(注: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十五日(1905年11月11日)《康有为致谭张孝书》,《征信录·委借李美近商款原信》。)。1906年3月,李美近还了四千元,尚欠一千元。 谭函询康措置之法,康复云“美近款,吾已复书担之,汝可勿问”(注: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十七日(1906年5月10日)、十一月十五日(1906 年12月20日),《康有为致谭张孝书》,美国保皇会资料未刊稿。)。但是,康一直没有“担之”,后来还替谭写信催李还清余款及利息。李敷衍拖延,康以“借与李美近之款五千元乃拨为芝楼之股本”(注:《征信录·总长驳数来往原信》中康有为的信。此信由汤铭三转给谭张孝,《征信录》中未录写作日期,应写于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初七日(1908年6月5日,谭于是日收到此信)前。)为由,要求谭追清余款。从现有资料来看,李美近始终未偿清借债。实际上打乱了谭筹办酒楼工作的正常进行,又因拖延较长时间,一千元的资金缺口一直无法填上,琼彩楼的帐目统计出现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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